第十七章 北冥
彼时夙夜神色苍白,看上去极是脆弱,但刚才的上古音杀之术给了凤莜太大的震撼,她不知道夙夜还有没有其他的后手,在没有绝对的把握之前,她绝对不会做徒劳】 虽说他已经处理好了伤口,再没有鲜血往外溢出,可看着那些因他之血而变得嫣红一片的草木,凤莜现在的心情就犹如依旧还在奔涌咆哮的虚妄河水一样迟迟无法平静。 她听闻朱雀一族都喜炎热惧严寒,所以它们的族地在天界最南端,名唤殷土,是一片温度极高的地方,那里的山石地面都是最艳丽的红色,天界所有的朱雀都在那里生活。她曾以为有生之年她都不会有资格踏入,可现在却出现了转机。 因此当夙夜再一次开口柔声问她愿不愿意随他离开的时候,凤莜只略微沉默了一会儿,便抬眸地看着他道:“我可以跟你离开,但我不相信你的承诺。” 许是没料到凤莜居然未曾拒绝,夙夜怔了怔,方才有些恍然道:“那姑娘的意思?” 凤莜面容平静道:“我想变强,如果你能教我术法,我就跟你出去。” 夙夜弯了弯眉眼,露出一抹清雅至极的笑:“那有何难,其实就算姑娘不说,我也打算这样做。” 凤莜微微有些诧异:“哦?” 夙夜轻声道:“先前因不知晓姑娘在蛮荒会过得这样艰难,才会说出那些轻狂无知的话,本就是我的不是。后来知道了姑娘的过往,我便明白姑娘是不会再轻易相信旁人,姑娘渴望变强,只相信自己的力量,所以与其浪费口舌解释自己的目的,倒不如直接给予姑娘最想要的力量,时间自会证明一切。” 凤莜没有答言,只是良久,才淡声道:“既然要带我走,那便给我起个名字吧,听说外面的人都有独属于自己的名字。以往我的主人都是叫我小奴隶,这样的称呼在外面应当不太适合罢。” 夜风萧瑟,卷起无数枯叶飞沙,夙夜的眼底弥漫着心疼,他凝神仔细思索着,好一会儿,才再度含笑看着她道:“大荒南部的须臾山长着一种十分漂亮的红色小草,那种草结子后随风飘散,不管是悬崖峭壁还是荒原沙漠都能够存活,品性十分坚韧,须臾山的山民都称这种草为莜草。朱雀一族的王系血脉都是以凤字为姓,不如姑娘就叫凤莜如何?” “凤莜,凤莜。”她喃喃念了两遍,原本漠然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今晚的第一丝微笑,就连语气都染上了些许欢喜。 她说:“我喜欢这个名字。” 夙夜微微颌首,看着她的眸光里,一片似水遣倦。 起初凤莜对于去十分陌生的玄武一族心底还有些排斥和不安,可当夙夜牵着她的手,带她进入族地时,她却瞬间便爱上了这个地方。 玄武一族的族地在天界的最北端,名唤北冥,与荒凉的蛮荒所不同的是,这里到处都是碧水红枫,此时因为正值深秋的缘故,漫山枫叶红焰似火,倒映在蜿蜒流淌的碧水小溪里,看上去格外好看。且因为玄武一族大多生性惫懒,又不喜豪华宫殿的缘故,玄武族的房子都是一个个依着巨大枫树而建的精致草屋。 夙夜见她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些小草屋,便温声对她道:“那些草屋便是由大荒南部的萱草所建,萱草看似柔弱但韧性却极好,雨打不湿,石穿不烂,经处理之后不仅可常年永存,且还带着沁人心脾的淡雅香气,我族的族人尤其喜欢用这种草来建成草屋居住。” 玄武族的族地外围都种满了银色铃铛花,铃铛花是通灵之花,每当有人到来之际,铃铛花便会摇曳出清澈的声响,而如若是玄武族人归来铃铛花便会由单一的声响变作悦耳的铃曲。因而这厢夙夜刚刚带着凤莜步入族地,那厢便有好些在草屋修炼的玄武族人便齐齐走了出来。 虽说夙夜这些年闲着没事便喜欢在四海八荒四处云游,也常年喜欢往族地里捡些断腿的小白蛟,断翅的小玄鸟什么的动物,但捡活人,还是一个模样不大的漂亮小姑娘,因而心直口快的玄武族人先窃窃私语了一阵,随后便由好奇心最旺盛的太上长老轻咳一声,看着夙夜挤挤眼道:“想不到在老朽羽化之前,还能看到王上开窍,这个姑娘老朽一看便是印堂发黑,命中缺玄武夫君一枚,想来应当是王上带回来的童养媳罢!” 虽然平日里夙夜也体会过族人们的吐槽杀伤,但此时仍不由得俊脸一红,连忙摆手道:“凤莜姑娘是我请来族中的贵客,你们不许瞎说。” 太上长老先用一种‘你别解释了,解释就是掩饰,大家都懂’的表情深深看了夙夜一眼,随后便意味深长道:“老夫都是看着玄武一族繁衍至今的,往族里带姑娘,然姑娘住着住着就成为主母这样的事,王上也不是玄武族上的第一人。放宽心点,就您这把年纪,人青龙族的王上都已经抱上重孙子了,所以很早之前我们长老会里便探讨过,但凡王上您只要带回来的是个姑娘,我们都只会让您加油拿下那个姑……” 眼看着话痨的太上长老有越说越离谱的趋势,夙夜急忙上前一边捂住他的嘴,一边回头对凤莜道:“凤莜姑娘别介意,长老们其实并没有坏心的……” 其实就算夙夜不解释,凤莜也明白,他的族人都对她没有恶意,她金色的长发那样明显,他们看着她的眼神中虽然有好奇和打量,却好似一点也没有打算过问她的来历。甚至就在他被太上长老调侃之时,还有胆子生性比较大的小玄武姑娘采了一束铃铛花依依递到她身前,拉着她的裙摆对她甜甜笑道:“jiejie,你长得真好看,铃铛花送给你,欢迎你来我们玄武族做客。” 这里当真如他所说,平静祥和,人人的眼睛里都充满了勃勃生机。 虽说凤莜一贯不太擅长与陌生人相处,可面对这些玄武族人的善意,她却无法做出半点拒绝。 铃铛花很轻,捧在手里几乎没有重量,但凤莜拿花的姿势却极是小心翼翼,因为这是她生平头一着被如此平和热情的对待。这些并不值钱的铃铛花,让她觉得比魔兽的皮毛裹在身上都要来得温暖。 夙夜的屋子也是由莜草所建,只不过略要比普通的小屋大上三倍左右,有两间一模一样的房间。 几乎在踏入房门的瞬间,我便瞧见沧曦的脸上出现了追忆之色,他抬手指着最左边的一间道:“这里曾是我和哥哥共同居住的地方,那里便是我的房间。哥哥带凤莜回来的时候,我仍在凡间渡劫,所以并不知晓此时。” 也正是因为沧曦不在的缘故,而凤莜对外界又没有安全感,坚持不要与夙夜分开,夙夜便将沧曦的房间重新收拾了一番,便给了凤莜居住。 凤莜在蛮荒一无所有,也没有什么可放置的行李,然而她却依旧在屋中来来回回打量了好几圈,似在寻找什么东西的模样,好一会儿,在确定着实没有她想要的东西后,她方才去到夙夜房间神情有些别扭地对他道:“你真太没有品味了。” 夙夜一脸茫然地看她。 凤莜掩口轻咳了一声:“不是说天界诸神大多喜好附庸风雅,房间里面都会摆好几个花瓶什么的么?” 夙夜看着那些依旧被她小心翼翼捧在胸口的铃铛花,唇角微扬,神色越发温柔。 他没有揭穿她,只是起身一边翻着储物戒指一边道:“原本是有的,可我以为你不喜欢,便收了起来。” 凤莜轻轻碰了碰铃铛花脆弱的花瓣,默了默,又道:“那你有没有那种可以让鲜花保持不会凋谢的花瓶?” 翻找了许久的夙夜,先摇了摇头:“没有那种花瓶。”但他看见凤莜脸上瞬间闪过的失望之色后,又急忙补充道:“不过我这里有一小块息壤,息壤是充满生机的泥土,待会儿你将铃铛花插入花瓶之后,便将息壤也放进花瓶之中,这些铃铛花便永远都不会凋谢了。” 绿色的土壤约莫有拳头般大小,看上去像极了晶莹剔透的碧绿翡翠。 我看了看息壤,又侧头看了看沧曦,一脸感慨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息壤是可以种植不死果、人参果这些极品仙果灵药的土壤。当年大荒西部的白氏国和北狄国好像因为一块鹌鹑蛋大小的息壤便打了整整三年,你哥居然……” 然而我话未说完,便瞧见夙夜又将一个散发着幽蓝光芒的琉璃瓶递给了凤莜。 一见此瓶,我捂着胸口,越发觉得自己的小心肝在颤抖:“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个琉璃瓶好像全名叫五宝琉璃瓶,传闻中放金生金,放玉生玉的极品宝瓶,你哥居然用这个瓶子给凤莜养花?” 沧曦抬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似要安慰我,可说出来的话却让我只想掐死他。 他说:“原来这个是很珍贵的东西吗?我一直以为这东西就只能插花浇水什么的,小时候我和我哥经常用这瓶子装水插花玩,经常摔碎瓶子,后来便只剩这一个了,要不然还可以送你两个玩玩。” 我红着眼,心酸得只想迎风落泪:“你们这些败家爷们!为什么同为四方神族,朱雀族有宏伟壮观的王宫,青龙族有堆积如山的财宝,玄武王上随便拿个东西出来都可以在外界掀起无数血雨腥风,就我们白虎族住着破山洞,啃着窝窝头。” 沧曦:“……” 凤莜将铃铛花放入琉璃瓶后,便将花瓶摆在了房间最向阳的地方,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而夙夜看着凤莜轻松惬意的神情,唇边的微笑越发旖旎了几分。 有息壤的滋养,原本有些枯萎的铃铛花顿时又生机勃勃地活了过来,轻灵灵的声音在屋中回响,充满了阳光幸福的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