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后记
几年后…… 远东玉京的一座大型商场内,两名少妇正推着婴儿车,牵着孩子,在琳琅满目的商店间漫步而行。 她们一个身材娇小,一个身材高挑。前者的皮肤较为细腻,白里透红,正挺着大肚子,手里牵着个小男孩,推着婴儿车。后者的皮肤则偏向于小麦色,透着健康的光泽,正推着婴儿车,不时俯身逗弄车内的小女/婴。 “哎哟,可儿,你可真能生,一年一个……”身材高挑的少妇羡慕地说道。 “有什么好的,都快成老母鸡了。”个子娇小,略显富态的少妇幽怨地说道。 “证明你有魅力嘛,人家可是跑几万公里来欺负你的。”身材高挑的少妇笑着说道。 “我看他是为了我爸酿的酒。”个子娇小的少妇不高兴地说道,“一说起那个人,我就来气,现在跟个小老头似的,丑死了。” “哎哟,真神气呀,赶明儿我要告诉他。”“别……”“那你准备怎么贿赂我?”身材高挑的少妇停下来,叉着腰问道。 “贿赂你个头啊!”个子娇小的少妇嗔骂道,然后为了扯开话题,指着侧前方的一间婴儿用品店,说道,“诶,你看那边,那件衣服怎么样,要不要给小鸟儿买件?” “你送。”身材高挑的少妇不依不饶地说道。 “我送我送,我送总行了吧。”个子娇小的少妇屁股一扭,撞了下好友,佯怒道。 与此同时,在北荒大陆的黄金大三角,十七号银城紫荆城的宫殿里,一名高大壮硕,穿着白色礼服,相貌堂堂的中年男人,正趴在地上,朝桌子底下傻笑。 朝内看去,一名三岁的小女孩正在桌下爬来爬去。 “我的小公主,来外公这里,好不好?”中年男人拍着手,讨好地说道。 “咿呀呀……”小女孩拿起个玩具,扔了出来,砸在中年男子的脑门上。 “呜呜呜,打得外公好痛啊。”中年男子捂着脸,装着哭起来。 “咯咯咯……”小女孩开心地笑了起来。 中年男子的身边,站着一名身着黑色燕尾服的老管家,此刻正站得笔挺,目不斜视,仿佛什么都没看见、没听见。 “伊凡……”趁着小女孩在笑,中年男子悄悄地转过头,眼睛从手指缝里漏出来,小声说道,“把奶瓶拿来。” “遵命,老爷。”老管家立即躬身退下,不一会儿用圆盘端回了一个精致的小奶瓶。 “我的小公主,吃奶奶咯。”中年男子拿着奶瓶哄道。 “叮铃铃……”一个金色的铃铛飞了出来,“啪”的一声,砸在他脑门上。 “呜呜呜……”“咯咯咯……” 差不多同一时间里,黄金大三角数千公里外的十三号银城祈雨城,彼得家的官邸中,三名老头正围着一个小男孩争论。 “老布兰登,你太不厚道了,说好了这周来我们家住的,怎么说话就不算数呢?”身材干瘦的老头埋怨道。 “哦,你天天跑到我这里来,干扰我们培养感情,那算什么?”身材粗壮的老人仰着头,理直气壮地说道。 “都一把年纪了,还吵什么吵啊……”身材矮小的老人劝道,“再过些天,等小晴的孩子出世了,有你们忙的了。” “干爷爷,我要喝果汁。”正在看画册的小男孩忽然抬起头,叫道。 “好好好!”“来了来了!”“马上马上!”三个老头立即乱成一团,还互相撞了下额头。 就在他们忙着削果皮、榨果汁的时候,十三号银城的下方,一座有了城市雏形的大镇里,一名眼睛上缠着绷带的女人,正在两队动力甲战士的护送下,缓步前行。所到之处,人们纷纷停下手中的活儿,朝她颔首致意。 当一切的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在冰晶的世界里,一个小小的城堡中…… 冰冷而斑驳的石墙上,映着依稀的人影。房间中,烛火摇曳,传来翻动纸张的轻响。此刻,在那老旧的书桌前,一双匀称有力的手,正轻轻地拆着一封信。 桌面上,摊开着另一张信纸,上面只有一句话:“小宝贝儿,jiejie要出去透透风,过一阵子就回来了。” 悄然之间,那双手从割开的信封中,取出一张叠好的信纸,缓缓摊开。 上面字迹圆润饱满、优美流畅。 亲爱的铁渣: 当你的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一定会和我想象中的一样,成为了一棵参天大树。 枝繁叶茂,蒂固根深。 但请原谅我,还是喜欢铁山镇里的那个小家伙。 有的时候,我希望他快点长大,能为我分担忧愁;可有的时候,我又无比自私地希望,他永远也不要长大,永远不要离开我。 初次见他,黑黑瘦瘦的,目光里透着倔强,就像曾经我。 你知道,我是一个私生女,并不怎么体面。父亲对我很严厉,也很冷漠,但我后来才知道,那是为了保护我。我的母亲是莫德莱顿家的小姐,而我的真龙血脉,正是来自于这个古老的家族。为了避免继承权上的纠纷,产生不必要的伤害,父亲故意疏远我。 看到他,或许是想起了自己,我感到了莫名的心痛。 所以我决定,要把他带回去,养得白白胖胖的。 但估计是品种的问题,越养越黑,越养越不乖…… 好吧,我们言归正传。 随着和他的相处,我逐渐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自己的幸福。至少,我的童年不需要像他那样,每天都担惊受怕、为过冬的食物发愁、在寒冷的夜里瑟瑟发抖。对于父亲的怨气,也慢慢地消了。 不知不觉中,我爱上了这个小家伙。 每当听到“吭哧吭哧……”的排气声,我就会站在窗前,拉开一条小缝,看着他傻傻愣愣地,开着他那自以为是的破机车从大街上经过,然后想着等会儿用什么手段捉弄他,心里充满了愉悦。 可是,他那一天要是不来,我的心就会特别难受,像有团火在里面烧,又像有群蚂蚁在上面爬。 我喜欢他的骄傲,因为那是我对于男人的理解和期待。真正的男子汉,就该顶天立地,就该无所畏惧。 我讨厌他的骄傲,因为骄傲会使他的生命变得很短暂,虽然也会很灿烂,而且,看着他那嚣张的样子,就特别想欺负。 我喜欢他的狡猾,因为狡猾的他,很会讨我的欢心,做事也干净利落,能让我天天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偷懒。 我讨厌他的狡猾,因为狡猾的他,有一天也会去讨其他女孩的欢心,让其他女孩舒舒服服地躺在家里偷懒。 说了这么多,只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我爱你,从最初,到最终。 或许有一天,我们无法再理解彼此的语言,无法再听懂对方的声音,记忆变得模糊,遗忘了对方的样子。 可请你相信,爱你的心,不曾改变过。 ——莉娜·尤可丽丝 静谧之中,阅读者擦了擦眼睛,重新叠好信纸,小心翼翼地放入信封,然后放进抽屉。接着,他端起蜡烛,出了门,走过一条长长的通道,来到了倒塌的庙宇中。 大厅中间的火盆里,燃烧一丝温暖的火苗。 依稀的火光中,一只巨大的、浑身布满红色鳞片的类蜥蜴生物,正蜷卧祭坛旁边,那庞大无比的身体,正微微起伏着。 他走到巨型生物的身边,推开它的爪子,然后躺靠着它的腹部,缓缓闭上眼睛。 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许多年后……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天空万里无云。数以万计的飞行器,头尾相连,悬停在倒塌庙宇的上空,一望不到尽头。 此刻,地下的英灵殿,长长的通道中,烛火通明,人声鼎沸。 在这样的日子里,英灵们不会因为受到打扰而感到不悦。 相反,他们乐意至极。 因为到这里来的人,都是他们的子孙后代,他们为之努力和牺牲的一切。 只见人们捧着花束,拎着水桶和抹布,为他们先祖,献上鲜花,洗却尘埃。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杜牧 谨以此书,献给那些爱我们的人。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