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知进退,明折身
嬴政足足有了几日的功夫才来到一座城中,在城里晃荡几日,才大致摸清了这座城池的底细。此城叫天海城,是由一个帮会,天海会统治,此城的名字也是取自天海会得来。 天海会的会长传闻叫田沧海,一身实力更是达到了神魂五阶,是这座城方圆百里第一高手,也是这方圆百里的霸主。在城下方乡镇,依附天海会的组织更有数十家。而天海会则依附威凌帮,在这座城方圆百里倒也活的自在。 嬴政现在正在城一个角落站着,脸上露出无奈之色。他现在的修为才恢复了不足万分之一,现在随便来个神体五重的修士,都可以击败他。 手中拿着吞天瓶和阴阳阵旗,见并没有丝毫破损,才放心下来,将它们再次放入了储物空间之中。在黑暗空间之中,他临走时,用神念悄悄的收起了吞天瓶与阴阳阵旗,不然太过引入注目并不是好事,正所谓财不外露。 现在嬴政碰到了一个大难题,可让他郁闷死了。之前贵为大秦始皇帝,他对货币金钱从没有什么太大的概念,可现在又宛如回到了二十一世纪那个时候,为钱发愁啊! 倒不是嬴政真的没有钱,而是他储物空间中全是六级灵石和五级灵石,若是在这城中兑换,恐怕会引来麻烦。别他现在深受重创,就算修为完好无损。他也万不会自寻死路。 他在城转悠了几天,这里有不少药材,可以用来炼丹恢复自己的伤势。现在的问题别买药材。就连住处他都没钱去住,现在他在一次体会到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真谛。 思来想去,最终嬴政灵机一动,这世界虽然武力决定一切,但是文墨也十分昌盛,只是略逊一筹罢了!要知道这些修炼之人寿命无穷极,无聊的时光太多了。娱乐文艺发展比华夏可以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为他有随时扩印圣旨的习惯,所以储物空间中倒是放了不少圣旨所用的黄娟。于是嬴政随兴选取了名传千古的一首诗用神念烙印在上面,然后向一家字画店铺走了过去。 嬴政倒没有想大发其财。只是想随便换几个低级灵石,先解决了住处再想其它办法看看赚些低级灵石买药材,炼丹恢复伤势。 “老板,我这有一首诗。你看看能值多少灵石?”嬴政走了进去之后。店铺此时并没有生意,老板正在拿着一张山水画观赏。 听到嬴政的话之后,见嬴政器宇不凡,一副哈巴狗的样子,脸上堆满笑容接过了嬴政手中的黄娟,看了起来。 然后老板眉头皱了起来,不过很快便消失了,依旧堆了一脸笑容道:“这位道友。这首诗果然是好诗啊!”然后老板十分赞许的大声念道,脸上尽是满意之色。 东风袅袅泛重光。 香雾空濛月转廊。 只恐夜深花睡去, 故烧高烛照红妆。 “承蒙老板赞赏,不知值多少灵石?”嬴政心中松了一口气,有些疑问道。 “道友,不知这首诗是哪位前辈大能所著?”老板嘿嘿笑道,询问着。 “额?”嬴政先是一愣,心中顿时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不过依旧硬着头皮道:“老板,这首诗并不是前辈大能所著,而是在下所写。” “什么?真的是道友所写?”老板一副震惊无比的样子,眼睛瞪得老大看着嬴政。 “是啊?有什么不对?”嬴政被老板的反应吓了一大跳,他其实也有些心虚,毕竟是剽窃来的。 “道友笑了,没什么不对,只是这首诗太过昂贵,店本买卖,实在是买不起啊!隔壁街有家大的字画店,道友还是去哪里看看吧!”老板一副我很穷的样子,对着嬴政如同发自肺腑的劝道。 嬴政心中有些无语,这做生意的就是不一样,连拒绝人都的那么道貌岸然,动听宜人。不过想想也是,这世界哪里那么多脑残到处得罪人,人家做生意讲究的就是和气生财,这是人家吃饭的技能。 嬴政无奈,只能十分尴尬的从新从老板手中接过黄娟,然后十分麻溜的消失在了店铺中,一口气跑到一处没有人的角落里。 “神经病,哥哥也会吟诗作对呢?灵石这么好赚,哥还开什么店铺啊!又是一个想钱想疯了的,这年头做生意真是越来越难了。”老板见嬴政消失的背影,一脸无语的嘟囔着。 嬴政站在无人的角落里,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看着手中的黄娟,灵气一动,那张黄娟便化成了漫天碎片。 “呸。”嬴政心中有些悲愤,想自己一世英名,这一下可全毁了,不过好在没有熟人。他也是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看书,书中的猪脚靠着剽窃的诗词歌赋大发其财,也是自己一时鬼迷心窍。
其实哪里有这么容易,古语有云一字千金,那也要看什么人。名人口中吐出的狗屎,都会被人追捧,一个要饭的乞丐就算出了金玉良言也会被嗤之以鼻。 这世界就是如此,名人效应,古今皆是如此,就算再这鸿蒙界也是同样。若是今日自己拿的是哪位鸿蒙界大能,明人写的诗,哪怕是一个字,不得都能卖个不错的好价钱。 可是自己写的,那恐怕一文不值,还徒给人家当笑柄。并不是嬴政自卑,而是不同的地方,他嬴政在这里只是一个无名辈。若是在大秦,嬴政几乎可以肯定,哪怕是自己一双臭鞋,放到民间也绝对可以卖出一个天价,但是他没有那么无聊。 现在没办法,他只能脚踏实地的,这些歪门邪道是想到不用想了,世界上的事情若是如此简单,也不会让无数人终生碌碌无为,泯灭众生之中了。 他现在唯一的仰仗就是自己会炼丹,只能去那些丹药铺,看看能不能混个兼职,赚些灵石了。不是他舍不得拿出一颗五级灵石出来,只是那根本就是自找死路。 当你是一颗路边的石子时没有人会去正眼看你一眼,可若是别人发现你竟然是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时,那你就要准备好迎接一**贪婪疯狂的饿狼。不是你宰了那些饿狼,就是要被饿狼吃的连骨头渣都没有了。 这世界很多人都是披着狼皮的人,骨子里的贪婪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再也不会掩饰。尤其是在这大争之世,没有律法可言,甚至就连此地的霸主天海会都要前来分一杯羹也不无可能。如果你有搏杀群狼,生撕饿虎的力量,那自然无惧一切。若是没有,还是乖乖夹着尾巴做人,才能活的更久。 嬴政本着心无大错的原则,尽可能的避免麻烦。他并非怕事,而是不愿意招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若是真是避无可避,那也只能拼死一战,大丈夫何惧一死?而知进退,明折身,更应该是大丈夫必备之气量,好勇斗狠,匹夫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