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你个土鳖
逆天行懒得理会这个土鳖,虽然现在自己的形象更像土鳖,他仰面躺在地上,任由泪水落下,周围充满哀伤的气息。 狗蛋还想嘲讽几句,可是看他一副乞丐的样子,加上被那种哀伤气氛感染,硬是没有把话说出口。 他蹲在逆天行身边,看看逆天行的眼角,吸了一口烟,一只手摩擦着络腮胡子道:“哥们,你咋就这么多眼泪呢?就像水龙头一样。” “你……你们这里……有没有琴?” 逆天行仰头问。 “什么琴?小提琴还是钢琴?” “古琴。” “没这玩意,村尾老周的女儿倒是有个电子琴,那丫头天天按来按去,村头村尾都听得见,烦死人!” 狗蛋仿佛把逆天行当成熟人,唠唠叨叨的样子,“话说你要古琴干什么?这玩意我就在电视上看见过。” 逆天行摇摇头,懒得回话,翻了个身,把脸朝下,顺手扒了一手泥土盖到脸上。 “喂,这是干啥呢?弄得跟狗吃屎一样,用得着这么堕落吗?我猜对了吧,看你这死样,肯定是被娘们甩了。” 如果有认识逆天行的人在这里看到这一幕,恐怕会惊掉下巴,作为一个魔道魁首,凶名昭着的大魔头,竟然哭得像个失恋小青年,而且仿佛自甘堕落一般,把头埋在泥土里,看起来乞丐都比他干净。 见逆天行不搭理自己,狗蛋自觉无趣,走开一边抽烟,时不时瞥逆天行一眼,时不时又摇摇头,看逆天行的眼神就像看刘阿斗——烂泥扶不上墙。 逆天行身躯颤抖,握紧拳头又松开,松开又握紧,时间持续半个小时才结束。 大脑恢复平静,逆天行站起身旁若无人拍打身上的灰尘。 狗蛋打了个哈欠,一脸好奇看着逆天行,他是第一次见这个岁数的男人哭成这样,而且还哭这么久,毫无疑问,在他眼中,逆天行实在太丢男人的脸。 “哥们,你真的很无聊,就知道哭,没点男人样。” 逆天行偏过头看看他,“说我无聊,你看我哭了半个小时岂非更无聊?” “你知道不,我们村不太欢迎外人,我看你哭得要死要活才不好意思赶你离开,所以盯着你,好了,现在哭完了,赶紧擦干净鼻涕滚蛋吧。” 狗蛋平日在村里喜欢干偷鸡摸狗的事,正事没干过,年轻时候倒是在外面城市打过工,闯荡过,正是因为在城市受的挫折多,外面的人又不顺着他,过得不如意才跑回小山村里欺负老弱妇孺。 可以说,狗蛋年轻时候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只不过被现实打败,自甘堕落而已。 其实他自己也很清楚自己在堕落,但他还是没有选择抗争命运,他已经认命,把自己当成废材了。 看到逆天行年纪轻轻,哭哭啼啼,比自己还不如,狗蛋是真的打心里瞧不起。 “这个地方不错,我想住两天。” 逆天行并没有理会狗蛋的不满,自顾自走进村里。 一眼望去,各种小楼房,小瓦房,零零落落。 村口进去是一棵大榕树,旁边有个小卖部,人有不少,聚集了一些人在打麻将。 看到逆天行这个外人,村里人都用好奇的目光打量他。 狗蛋的外号虽然让人听起来觉得猥琐,实际上他并不猥琐,只不过是长了一脸麻子而已。 他五官其实挺端正,一米八几的身高,膀大腰圆,非常魁梧,也是因为这身材,才让他在村里面横行无忌。 对于逆天行无视自己的话,狗蛋极度不爽,他已经有几个月没有揍人了,眼下正好可以用眼前这个家伙过过手瘾。 正当狗蛋想要挥拳头的时候,忽然一道声音传来:“逆叔叔——” 逆天行闻声望去,看到说话之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一时间有点茫然,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喊自己,可是仔细对着少女一打量,顿时恍然大悟。 这个少女,前几天在路上遇到抢.劫,被他所救,两人话语投机,聊了一会。 “我倒是忘了这地界!” “逆叔叔,你怎么会在这里?” 小丫头再次看到逆天行,感到无比开心。
“丫丫,这家伙你认识?” 狗蛋悄悄收回拳头,一脸爱慕看着小丫头。 虽然年龄有点小,可他对于小丫头还是很喜欢,当初第一眼在村口看到的时候就已经一见钟情了。 “这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刚才看到你想打他。” 小丫头有点气愤。 “不是,你……你误会了,我没有想打他,我看他后背有点脏,想帮他擦一擦。” 得知逆天行竟然是自己女神的救命恩人,狗蛋顿时就怂了,一边说一边伸手帮逆天行擦后背的灰尘,表现得非常勤奋。 “算了算了,反正你又打不赢逆叔叔,我也是提醒你而已,你要是真敢动手,你的下场肯定很惨”. “对对对,小丫说得都对。” 狗蛋满脸笑容,心里却对逆天行充满不屑,要不是小丫头在这里,他真的很想拿逆天行出出气。 小丫头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要是知道,现在就要一脚踢死他。 打量了一下逆天行的乞丐模样,小丫头疑问道:“逆叔叔,你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来这边旅游,没钱坐车,摔进泥坑里了。” 逆天行勉强一笑,现在他心情真的不太好。 小丫头也不计较他说的是真是假,一脸热情的样子,“要不你来我家,你的衣服都这么脏,肯定要换一下。” 逆天行摇摇头,“不用,我有点事要办,有时间再叙吧。” “逆叔叔,你刚才不是说到这边旅游吗?什么事这么急?你不知道,我爸常念唠你,说想去拜访你,现在好不容易碰到,为什么不叙一会?” “以后有空再说吧。” 逆天行微微一笑,转身离开。 小丫头张了张嘴,想挽留他,可最终没有说出口。 ……对于逆天行而言,遇到小丫头只不过是避世途中的小插曲罢了,他很快离开了村庄,黄昏过后,天色暗下来,身处于何地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看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