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狄奥多西亚的税法改制
但还在狄奥多西亚认真处理税法事务的曼努埃尔并不知道这座城市里某处的某人对他的看法。在解决完了铁矿的问题后,他很快继续投身到了狄奥多西亚税法的革新之中。而在数日后,也就是七月中旬,在炎炎夏日之时,在与财政税收方面的官员领主多次磋商讨论后,他终于敲定了新税法的内容。 新税法的前提自然是统一的度量衡,公国的度量衡目前以通行的为参考,但要求严格依据换算关系,通行于狄奥多西亚全境,必须精确且不能有丝毫糊弄,如果有不依据这套度量衡而另起炉灶的富人、领主,那么,“第一次先口头警告,第二次则征收3k杜卡特金币的罚款,第三次就直接以叛国罪处置剥夺领地与私人财产并发配刻赤地峡。”曼努埃尔的新规如此规定。 在统一的度量衡的标准上,原收税制度做出如下改良:在基础税制上,由原本征收定量定额的税收改为依据财产额度来征收赋税。比如年收入为100杜卡特者,每年至少须缴纳1杜卡特,持有同等价值土地者也是如此交税;而若是年收入财富少于25杜卡特者可以免缴此税种。这一税制,曼努埃尔命名其为“基本税”,主要参考的是同时期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卡塔斯托(Catasto,直译地籍)税制,旨在收取税收的同时按财富收入来平衡上下层的财力。但与参考对象有所不同的是,这一税制的适用对象包含狄奥多西亚的所有产权者,无论是领主贵族,还是异教徒,抑或是教会。 在商税制度的关税方面,狄奥多西亚全境采取与曼古普等同的关税额度,藉此消除之间的关税壁垒,使得两城之间至少在商品贸易上可以实现有机结合,相对而言畅通无阻。城内的商税,依据所售商品的价格,采取二十抽一的税制,同时废除那些可笑的苛捐杂税,什么杀鸡要交“小鸡子税”、喝酒要交酒税葡萄税发酵税这种荒诞不经的玩意,“这些都是拉丁人的陋习”,曼努埃尔如此评价。 还有商贸上,由于先前狄奥多罗给出了“曼古普火绳枪”这一原始枪型的制作图纸,原定的威尼斯商贸特权也被对方主动取消,那么就“没必要给任何外国商业势力任何特权,”曼努埃尔做出了这一决断,并在新税法中表示,在狄奥多西亚,没有任何境外势力可以享有“他们不该有的、圣父未赋予的商业特权”,全体商人,不论内外,缴纳的税率都是相同的。当然在狄奥多西亚你也可以不缴纳这些自认为“不公的”商税,但这样公国就不会给你发任何凭证,你在狄奥多西亚进行的一切商业活动均不受保护,货物被劫走了也不会有人来帮你追回的。 此外,新税法重申了对土地产权的保护,尤其是自耕农,“任何地主不得以任何非法背德的手段强取豪夺或坑蒙拐骗任何小农或城防军士兵的土地,”曼努埃尔在新税法中申明了这一原则。并颁行了不知道从哪本古籍里翻出来的“联保税制”①,要求“地主有义务保护他治下的佃农与农奴”,为了“保护”这些因地主而失去人身自由的佃农农奴,这些地主理应缴纳更多的税收,作为“为农奴而缴纳的保护费”。顺带提一下农奴,他们作为小农与奴隶间的特殊存在,不用缴纳税,但他们的税金要算在领主地主们的头上,不过领主地主们怎么对待他们,是让他们缴纳的“租金”或“民间税”,抑或是直接把他们的人身当成领主的私有财产,上面都不会有任何过问。 至于农民,虽然按照上述的“基本税”规则,虽说压力是减轻了不少,但仍有一些专门针对他们的税种。其一是教会要求的什一税,虽说之前在曼努埃尔的要求下,所有狄奥多西亚的合法宗教所要收取的什一税税款都减轻了些,但并不代表就完全不收了。其二是新税法中改进的家庭税,按照农民家庭中成年男性的数量来收取定额的税金,这一税种由税吏直接收取。缴纳税收的方式可以是直接缴纳杜卡特金币,也可以是缴纳农产品等实物,“只要税能收上来,不论是以实物或货币,均应受到仁慈的圣父及他们所眷顾的‘狄奥多西亚显贵’之庇佑。”新税法特地为此备注了这么一句。 但不是所有持有土地的独立人都要缴税,起码城防军的士兵就不用缴纳除基本税和商税外的所有税务,“因为他们的军役本身就是税务的一种,这是圣父赋予他们的神圣权力,为此,即使是基本税也该为了他们而不时减免。”曼努埃尔在新税法中如此解释。但作为代价,就是他们不能交易土地,不论是出售或购入。 这些税种就是正教徒们要缴纳的主要税类了,但对异教徒来说,他们还有些与众不同的税种。按照新税法,任何异教徒每年定期缴纳依据年收入而定的杜卡特金币,依据其社会地位与收入,大致在1杜卡特到200杜卡特之间浮动,“他们本该皈依正信的,但圣父圣子都是仁慈的,只要求公国让他们缴纳‘正信税’,作为在狄奥多西亚不信正信的小小代价。”曼努埃尔在新税法中这般注解。
新税法还有其他些比较杂的地方,比如禁止民间发行任何高利贷,“如果发行高利贷的是异教徒,那么直接处以绞刑,立即执行。若是教士,则有异端的嫌疑,须发送异端审判所进行进一步的审核。”这针对的是哪些群体,不言而喻。还有在荒地开垦上,新税法承诺允与开垦荒地的自耕农程度不低的税额减免,以鼓励垦荒。 对了,若是一时缴纳不上税款怎么呢?没关系,新税法很人性化地提供了一种暂时性的代工税:劳役税,具体内容很简单,就是服等价于税金的劳役作为原须缴纳税金的代替,至于要服的劳役内容大概就是什么去修道院帮忙照看老弱病残、修修基建、帮忙造堡垒房子之类的。不过曼努埃尔觉得应该没人想主动去服劳役,毕竟与严明规定的税金不同,服劳役的条目有意做得很模糊,就是为了方便税官税吏们灵活执法。 至于不愿意缴纳税金又不愿意去服劳役的人怎么处置,很简单,“先让相关税官进行警告,责令补税补役,若是一周内没有任何回应,便让看守人直接逮捕,交予审判。”曼努埃尔在新税法的相关条目这般规定。 以上便是这次狄奥多西亚税法改制的具体内容了。到了日后哥特王朝成立之时,全罗马帝国的税法也是或多或少参考了巴西琉斯当年储君时代在狄奥多西亚所推行的这套税法。 ①东罗马帝国马其顿王朝皇帝尼基弗鲁斯二世的杰作,后来迫于压力废除。之后又在巴西尔二世时恢复,但在巴西尔二世死后就被他弟弟君士坦丁八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