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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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澈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说服陆苗加入他们的理由。 江皓月获奖回来,被他爸叫着去饭馆庆功,那天放学,陆苗独自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她被骑摩托车的施澈拦住了。 五彩的车灯闪得陆苗迫不得已捂住眼。身为拽爷,施澈的车还配了音响可以一路放歌,可谓是非主流骑行届的顶级配置。 至于为什么是骑着车来找她的——预防她一言不合又要揍他,那他可以马上扭油门开溜。 “把你的灯从我脸上挪走!” 陆苗的脸色被灯照得一会儿红、一会儿蓝、一会儿紫,她抬脚,作势要踹他的车。 “哦哦。”施澈立即照做。 在劲爆舞曲的背景音中,她揉揉眼,这才勉强看清了眼前的人。 染黄的刘海按照惯例遮住少年的眼睛,五官中显露在外的,只有他挺直的鼻梁和一双水红色的唇……他唇边仍牢牢地贴着创可贴呢。 “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陆苗亲切地问候他。 “绝对没有!”施澈相当果断地否认,他这下总算学聪明了。 她努努嘴,看向他挡道的车:“所以,这是……” 施澈咬咬牙,道:“我还是想要邀请你加入。” 趁陆苗没有发飙,他喘气的时间都省了,一口气把要说的话说完。 “你不是担心,江皓月会再次受到欺凌吗?如果你愿意加入篮球社和叛逆部落,两方势力都会替你保护他,校里校外的任何时刻不会有敢打扰他的人。” 这个提议,算得上是非常聪明了。 经过多方的试探,施澈终于找到了能够吸引陆苗眼球的法子。 她头一回沉默了,开始认真地思考他的话。 “我只加入篮球社,但校内校外都会有人保护他。”细想之后,她跟施澈讨价还价。 “为什么是篮球社而不是叛逆部落啊?”施澈好奇:“做陆猛有这么难为你吗?” 一听这个名字,陆苗便一脚迈进了爆炸的边缘:“你再敢那样管我叫一次试试?” “哎呀哎呀,知道了,”他抓抓脑袋,赔上笑脸:“那,成交吧!” “啊?”她反应不及:“你同意啦?” “当然啦。”施澈向她伸手。 陆苗犹犹豫豫地握上去了。 协议达成。 临别的时候,望着施澈的长刘海,她出于善意提醒了一句。 “你这样骑车危不危险啊?看得见前面?” 施澈撅起嘴,往自己的刘海上喷了口气,他那飘逸的刘海飞了起来。 “这样就行了,我从头发的缝缝里能看见啊。” 陆苗的脑海中浮现了,他一边骑车一边往自己的刘海上拼命吐气的样子。 “行吧。”她说。 于是,陆苗跟着施澈开始拍皮球。 之所以称之为拍皮球,是因为陆苗一拿到球,就自动用上了拍皮球的姿势。 或者手轻,拍着拍着,篮球越来越低;或者手重,拍着拍着,它就偏离了原位。 从基本的运球开始,她全是由施澈进行手把手的教导。 学了两三天,还是改不掉她运球的手势和习惯,无奈之下,他直接从身后握住了她的手。 少年把刘海夹了起来,澄澈的眼神盯住篮球,瞬间变得凌厉。 “记住这个姿势和力道。”他牵制住她的手腕,指导她拍了几次球。 然后再试,陆苗手中的篮球便听话了许多。 辅导教学的方法有用,施澈索性看见她力道不对的时候就直接上手。 陆苗有心想学,也十分专心地在练。 ……连江皓月来cao场看她,她都没有发觉。 加入篮球社的事,陆苗没跟他打过商量。 她有她的理由。 一部分为他,一部分为己。 江皓月从英语演讲大赛获奖回来,学校邀请他做了一次“国旗下的讲话”。 这类讲话,大致的主题是弘扬传统文化、歌颂优良品格,怀念革命先烈……相当于升国旗后的学生代表们宣扬正能量小型演讲。 江皓月那一次和其他学生的不同在于,他演讲是用纯英语的。 容貌精致的少年郎站在主席台上。 他全程脱稿,配合好听的声音,英文的咬字标准而优雅。 江皓月的讲话犹如他的作文,克制、规范,他不像其他演讲者那样,饱含深情、热血昂扬,他始终是他自己,冷静又客观。 可那完全不影响,他演讲的精彩。 面对台下望着自己的几千双眼睛,他的表情不见丝毫慌乱,将自己想要表述的内容娓娓道来。 陆苗听得懂的只有几个英语单字,却又因为不愿意错过他说的每一个词,尽力地竖起耳朵。 听不懂的人,何止是她。 她抬眼望向四周,大家脸上皆是一副似懂非懂的神色。 再望向台中心的江皓月,他嘴角噙着一抹笑,站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 复杂的英语字符从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陆苗眨巴着眼,似乎看见眼前是一片漆黑的旷野。 她是一株小草,跟着其他的草一起,随着风来舞动。在她触手不可及之处,有一轮遥远的月亮,兀自散发着清辉,悬挂在天空之上。 这是陆苗第一次,切实地感受到她和江皓月的差距。 他俩一起长大,住同样的房子、吃一样的饭;上同样的学校,花同样多的时间学习;她被父母时刻拿来跟他作比较,难免会不服气,觉得自己未必比他差到哪里。 但是,在听完那个清晨的“国旗下讲话”,陆苗猛地意识到——她将庸碌地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而江皓月不同于她和他们。 她忽然明白了,自己父母所懊恼的东西是什么。 继续成长下去,她和江皓月,注定走向不同的人生轨迹。 当晚,陆苗向江皓月坦露了自己的焦虑。 “我不知道我擅长什么。” 她目光呆滞地注视着自己空空的手:“想了一天也没想出来……” 在江皓月看来,她的烦恼根本是没必要的。 “你擅长吃东西,”他开她玩笑:“尤其擅长关灯后的偷吃。” 陆苗没接他话,托着腮喃喃自语:“唉,像你就好啦,你什么都能做得那么好。” 瞧她那没精打采的样子,像是真的很介意,江皓月沉吟之后,对她道:“总会找到的,那个你擅长的东西。” 因此,陆苗一头热地踏上了那条寻找的道路。 可惜,施澈说的她体内“篮球魂”,根本就是胡诌的。 加入篮球社的两周后,施澈让陆苗跟着其他女社员去参加女子篮球比赛,她们代表学校出战。 参与比赛的除了他们校,还有其他三所学校。 比赛性质是温和的友谊赛,除了规则灵活外,奖项甚至大方地设置了冠军亚军季军。按照概率,参加就有很大概率能拿个奖杯回来了。 最后,她们队是第四名。 陆苗发挥得太差了。球传到她手上,基本等于入了敌方的手。 她手里的篮球不用人抢,她一边跑一边运球,球十有八九会被她给运丢。 偏偏她又积极得很,全场数她最莽、敢去争,跑得快。 当队友被包围,难以脱身时,陆苗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附近,用嗷嗷待哺的眼神提醒自己的队友——来吧,我在这里,放心大胆地传球! 队员们起先是不知道她的水平的。 陆苗入社时间太短,且她加入以来是由施澈全权指导,没跟其他成员接触过。 身为社长,施澈自己的实力是没话说,且是他看中了陆苗,又费了很大的劲劝她进来,所以大家理所应当的以为陆苗是很厉害的。 没想到…… 她们不光要防守对方,还得防着自己这边的陆苗——千万别被她拿到球! 陆苗是个天生的粗神经,即便如此,篮球是紧密的团队竞技,她仍是不可避免地感受到了队友们对她的排挤。 心急之下,她更加卖力,也变得更加的漏洞百出。 比赛结束。 施澈拉陆苗单独出去讲话。 他好像一直没有太多社长的威严,面对发挥不好的队员,依旧是笑嘻嘻的。 “是我没有安排好,我们练习不够就让你上场了。” 陆苗心情低落,冲他摇了摇头:“跟练习无关,是我不适合打篮球吧。” “怎么可能,你身上有‘篮球魂’,我说过的你忘了?” 搬出旧话哄她,见到没有效果,施澈机灵地把责任推给旁人:“哎呀,主要是时机不对,忽然办什么篮球比赛呀!这会儿快要寒假了,期末考要来了,本来学生的课余时间就少,他们不会考虑一下吗?哪来的时间去练习啊,我们社的成员们好几次都没有来训练,我知道他们忙也不好硬逼着大家……” “施澈,”陆苗叹了口气,打断他:“我们的协议还作数吗?不然我加入叛逆部落吧,篮球社就算了。” “别啊,”他拿话激她:“你愿意做陆猛了?” 小少女扁扁嘴,声音轻轻的,表情苦苦的。 “没想到,我没有什么擅长的事,不擅长的倒是一堆。不擅长考试、不擅长写作业,不擅长打篮球。” 她吸吸鼻子,道:“仔细想一想,好像打架,还蛮擅长的。” “别啊……” 施澈伸出手,想摸摸她的头安慰她,又觉得不太适合。 “实话跟你说,我们不良少年,只是放学不想回家写作业,所以在外面瞎晃悠。跟人打架什么的,我们其实很怂的,没事干嘛要打架啊?还有,我们不主动去欺负人,所以陈阳州那些人,我们也很鄙视他们的。” “所以,”陆苗更加失落:“连我擅长打架也没有用武之地了吗?” 施澈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看着她颓废下去,实在于心不忍,缩回的手再次出击,他抚了抚陆苗的脑袋。 十五岁小姑娘在这个时期结结实实地意识到了:她需要一件擅长的事,她需要有一个前进的方向。 她在一片大雾之中,窥见月的光泽。 她想要找到一条路,去接近那处的明亮;她心中着急,却暂时,找不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