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我全拿了很合理吧?
第252章我全拿了很合理吧? 恐怖的音波,震得众人眼皮都跟着跳了起来,身体哆嗦着,视野好似摇摇晃晃的摄像机镜头,星空下昏暗的画面一阵抖动,那股子紧张和错愕几乎让他们忘记了呼吸。 巨熊捂着眼睛,彻底暴怒了。 然而,栾红缨早已缩身而退,就那么静静的站在不远处,衣袂随风飘舞,仿佛遗世独立的绝代佳人。 那狗熊失去了视力,已经完全发狂,黑黝黝的脸上往下躺着浓稠的液体,龇着锋利的犬齿,发出一阵狼狗似的短促嚎叫,口鼻中喷出腾腾的热气,四肢着地,不顾一切的向着一个方向猛冲过去。 咔嚓! 一棵差不多碗口粗的杨柳树被它拦腰撞断,茂盛的树冠哗啦啦倒在地上,枝叶起伏,好一阵儿才彻底安静下来。 那狗熊一屁股蹲在地上,却晃了晃脑袋,又一次冲了起来。 一座弥漫着血腥味的小山擦着边从栾红缨身旁撞了过去,距离之近,以至于带起的狂风把她满头长发吹得飘摇飞舞,犹如狰狞的黑蛇。 气质瞬间从空谷佳人变成了灭世魔女。 众人吓得双腿发软。距离这么远,心脏都止不住狂跳,根本控制不住逃跑的欲望,不明白那个总是寡言少语的女孩儿为什么能够镇定成这样。 陈卫红眼珠子往外凸着,狠狠咽了好几口唾沫,依旧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更没法相信自己看上的,一个好好的,娴静文雅的农村女孩儿,身手会可怖到如此程度。 原本以为是一朵没见过世面的小白花,没成想是一柄盖世无双的红缨枪! 作为一个老爷们儿,他突然间就有点自惭形秽了…… 他莫名起了找对象的心思,本来就别有目的,再加上栾红缨确实优秀,别看是个农村女孩儿,可气质和容貌即便在大城市里也能盖过一大片,若是真成了,家里人肯定不好多说什么。 可现在一看,还是算了吧…… 他陈卫红别看是个县医院院长的大公子,可自知之明还是有的,除了这点家世,还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吗? 再说,这样一个风华绝世的奇女子,会是那种攀附权势的鸽子眼吗? 怪不得之前搭讪,她总是不说话,而是以怪异的目光看着自己,估计在她心里,自己这样的男人,怕是跟蝼蚁没有什么区别吧? 陈卫红一通考量,苦笑着释怀了。 正在这时,由于那头狗熊根本找不到栾红缨的声息,变得越来越疯狂,冲着相反的方向嚎叫着撞了过去。 而前面正好是它钻出来的那片玉米地。 大家伙儿心里一松,连忙喊道: “红缨姑娘,快跑!” “红缨姐,咱们快走!” “栾红缨同志,机会难得,赶紧过来!” 众人已经跑出去老远,看着这位厉害到夸张的年轻姑娘,心里涌起无边的敬佩,一个个招呼道。 不过,说实在话,震撼最大的还是王承舟。看着师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毫无惧色的对上那头狂暴的巨熊,身姿宛如九天之鹰,硬生生戳瞎了它的眼睛,他心里的懊丧真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闹了半天,以前对练的时候,她只是陪自己玩的呀! 而自己还恬不知耻的幻想着自己是一个大老爷们儿,力气上绝对占优势,只要认真一点就能轻轻松松地把她拿下。 一想到这个,他脸皮子就有点发烫,嘴角都哆嗦了起来。只是,转念一想,又禁不住得意开了。 再厉害又能怎样? 哼,还不是乖乖当俺的媳妇儿! 阿Q精神发作,王承舟整个人都骄傲了,连忙跟着大家伙儿喊道:“师姐,那头巨熊生命力顽强,咱们虽然伤了它的眼睛,可赤手空拳仍旧不能把它怎么样,还是先走吧。” 看到他走过来,栾红缨俏脸上的凛冽陡然化开,展颜一笑,可听到他的话还是摇了摇头,蹙着黛眉,贝齿轻启:“它……必……须……死!” 王承舟一愣,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心情也跟着变得沉重起来,忙道:“那好,我回去拿家伙,你小心些。” “嗯。” 栾红缨眸中星芒闪动,想不到他这么快就理解了自己的心意,心里不由得一阵温暖,连笑容都可爱了许多。 瞅得王承舟一阵恍惚,可从来没见她这样笑过。 该说不说的,自从昨天看过那场《泪洒相思地》之后,栾红缨同志是越来越奇怪了。 心里瞎想着,脚步却丝毫不慢,一溜烟儿往家里跑去。 王爱朵识趣儿的没有追问,而是跟大家伙儿站在一起。他们心里多少都有些迷茫,不明白明明可以逃跑,红缨姐和王承舟却偏偏要留下来以身犯险,硬是要取那头狗熊的性命。 看着那个挺立在夜风中的倩影,大家伙儿议论了好一阵才有了一些头绪,禁不住感慨道: “那头狗熊瞎了眼,肯定回不到大山里去了,如果放任它不管,让它逗留在这里,村里人可就危险了。为了王家生产大队全体老少爷们儿的生命安全,它必须得死!” “是呀。而且,这大狗熊瞎了眼,肯定是活不长了,与其让它受尽煎熬而死,还不如给它一个痛快的。” “原先咱们只是想着逃跑,根本就没有考虑那么多。说起来还是知识分子呢,可真是连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丫头都不如呀。惭愧!” “别惭愧了。红缨姐是农村丫头不假,可红缨姐绝对不是一般人。别说咱们了,即便我从小到大见过的人里,也没几个及得上她的呀。” 大家伙儿越是议论,陈卫红越是尴尬,算是彻底死心了。 最终,王承舟拿着自己由洛阳铲改造的长矛跑了回来,一来一去,只花了十来分钟,也算是玩出命去了。 栾红缨接枪在手,看了一眼身旁的师弟,嫣然一笑,俏脸又霎时间阴沉下去,宛若寒霜,猛地把长矛斜插在地面上,明晃晃的枪尖对准前方。 王承舟一看,浑身血脉偾张,气运丹田,怒喝道:“狗熊,受死!” 那头陷入癫狂的巨熊正找不到目标,听到声音,立刻嘶吼着狂奔过来,张开的巨口里甚至甩出一连串的白沫,眨眼便到了近前。 两人肩并着肩,一起握住长矛,只感觉一阵狂风扑面,好似一座小山压了过来。 噗! 吼! 一声轻响之后,腥臭扑鼻。 那头狗熊人立而起,对准矛尖就扑了上去,巨大的冲击力之下,整根长矛贯胸而入,鲜血立刻像瀑布一样洒了下来。 不甘的咆哮戛然而止,巨熊的尸体沿着枪杆缓缓滑落,满是利齿的短颚无声无息的张着,一点点逼近,最终耷拉在二人的手腕上。 一时间,甚至能嗅到口中那难言的恶臭。 两人一起撤身,这头来自伏牛山的可怕巨兽轰然落地。 众人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接着狂喜涌上心头,一个个飞奔过来,兴奋得手舞足蹈。 在星空下,一如远古壁画上,迎着火光跳动的剪影。 栾红缨和王承舟浑身血污,却相视而笑。 一帮子知青早都疯了,激动得无所适从,一个个语无伦次道: “狩猎了一头熊!这得是多大的功劳啊!咱们都会被通报表扬的!” “快回去通知村里人!不对,先把队里的干部叫起来,然后找一辆板车,多知会一些乡亲,否则,这么大的玩意儿可弄不回去。” “那你们快去!我和秦朗留在这里看着,免得被别人给弄跑了。” 他没想到的是,这大晚上的,一头五六百斤的大狗熊,咋可能被人偷走了呀? 只是,大家伙儿正在兴头上,脑子都有些不清醒了,还在意什么细节,全都火急火燎的往村子里跑去了。 王承舟看了一眼天色,这一会儿的工夫,怕是都快到午夜了。 当即,心里有些担忧,低声问道:“师姐,明天你还要去公社报到吗?” 栾红缨扬起俏脸,忽闪着大眼睛,默默点了点头。 王承舟心里一急,连忙拉着她就走,什么狗熊不狗熊的,都不管了。 赶紧让师姐睡觉才是正理! 徐小芷原本想跟着王承舟他们三个一起离开,不想参和接下来的事情,可被潘飞燕死死拉住了。 毕竟,他们可是比不了王承舟和栾红缨,甚至连王爱朵都不如。 作为亲手猎杀巨熊的首功之臣,这两个土生土长的农村青年无论如何,功劳都跑不掉。而作为王承舟的meimei,王爱朵肯定会被在功劳簿上记上一笔。 而他们这些从头到尾一直在逃跑的知青就不一样了,功劳没有,要是再不贡献点苦劳,等到公社表彰的时候,人家凭啥提的名字?
最重要的是,这项荣誉对于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来说十分重要。他们为了支援国家建设上山下乡,平日里除了辛勤劳作,立功的机会可是很少的,而他们的表现又直接关乎城市里家人的颜面。 所以,这样难得的立功机会,可是绝对不能错过的。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次功劳会在未来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恢复高考后的第二年年底,也就是1978年,知青开始大规模回城。可是,当时回城名额有限,必须表现优秀的才有机会。 而优秀与否,除了体检和政审之外,最直接的就是大队里开具的证明。而当时,很多知青与大队领导的关系不睦,是好是坏全凭人家一张嘴。 他们要是能得到公社的表彰,有荣誉在身,自然就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了。 现在,他们崇敬王承舟,将来,他们一定会愈发感激王承舟的。 于是,看了一天大戏的乡亲们刚刚睡下,就又被叫了起来。 整个村子敲锣打鼓,火把排得跟天灯似的,蜿蜒着往北坡庄稼地赶去。成年的大狗熊可不是说抓就能抓的,即便是几十年前,看到那玩意儿,猎人们都得退避三舍。 可今晚上,一群护秋队的小同志竟然狩猎了一头重达五六百斤的巨熊!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一帮子大队干部,披着外套,鞋子都没来得及穿好,就匆匆忙忙的领着大家伙儿干活了。 这一晚,注定是个不眠夜。 按照规定,熊皮肯定是要上交的。且不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村集体该如何分配,更重要的是它是立功的凭证,王承舟等人想要得到表彰,必须得用这东西来换才名正言顺。 有舍有得正是人生在世的规矩。 不过,熊掌却在王承舟的要求下,留了下来。 原本,按照支书白候平和村长王铁林的意思,这玩意儿是要交到公社的,最好是直接交到县里。 至于他们的心思,懂的都懂。 熊掌可是古代八珍之一,是十分名贵的补品,它的名号估计没有人不知道。用这玩意儿讨上级的欢心,那绝对是一来一个准。 可也正因为如此,王承舟才要断了他们的念想。 口腹之欲这东西,是没有个够的,吃了一次,绝对会想着下一次。而且,作为有权有势的大人物,但凡有点心思,下面的人就会投其所好,疯狂的跑到山林里猎杀狗熊。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那个年月可是没有完善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如果口子一开,伏牛山里的野生动物怕是就要不得安生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尝都不要让他们尝! 见王承舟非要把四只熊掌全部拿走,支书白候平急得说话都结巴了,阻拦道: “哎呀,小同志,你这也太不懂事了吧?” “这种东西,你全部拿走了干啥?” “好东西要懂得分享。一个人吃,跟大家伙儿一起吃,意义它可是不一样的呀。咱们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有时候,可得多为别人考虑考虑。你懂不懂?” 大家伙儿围在一起,有的听懂了,有的没听懂,反正都抱着膀子看热闹。 王承舟却把脸一板,当起了二愣子,“谁告诉你我要吃了?” “不吃你拿去干啥?” 白候平气得一瞪眼。 “我拿去自有我的用处!” 王承舟丝毫不退让,拍着胸脯道:“白支书,我是干啥的?” 白候平被他问的一愣,张了张嘴,还真就迷糊住了。 “用早些年的话说,我王承舟可是个大夫!” “你们这些人,整天就知道吃吃吃,简直就是暴殄天物。那熊掌是当菜吃的吗?那可是药材!” 王承舟梗着脖子,这面子今天谁都不给,“熊掌,其药名出自《日华子本草》。” “《医林攥要》更是有言:熊掌,性味甘、咸、温,具有补气养血、祛风除湿、健脾胃、续筋骨的功效。” “《四川中药志》同样写着:熊掌,性平,味甘、辛,主脾胃虚弱,风寒湿痹及诸虚损症。” “我作为一个大夫,收集药材,很合理吧?” ――再次感谢魅影柠檬大哥的100点币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