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 阿巴斯
莫阿斯看着眼前的战马有些疑惑,长老大人运来了五千匹战马。 薛西斯欢喜的想要大叫,这才是一个战士必备的东西,阿提拉就是依靠一支强悍的骑兵才能所向无敌的,他跳上一匹没有马鞍子的战马,双腿一夹,这匹战马就奔跑起来,饶了一个圈子,莫阿斯就把一面圆盾抛给了薛西斯,等薛西斯再一次转过来的时候,一只投矛就呼啸着向薛西斯飞了过来,薛西斯的左臂挥舞一下轻易地就用圆盾格飞了那支投矛,双腿cao控着战马来到长老的身边,急切的问道:“这是给我们的吗?” 长老没有说话,小苗接口道:“是啊,你们本来就是战士,怎么可能会没有马,不但有战马,还有世上最锋利的武器,最坚固的铠甲,这样才像是一个战士。” 薛西斯并没有如同小苗想的那样欢呼起来,而是非常伤感的低下了头,莫阿斯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朱迪不属于你,它属于哪个抛弃了我们的家族,这里的战马才是属于你的,去挑选吧,五千匹战马里面一定会找到另一个朱迪的。“ 长老拍拍手,一匹黑色的战马就被牧人从战马群里牵了出来,看到这匹战马,薛西斯的泪水顿时就冒了出来,莫阿斯哈哈大笑着走上前去,抱着那匹不断摆着头想要挣脱绳索的骏马,回头对薛西斯说:”看啊,薛西斯,朱迪在这。“ 然后就从牧人的手里接过缰绳,挂在马背上的鞍子横勾上,在朱迪的脖子上轻轻拍了一巴掌,那匹马就迅速的走到薛西斯身边不断地拿头拱薛西斯。”跑起来,薛西斯!“莫阿斯大叫了一声。”跑起来。薛西斯!“小苗看得有趣,也跟着大喊。”跑起来,薛西斯!“所有的战奴全部喊了起来。 薛西斯一纵身跳上了马背,朱迪仰着头嘶鸣了一声,前蹄腾空而起,虚空踢腾两下。后腿一发力,整个身子就立刻弹射了出去,薛西斯松开缰绳,任由朱迪自由的奔跑。 莫阿斯来到刘方的身边怀抱着双臂施礼道:”尊敬的长老,您的良苦用心一定会收到最丰硕的果实,我们这些人中,只有薛西斯是一位天生的骑兵将领,他会给殿下带出一支精锐的骑兵的。“ 刘方听完小苗的翻译,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就准备回城,训练骑兵的事情自然需要交给专门的人才才好,比如薛西斯,一匹价值五十个银币的战马,能换取一位骑兵统领,刘方觉得非常的值。 小苗的军队人数不需要多,一万人就足够了,但是这一万人都需要是最凶悍的人才行。只有亡命徒才能真正的不在乎自己的性命,至于理智的人。刘方认为有自己一个人足够了。 天使安吉在招收卫队,这是碎叶城里的人们最近的话题,一张巨大的牛皮上写着一句话:”只有最勇猛者才配加入!“ 如果说这句话并不足以打动人心的话,那么另外一张牛皮上的话就让碎叶城的男人陷入了疯狂,一个月两个银币!这就是那张牛皮上的话。 在碎叶城养活一家五口一个银币就能做到,两个银币。那就足够他们过上中等人家的生活,现在的世道不好,吃饭不容易,最强悍的战士都只能勉强果腹,于是。报名的人非常的多。 人熊招收人手从来不问这家伙过去是干什么的,面相越凶恶,他就越是喜欢,只要这些人能在战奴的大盾短剑下坚持十个回合,他就会立刻同意他们加入。 一万人,小苗只要一万人,多一个都不需要,当小苗的卫队已经招满人手的时候,营寨外面还是围满了想要加入。”你们需要我,你们绝对会需要我,大人,如果你不招收我一定会后悔。“一个衣衫褴褛的囚徒大声的朝营寨里喊叫。扯得脚下的铁链哗哗作响,铁链子另一头拴的那个家伙不愿意靠近营寨,想要把他拖离这个让他感到丢脸的地方。 碎叶城主可没有多余的粮食养活囚徒,所以他的办法就是拿粗大的铁链把两个人的脚脖子锁在一起,然后扔到街道上,让他们乞讨为生,如果其中一个被饿死了,立刻就会再换一个。 刘方听了一阵子,忽然命人熊把这个囚徒带进来,他想问问,为什么会后悔。”说吧,为什么这么说,如果你说出来的道理被我们认可,恭喜你,你加入了卫队,如果你的理由不能说服我们,那位将军就会砍下你的脑袋。“ 云家商队的活计饶有趣味的看着这个枯瘦的汉子对他说。”请杀掉我旁边的这个家伙,我不愿意再看他一眼。“囚徒对伙计说。 伙计随便喊过来一个新招收的士兵,吩咐了一句,那个士兵很干脆的一刀就把另外的一个囚徒的脑袋砍了下来。杀一个人对他来说没有负担。 囚徒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小的刀子,一点点的将死去囚徒的左脚上的皮rou全部削掉,将那一只脚从镣铐里抽了出来扔到一边,然后迅速的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破衣裳,恭敬的朝刘方鞠了一躬说:“您不会后悔您今天的决定,卑微的阿巴斯愿意为大人效劳。” 刘方笑了起来,对云家的活计吩咐一声,就听伙计笑着说:“阿巴斯,你听清楚了,现在说我们为什么会后悔,如果不说,我们不会再把你和一个喜欢男人的家伙锁在一起,看见那匹野性难驯的骏马了吗?我们把你和它拴在一起,然后点着马尾巴,后果你想不想知道?” 阿巴斯并不害怕而是重新给刘方行礼之后说:“安吉小姐是最强大的战士,您招收的这一万人也会成为伟大的战士,他们组成的军队会成为一支所向无敌的军队,而睿智的大人您有着无与伦比的智慧,这样,您和安吉小姐,还有这些战士就会组成一个最强壮的巨人,强悍的武力可以横扫一切。可是啊,无敌的阿克琉斯也有脚踝这个弱点,您的巨人又何能例外。 您或许不害怕狮子的进攻,但是毒蛇的毒液一样能让这个巨人衰弱,最后轰然倒地,尊敬的大人,阿巴斯就是一头跟在巨人脚下专门吞噬毒蛇的一头鬣狗,现在您需要一头这样的鬣狗为您服务,因为大人您的军队里已经混进来了很多来历不明的人,他们就是一条条毒蛇,准备在您不防备的时候狠狠地咬上一口。
阿巴斯最大的天赋就是从来不会认错人,而且还有一个灵敏无比的鼻子,您看到那个穿着皮甲,拿着弯刀的家伙了吗?他是城主家的武士,相信我,我不会看错的,安吉小姐一定不愿意自己的军队里无缘无故的出现城主家的人。 还有那个抱着横刀躲在阴影里的人,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在一个傍晚,阿巴斯在墙角睡觉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他和阿史那家的人在密谈,虽然月亮只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请您相信我,那个人一定是他,安吉小姐杀光了阿史那家的成年男人,阿史那家族的人出现在安吉小姐的军队里难道不值得大人您思考一下吗?” 听完伙计的复述刘方笑的很开心,对伙计说:“去除他的脚镣,让他去洗澡,再给他干净的衣服,和guntang的食物,我们需要他保持最好的状态来找出军队里暗藏的敌人。告诉他,他的过去我们不问,只要他能忠心的做好自己的事情,他想要的,都满足他。” 伙计开心的将刘方的话转告给了阿巴斯,阿巴斯跪在刘方的面前大声说:“我不需要金钱,不需要美女,我可以像鬣狗一样的干活,不眠不休,我甚至可以签订卖身契,我的大人,我只有一个要求,我只要求在安吉小姐取得最后的胜利之后,借给我五百个最暴怒的骑士,让我带着他们回到我的家乡,攻破一个小小的堡垒,任我施为,我的大人,请您答应我的这个要求。” “愤怒和仇恨果然是最刻骨铭心的东西,阿巴斯,你的要求得到了同意,不管对方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大军都会坚定不移的站在你的一边,原因只有一个,你是自己人。” 刘方拍拍阿巴斯脏乱的头发,背着手离开了营地,他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营地做自己的事情,很明显,阿巴斯是一个有着很好出身的人,他的记忆力很好,非常的聪明,所以也就非常的适合当密探,这个家伙最妙的地方就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只要答应帮助他复仇,他会做出世上最疯狂的事情,在自己悠长的七十余年的生命里,这样的人他见过很多。 从此,小苗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餐桌上又多了一个文质彬彬的家伙,他对谁都非常的有礼貌,哪怕是最卑微的仆人也能得到他的赞美,灰色的眼珠子里充满了温情,充满了对所有人的信任。 可是小苗一点都不喜欢他,从来就不喜欢,因为她从这家伙的身上闻到了nongnong的血腥味,这股味道比专门负责杀人的人熊都要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