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论书
“是有关小说的事情么,有什么意见尽管和我说。”莫梵欣喜说道 丝诺卡萝:“你们快回来喔。” (下面内容与心理学相关,可能会影响你的看书心情。请慎重考虑是否要读,后果自负) 重临音与莫梵来酒馆,开了一间房。两人相对而坐… “好兄弟~之前听你口气,你好像对小说颇有见解呀,”莫梵坐下问道 “算是吧,以前我写过小说,也读过一些小说。”重临音松开剑柄,不使用铃铛,打算劝他放弃 “什么?你这么年轻就开始写小说了?是什么小说?”莫梵吃惊得把头伸过来 重临音摇头:“不值一提,非主流小说,上不来台面。” 莫梵:“那我能读一下么?” 重临音:“不在这里,被我丢了。” 莫梵:“你以后还写不?” “没兴趣写。”重临音以前写,只是没有其他事情做 “那就好,我还以为你自己写自传。”莫梵拍拍胸脯说道:“就凭你身手,一定能有不错经历,说不定可以名留青史。” “我觉得你发挥想象力,照样可以写出好小说的。”重临音劝说道 “那你觉得小说该怎么样写?”莫梵不服气 重临音:“一本小说,开篇要诡异、离奇、或者制造情怀,来吸引眼球。剧情中要有各种《爽》点;主角很牛叉、主角有欧皇幸运体质,让读者看着舒服,最好还能添加一些男女暧昧搞笑情节。 虽然不知道有多少异界人喜欢爽文,大家都是人,没有太大区别,爽文肯定是有市场的。 “怎么爽?幸运?”莫梵疑惑 “读者看书经常是将自己带入主角中,你只要将主角举高高,要不停的夸他厉害,连他身边宠物都可以毁天灭地。同时他也是非常幸运的人,比如他突然捡到老婆,被倒追…等等之类。这样读者也会感觉很爽。不过你要斟酌一番,不要显得过于突兀。”重临音摸一下不存在的胡须 “哦!我只要不停夸你,我就能写好这小说!”莫梵茅塞顿开 “咳咳…而且主角人物性格要讨人喜欢,你要根据环境来塑造角色,如果你选我当主角,那是找错人了。”重临音耐心指导 曾经网络处于书荒季,重临音几乎把所有小说都看完了。 重临音以前看小说,喜欢看正直善良主角。一旦看到主角性格恶劣,他就会觉得不舒服,然后弃书不看。。年轻时候的重临音,那是疾恶如仇,正邪誓不两立。 让重临音诧异,某少爷写的书;他书中主角性格恶劣虚伪。这个作家居然红了。 不过重临音想想也正常,国家倡导**精神,许多人写小说,都会把主角写成好人。但是社会中坏人数量过半!就导致少爷写的书,成为稀缺类型。他写坏人主角满足许多人的需求。也具有一定爽文功底。 所以主角性格对一本小说是很重要的,要符合观众审美。不然容易遭到读者排斥。 “…有道理,你性格很差么?我觉得你是不错游侠士呢。”莫梵疑惑重临音居然会这么评论自己 “说不上好,反正没啥人支持,也没啥人喜欢。”重临音耸肩 “你做了什么坏事么?…”莫梵不好意思说下去,赶紧转移话题说道:“但是……我读书不会带入主角视角…”。 “那你是比较稀有的第二类读者,看故事小说时;喜欢用旁观视角。”重临音有些羡慕 莫梵:“有什么区别么?” “你这样读者,比较看重小说细节,故事的逻辑合理性。一般都是大富大贵。对现在生活现状比较满意,性格比较高傲,并且拥有一定智慧。”重临音喜欢这类读者,这类读者比较容易成为自己书友,因为他写小说,不太喜欢写爽文。不过这类读者数量比较稀少 据他现在所知,有三种爱看小说的读者。 第一种读者:他们人生不如意,为钱、为情、为学业所困,对现在生活现状不满意。他们读小说比较喜欢带入主角视角,与主角融合在一起。这样可以沉浸爽文快乐氛围当中,暂时忘掉社会的不如意。这种读者看书比较狂热,常常会为看书忘记时间。这种读者看书最好多用用第三视角,看书不要过于痴迷,影响生活耽误工作。 第二种读者:他们对现在生活现状比较满意,且高傲。因为生活满足、所以不太沉迷爽文。他们经常用上帝旁观视角来看故事小说。他们更在乎故事娱乐性,故事里有没有搞笑情节。只有故事主角与他本人非常相似,并且喜欢他,才会带入主角视角。拥有一定智慧的人,还会注重故事逻辑合理性。 第三种读者:……重临音属于第三种读者,趋于第一种读者与第二种读者之间。因为重临音本身对生活现状非常不满意,所以也喜欢看爽文。但是重临音会心理学,容易看透事情本质,不会过度沉迷主角视角。会时不时切换旁观视角看小说,同时对小说质量要求比较高。 总体是第一种读者很常见,后面两种读者比较少。他都不知道去那里找第二种读者。 应该还有其他种类读者,这里只是举例说明一下。 “你在夸我么?”莫梵既高兴,又有点不好意思 重临音:“说起来,我最近很少看故事书,现在市场如何?” 莫梵:“什么市场?赚钱么?” 重临音:“就是现在世面上有多少种类小说故事?” “种类么?现在有八百七十几个故事小说,有些书名我记不住。”莫梵摇头说道 “什么?现在只有八百七十几个故事书!”重临音拍桌站起来 “对啊?有什么问题么?”莫梵不明白重临音大惊小怪
“你这是赶在书荒的好时代了,只要文笔好,故事情节写的爽,必定能名流千古。”重临音作为一个曾经小说作家…多多少少有点羡慕 在书荒时候,写出一本小说,很容易就受到关注。 哪像重临音以前写书,那时小说太多、竞争激烈。单是写的好,也是没人看的……没有许多人支持,也没有曝光度。在几千万(还数千万没有完结)小说面前,那只能丢进仓库里吃灰。 首先新人作家,最好还是买水军,给自己充场面。就连明星们都买水军控评。其次要好好宣传增加曝光度才行。 如果四大名著是这个时候写出来的,那只有落得无人问津的下场。也不是因为他们写得不好,是因为四大名著不符合大多数现代人阅读需求。故事人物性格姑且不论,故事爽点太少。估计读者看不爽,一下子就看不下去了。 它们要不是顶着四大名著头衔,吃书荒福利,又拍摄成电视剧。估计只能被淹没在无边无际的小说洪流当中。。现在它们是古书,国家历史文化是没法替代的。 重临音写的小说,也不太符合当时审美,爽点不够多,角色性格没有高端大气感觉。自然是不受欢迎。 虽然重临音也能写出那种爽文,但他没有刻意写出那种讨好大众的小说故事(主要是我现在懒得在写一本新小说了。),甚至还写出一些把人得罪文章,有人还在暗地里还嘲笑我吧。他只是坚持用自己风格写书。重临音善用心理学,可以制造更多人物性格。细节方面可以做更出色些。 “什么现在?以前怎么了?”莫梵怀疑重临音发疯了 “咳没事,你写好一点;就能出名,是我多虑了。不过我不希望你透露我们游侠士工作历程”重临音突然拔剑出鞘,假装阴恻憡、晃了晃剑刃说道:“你看这把剑是不是很锋利啊?” “喂!重临音兄弟啊你想干嘛啊?”莫梵慌张颤抖站了起来 “想让你休息一下啊。”重临音说着催动剑柄铃铛使用迷音入梦决 莫梵扑通一声,坐回椅子睡着了… 做完这些,重临音走出旅馆,看见丝诺卡萝正与两个妇女聊的火热,正想拉她去做委托……突然看到一个少女正从市长府邸走出来! 这少女一头紫发,穿着服饰让重临音很熟悉。这衣服正是泊莱王立学院的校服… 这人所料没错的话,就是空贼女头领娃菲尔!她此次目的;还是为了偷魔晶矿石吧…… 『(拭目以待,本章节能存活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