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丁静律师(求月票!求追读)
她自己也是一个母亲,要是别人这样打她的儿子,她心里会怎么想? 很快,不仅辖区的警察来了,那个女人的老公也赶过来了,看起来跟辖区的警察还关系挺熟的。 但易安国心里并没有太担心,你跟辖区警察关系再好,总要讲道理吧! 你有道理,辖区警察肯定会帮你,你要是没道理,辖区警察跟你关系再好,也不可能明目张胆的偏向你吧! 警察来之前,易安国已经从老师口中,大致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当时那个胖女人的小胖孩,正在欺负朵朵,嘲笑她是个没有爸爸的野孩子,两个人吵了起来,那个小胖子把朵朵推倒在地上。 易欣怡也是认识朵朵的,两个人还是好朋友,而是上前帮朵朵,指责小胖子欺负人。 小胖子就说易欣怡是个没有mama的孩子,说她mama不要她和她爸爸了,跟着别的男人跑了,说易欣怡和朵朵两个人都是扫把星,一个没有爸爸要,一个没有mama要。 小胖子的嘴巴很毒,两个人说不过他,最后易欣怡气不过,先动手打起来了。 朵朵一看易欣怡动手了,也上前帮忙,两个小女孩联手,把那个小胖子打倒在地上,直接把那个小胖子打哭了。 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三个四岁的小孩子打架,能有多严重? 可没想到这个小胖子的家长,是一个如此这么护短,蛮不讲理的人,对一个小女孩也打得下手。 到了辖区派出所里,那个女人要求去医院验伤,她怀疑自己被打成脑震荡了,现在头晕晕的,有恶心感。 此时朵朵哭得已经睡着了,易安国也要求给朵朵去医院做检查,孩子现在都被打的昏迷不醒了。 一个警察就说道:“这个女孩不是你的孩子吧?” “不是我的孩子,又怎么了?当时这个女人是要打我女儿的。”易安国说道。 “那只是你的主观的认为,事实上不是没打吗?”警察说道。 “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要等她把我女儿打伤了,打倒在地上,我才能对她动手,是不是?”易安国心里不高兴的说道。 “现在事实上是他没有打伤你女儿,但是你却把她给打伤了,所以你现在放的是故意伤人罪。”警察说道。 “那个女人把一个小女孩给打倒在地上,难道就不是故意伤人吗?”易安国冷笑着问道。 “那个是另外一回事,跟你没有什么关系,我们会另外处理,你跟那个小女孩又没有什么关系!”警察说道。 “你的意思是说那个女人打了别人的孩子,我不能管,只当没有看到,只有他打了我自己的女儿,我才能管,是这个意思吗?”易安国反问道。 “不是不能管,你可以制止她继续行凶,但是你动手打伤人就不对了。”警察解释道。 “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可以报警啊!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以暴制暴,那还要我们警察做什么?” “可是他当时正要打我女儿,难道我要眼睁睁的看着她打下去吗?”易安国心里非常生气的说道。 “那你怎么证明她,当时要打你女儿了?”警察问道。 “现在的问题是,没有人打伤你女儿,是你打伤了别人。” “如果有歹徒持刀要杀你儿子,你是不是要等歹徒杀了你儿子,你才会对他开枪?”易安国反问道。 “你们警察在解救人质的时候,当歹徒持刀劫持人质的时候,你们警察趁歹徒没注意的时候,一枪毙命杀了歹徒,是不是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情况不一样,处理的方式当然也不一样啊,也没有人想要杀你女儿吧,有人威胁你女儿的生命吗?” 易安国严重怀疑这个警察的公正性,这也太偏向那个女人了,半句都不提那个女人的问题。 最后,易安国干脆懒得跟对方说了,直接要求打电话,通知自己的私人律师前来。 那个警察一听易安国居然还有私人律师,顿时也不敢再对易安国危言恐吓了,毕竟他犯的也不是什么大事。 而且请得起私人律师的人,能是普通人吗?现在最好的方式就是两不相帮了,看他们自己那一方更强了。 易安国原本习惯性的想联系卓卫东帮忙,但突然又改变了主意,他想到了丁静,她不是法学硕士吗?这种小事应该可以处理吧! 300万都扔出去了,这家伙到现在还没有联系自己,不会真的跑路了吧! 易安国调出来了丁静的联系电话,拨打了出去,很快电话就打通了。
“喂!易总!” “我记得你是法学硕士,在我们国内应该有律师执照吧?”易安国很直接的问道。 “有的,你是有什么法律上的事情需要解决吗?”丁静很平静的说道。 易安国当即把今天在幼儿园发生的事情,如实的对丁静说了一遍,问她能不能过来警察局搞定。 “好的,我马上就赶过去,在这段时间你只需要保持沉默就可以,什么话都不要多说,如果他们问你什么,你就推说等律师来了再说。” 丁静马上说道,并教他如何应对的措施和办法。 一个半小时后,丁静才赶到了警察局,那女人和朵朵的伤情鉴定结果也出来了,鉴定结果显示,朵朵有轻微的脑震荡,而女人除了脸有点红肿,根本就没什么问题。 整个人像个泼妇一样的,能叫能喊能跳,能有什么大问题? 丁静来此之前,直接去了幼儿园调查取证,又拿到了录像带,在证据确凿面前,那女人再狡辩也是没用。 且不说小孩子之间谁对谁错的问题,你一个大人动手打孩子,而且是用了很大的力气打孩子,不仅把孩子打倒在地,把孩子的脸打肿了,还打出了轻微脑震荡,就是不对。 不仅如此,还对孩子恶语相向,骂朵朵是没有爸爸要的野种,给孩子造成的精神伤害,更为严重。 易安国出手打那个胖女人,也是在情急之下才出手的,录像中显示,当时那个女人已经扬起了巴掌,都快要打到了易欣怡的脸上,被易安国及时拦住了,顺手给了那个女人一巴掌,是为了阻止那个胖女人,继续伤害孩子。 所以易安国并没有错,也无需要负责赔偿胖女人的任何费用。 而胖女人除了要赔偿朵朵的医疗费,还要赔偿朵朵的精神损失费。 否则,朵朵的监护人是有权向法院起诉胖女人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胖女人涉嫌故意殴打未成年儿童罪,诽谤辱骂末成年儿童罪,罪名一旦成立,是可以判刑的,根据朵朵的伤情鉴定,最低也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轻微脑震荡,那也是属于轻伤,足够判处对方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