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访华
其实你很难想象,一个rou丝在追一个女神的路上是有多么的艰难,他要面临各种高富帅,一路披荆斩棘,还要承受无数的打击,白眼,经历重重艰难险阻,这一路写成书的话,甚至都可以说是rou丝奋斗史。 而最终的结果还不一定会是你得到女神的青睐,或许是成为女神的备胎。 当你费尽心思为女神遮风挡雨,对她百般思念的时候,她或许正躺在高富帅的怀里吃着葡萄舔着香蕉。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女神是什么高高在上的生物,女神之所以是女神,是因为他面前站着的是一堆rou丝,但若她面前站着的是一堆高富帅的话,女神也就不是女神了。 薛戮并不是高富帅,但他也不以为慕容雨诗是女神。 虽然慕容雨诗绝对是燕京绝大多数豪门公子哥眼中的女神。 要颜值有颜值,要家世有家世,要学识有学识,慕容雨诗几乎满足所有的公子哥对完美女人的一切遐想,她可以毫不避讳的说自己要什么有什么,就算是她没有的东西,那些富家公子哥也会削尖了脑袋送到她的身边,自慕容雨诗满过20岁以后,上门提亲的人络绎不绝,踩破了门槛,但慕容雨诗就是一个也看不上,慕容天逸也拿她没办法,慕容雨诗从小就是个独立性很强的女孩子,她果断,勇敢,能自己解决的事情很少求教于人,所以,虽然有心想要进行商业联姻的慕容天逸也拿自己这个宝贝女儿毫无办法,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慕容天逸原本以为,自己的女儿将来会嫁给一个与慕容家不相上下的家庭,这样双方才可以实现共赢,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慕容雨诗还真对薛戮和别人不太一样。 曾经慕容天逸的那一句“我把雨诗嫁给你怎么样”,完全是起一个试探作用,他压根就没想过要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薛戮这个一穷二白的小子——在慕容天逸看来,薛戮的确是一穷二白,以薛家现在的经济实力,是拍马也赶不上慕容家的,当然,HNX能源系统如果投入生产的话,肯定会带来大量的利润,不过要想HNX创造效益,那得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了,到了那个时候,慕容雨诗早就嫁出去了。 慕容天逸有点像是个老顽童,总是喜欢用各种不同的手段来发现年轻后辈的心性和品行,他不是没有考验过薛戮,当初慕容天逸在与罗四象对话的时候,就连罗四象这种号称冷面阎王的人,都对慕容雨诗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更别说薛戮了,其实慕容天逸一开始并不看好薛戮,他看重的只是薛家的HNX能源系统,但是接触下来他却发现薛戮这个人——挺有意思,不能说他多有才,多有头脑,但敢跟慕容天逸讨价还价的人,年轻后辈之中薛戮还是第一个。 慕容天逸身上的光环太耀眼了,耀眼到没有年轻人敢与他平等对话,但薛戮不同,他不仅没有答应慕容天逸当初提出的分成要求,而且更是狮子大开口,为自己多争取了数十亿华夏币的资金,虽然这点钱对慕容天逸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胆敢这么跟慕容天逸说话的,薛戮还是第一个。 这无疑引起了慕容天逸极大的兴趣,可他不知道的是,薛戮完全是因为根本不了解他,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薛戮无知所以无谓,多年以后,慕容天逸每当提起这件事的时候,都会津津乐道,笑个不停。 慕容雨诗绝对是女神级别的,而薛戮,虽然也挺有钱,但是在慕容雨诗的面前,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rou丝。 女神的rou丝的故事,本身就带有奇幻的色彩,所以薛戮听到妮可说出那句“慕容雨诗”喜欢你的时候,条件反射般的动了动手指。 他自然是可以听见妮可说话的,只不过他现在被康斯坦丁的恶魔气息入体,那些狂暴的气息正在不断的破坏着薛戮的内部器官,再加上月牙儿的莫名失踪,薛戮无法聚起灵魂之力来进行抵抗,所以造成了他现在这一副类似植物人的模样。 他与慕容雨诗曾经也有过一个浪漫的夜晚,那是慕容雨诗生日的那天,薛戮送给她一个红木人像雕,那是薛戮亲手刻的,慕容雨诗曾经坦言那是她收到过的最好的生日礼物,那一夜,他们发生过一些肢体接触,一些朦胧的情愫在两人之间萌生,但好景不长,所有的浪漫就被罗四象破坏,在那之后,两人都没有再提起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这就像是两个人的命运线,曾经有过一丝交错,但交错之后渐行渐远,本以为不会再摩擦出火花,不会再有交集,但今天妮可带来的消息,确实很振奋人心。 换作任何人,都一样,在得知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女孩子喜欢自己的时候,就算这句话是从另一个人嘴里说出来的,没有得到过求证的,但心中也会有一丝甜蜜。 当然如果是本人说的,那就更加的振奋人心了。 薛戮是个情窦初开——不对,是情窦没开的小菜鸟,他在山上的灵魂体老师那里学来的一系列对付女人的方法和招数,在切身经历的时候都将成为一纸空谈,其实薛戮对慕容雨诗还是挺有好感的,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没有人会拒绝一个美丽又有智慧的女人,薛戮是正常人,他肯定也不会。 他承认自己想过会和慕容雨诗发生一些什么事情,尤其是在慕容雨诗生日那个浪漫的夜晚,这种事情无疑是他所向往的,但就跟绝大多数寻常人一样,薛戮并不觉得自己于慕容雨诗来说有任何的优势,他们之间最亲密的关系也只是师生关系,并且薛戮还不是慕容雨诗的主课老师,所以二人平日里的交集就更少,薛戮自然是不会花痴到以为一个见了自己一两面的女孩子会喜欢上自己,慕容雨诗不是花痴,薛戮也不是什么帅裂苍穹的颜值担当。 “我现在确定你可以听得见我的话,今天你就先好好休息一下吧,百战大概晚上就会到,你的伤势,寻常人或许根本没办法解决,百战的意思,是送你到寒老先生那里去疗伤。” 在听到“寒老先生”的时候,薛戮的手指又再度跳了跳,眼中闪过希冀的光芒。 月牙儿没了,师傅他老人家,或许会有办法的吧? …… 燕京国际机场每天会有超过一百万的人流量,这些人当中有华夏人,也有外国人,所以,当一名外国人出现在机场里的时候,并不会有太多人会对他进行关注。 当然,长得帅的外国人除外。 康斯坦丁乘坐私人飞机踏上华夏土地的时候,确实引起了不小的震惊。 康斯坦丁的外表邪魅,并且拥有一股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这种气息无疑对年轻的女孩子是有致命吸引力的,他的出现,引起了一些年轻女孩子的侧目,现在这年头,女孩子们都已经不再像封建时期那么保守,她们开始变得开放,并且乐意与人交流,尤其是看到自己喜欢的类型的时候,更会愿意上前去搭讪。 有两个穿着时髦,皮肤白皙的年轻姑娘的双眼闪闪发光,自康斯坦丁从出口走出来的时候,她们就感觉在这一瞬间遇到了自己的真爱。 “嗨,帅哥,介意和我们喝杯咖啡吗?”其中一名个子稍高一点的女孩子用流利的英文问道。 康斯坦丁凝神看去,那是两名原本清秀的女孩子,奈何被都市的气息给渲染,脸上化着浓妆,遮挡了许多她们不愿意暴露出来的东西。 “好啊,那是我的荣幸。”康斯坦丁微微弯腰,拉起那名高个子女孩的手,轻轻一吻。 女孩子一脸欣喜,一方面为康斯坦丁的帅气而沉迷,一方面为他的绅士而着迷,她不排斥异国恋,如果能够与康斯坦丁这种美男子来一段旷世情缘,那真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看到了康斯坦丁手腕上的的那块表。 那是1984年江诗丹顿的限量版,全球只有不到10块,眼尖的她自然认得。 帅气,多金,优雅,这种集所有梦幻气质于一身的男人,是她怎么样也抵抗不了的。 离机场最近的只有一家星巴克咖啡,两名女孩并不赶时间,所以他们愿意与康斯坦丁享受这美妙的下午时光。 “帅哥,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高个子女孩显然比那名矮个子女孩更健谈,她抿了一口面前的摩卡咖啡,笑着问道。 “我叫康斯坦丁,你们呢?美丽的华夏女孩?” “我叫夏丽丽,她是丁小美,是我最好的闺蜜。”高个女孩指着矮个女孩介绍道。 “华夏女孩子都像你们一样漂亮吗?这是我第一次来华夏,我对这个神奇的过度感到很好奇和。” 夏丽丽笑得花枝乱颤,康斯坦丁那句“华夏的女孩子都像你们一样漂亮”让她很受用。 “帅哥真是谬赞了,还不知道你在国外是从事什么工作的呢?” “唔!我是一家公司的管理者,这次来华夏,是想看看华夏的市场呢。” “哇哦!”高个子女孩子兴奋的不行,当他知道康斯坦丁从事的是金领工作之后,她已经开始在心里盘算着,怎么样才能跟这个看似单纯的帅哥先来一段一·夜·情了。 “对了,美丽的华夏女孩,我想问你们一个问题,请务必帮我解答。” “嗯?” “你们认识这个人吗?” 康斯坦丁的手里,赫然举着一张曹文轩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