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生死之间〔7〕
我说过, 江山易改, 本性难移。 其实,人难以改变的不仅仅是秉性,还包括与生俱来的容貌。 我站在那扇没有大门的大门前,和石五儿的距离仅仅二十几米远。但是,二十几米距离不足以隔断十几年的记忆。毫无疑问,石五儿还是从前那个石五儿,除了一颗出类拔萃的奇特脑形,还包括那张寒气森森的脸,和两个透着凶光的眼珠。一切都没有变,岁月依旧,苍山未老,十几年铁窗生活没把他的容颜冲涮得七坳八壑,反倒更增添一股寒霜杀气。 然而,我也长大了一点,思想成熟了一些,思绪很平静,除了一点略微惊讶,并没有产生过多的意外和感叹。自从我和胡卫东不期邂逅以后,已经让我多懂得一个道理。其实这个世界很小很小,不管你走到天南海北,总会有种偶遇,遇见你想象不到的一个熟人。 我娘说: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我看到他的第一个念头,想起他借给我的那本书。 至今我清楚记得,在“野营拉练”前一天,工宣队长没收那本书以后,我还以为这本书的历史就此宣告结束。只是没想到,当天中午在冷面老太的办公室,她亲手把书还给我,而且叮嘱我说,“你以后一定要记住,不能再把这本书拿到课堂上看。”说罢,那张冷面还露出一丝笑容,拎我耳朵的那只手也拍我一下说,“你长大了要能当一个医生真不错。” 我长大以后才知道,自己哪有做医生的本事,只有读书的一双眼睛。 如今,这本书依然珍藏我的小书箱里。尽管我现在拥有高粱红这一座蓄水池,不必再担心肆虐的洪水没有分流的地方。但偶尔的时候,我还会拿出这本书,翻一翻、看一看,早就不痴迷那几张平淡无奇的插图,只为闻一闻童年时的书香,找一找已经逝去的岁月。 时间不会留恋情感,等再过好多年以后,我的女儿清明也进了小学校。 每每看到她背书包的样子,我情不自禁会想起自己小时候。倘若赶上我多喝点小酒,就会控制不住那股兴奋,抚摸她的脑袋,略有一点伤感说:“姑娘知道吗?我们小时候比你们现在好玩多了,自由自在地想干啥就干啥,用不着天天盯着一本书没完没了的看!” 时间虽不等人,但会叫人一天天成长,长不成参天大树也会长成一块木板。 等清明再长大一点,她也有了自己的思想,就不再听我瞎白话,甚至会制止我说,“爸别说了,我都听絮烦啦,那时候连rou都吃不上,有啥好留恋的!”有一回我生气了,厉声正色道,“那年头儿再穷、再苦、再不好,那也是你爸爸生命里的唯一一个童年啊!” 清明不由一惊,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看着我。 生命由不得自己选择,命运系于那个生存的时代。 正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时代造就一个时代的人。 我就是那个时代孕育出的怪胎,石五儿就是那个时代的畸形人。 在我看到石五儿的一时间,我感觉两眼发紧,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专注于那并不陌生的一举一动,以至于我一对敏锐的耳朵在这一刻都失聪了。所以,石五儿大喊大叫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站在楼根底下的鸭舌帽回应的又是什么,我已全然没有一点印象。 好在我的一双眼睛并没有失明,还仍然是雪亮雪亮的。 我非常清晰地看见,站在石五儿粗壮身子的一左一右,除了大墨镜等一干人,还站着两个胡子拉碴的男人,一高一矮,衣着邋遢,农民打扮,身影呆滞,一副悲悲戚戚样儿。 我还非常清晰地看见,石五儿的叫喊声一停,鸭舌帽是一路小跑,跑到菲亚特车前,躬身打开车门,引领下一位抱小孩的年轻妇女。女人的脚一落地,一阵悲天动地的嚎哭。如梦初醒的我,顿起一身鸡皮疙瘩,直到那女人消失在楼内,萦绕耳边的哭声才渐渐减弱。 动物最悲哀的是说不出来话。 人类最悲哀的是哭不出声音。 既然有人在哀啕,也哭走了我的怜悯心。 几乎成了旁观者的我,俨然就是一个看客。 也不知道啥时候,肥头大耳站悄然在我身边。 我很自然问:“怎么啦?” 他只是睨我一眼,没有应声。 我只好扒拉他一下:“问你话呢。” 他好像才认出我,邪乎道:“是你呀,你走就对啦!” 我说:“你歇厉个啥!到底咋的了?” 他说:“人死了。” 我说:“谁死了?” 他说:“豆芽菜。” 我倒吸一口凉气:“豆芽菜?” 他说:“和我打架的那个。” 我说:“咋死的?” 他说:“摔死的。” 然后,他一惊一乍告诉我,我走后第三天晚上,豆芽菜就摔死了。死亡过程很简单,领着干活的那个大高,吩咐豆芽菜上三楼去取工具。因为天已经黑了,又没有灯光,豆芽菜走到三楼缓步台上面,没有看到脚前一个破损的漏洞,他一脚踏空,直接就摔下一楼。 肥头大耳说:“本来他不该摔死,大不了断个腿折个胳膊。” 接着又说:“命里注定啊!脑瓜子正磕在混凝土上,脑壳都磕碎了。” 我指了指抱小孩的妇女,问:“那个女的是豆芽菜媳妇?” 他点点头:“边上的高个儿是他爹,矮个儿是他舅,来看死亡现场的。” 我说:“哦,一家人都来了,咋处理的?” 他说:“能咋处理,给钱呗。老板挺敞亮的,给了三万块!你知道不知道?三万块在我们那旮旯能娶几个媳妇?至少能娶回家五个大姑娘,豆芽菜这一回死的算是值了!” 我瞪他一眼:“你咋能说死的值了?!” 又诘问道:“难道还有哪个人能死第二回?!” 肥头大耳却没听明白我话里面的意思,他还有一点急了,呛呛道:“咋能说不值呢?你知道这些钱能盖多少间房子?我再和你说,我们那旮旯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不小心叫火车轧死了,他家人闹到了最后,铁路才吐口给了五百块,真是命和命不一样啊!” 我说:“既然死有那么多好处,你咋不跟着去死呢?!” 他嘎巴嘎巴嘴,翻翻白眼,一下子叫我噎住了。 我很得意,又说:“豆芽菜死了也挺好,万一他到那边碰见了女皇武则天,兴许就知道了薛怀义的家什器有多大,只可惜他没办法再回到这边,特意来告诉你老人家喽!” 肥头大耳一听,禁不住笑了。只听他说:“死的人要是换成我,我真就亏大发了,长这么大我还没有碰过女人身子一下呢!不管咋说,豆芽菜好歹也尝过女人是啥滋味。” 我说:“啥滋味?上去时****,下来时一声叹息!” 他立刻来了精神,催促道:“快和我说说,怎么****法?” 我说:“我给你出一招,你把豆芽菜媳妇娶回家算了,不但能尝到要死要活的滋味,而且一进门就当上了爹,这才是一箭双雕的美事。你知道吗?你比别人省多少的劲儿!” 他晃晃那肥头大耳,嘿嘿地笑了。 我拍拍他肩膀,也跟着笑了几嗓子。 再后来我悄悄走了,因为我呆不下去了。 那一会儿,我灵敏的鼻子已经嗅出一股血腥味。并且,那股血腥味愈来愈重,伴着一丝冷飕飕的血风,nongnong地飘过我鼻口,弥漫在空气之中,仿佛置身于屠宰场,挥之不去。 但可以肯定的是,我绝不是在此诅咒石五儿。 不过我十分明白,他呆过的地方就存在这种气味。 然而,就在我将要离开之前,我又看见了大墨镜。几乎与此同时,他也看见了我,晃晃悠悠地向我走来,还挺认真地和我聊了几句。当然,都是关于石五儿一个人的话题。 他指着石五儿背影问:“你认识他?” 我点点头:“是啊,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他说:“哦,你知道他叫啥?” 我说:“石五儿,我们小时候都叫他五儿哥。” 他说:“都是一样的称呼,我们也管他叫五儿哥。” 我说:“你问这啥意思?” “没啥意思。”他边说边向我凑近一步,拍我肩膀两下:“傻小子儿走字啊!我还没见哪个人能像你一样,轻轻松松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算是我见到的第一个人。” 我冲他微微一笑,但没有应声。 …… 时间过得好快。再等到后来,太阳公转直照赤道之时,我们这地方到了打冷的秋天,我和侯希望有一次路过这里,再抬眼望去,机器声隆隆,已变成一片尘土飞扬的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