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第二个死者
说话之间,几个人来到了案发现场,此时现场已经被人,围得水泄不通。 周雯看到贝柯漠,微微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这让警队的人,一阵阵侧目。周雯虽然是刚刚来到警队的,但是对人们,并不是太过礼貌。 可能是一直身为天之骄女,对谁都不服气吧。 总而言之,上到队长,下到小警员,她都不放在眼里。 第一次,人们见到,周雯对一个人,如此有礼貌。 看来周雯,已经渐渐的,认同贝柯漠这个存在了,只是还没完全认同而已。 贝柯漠点点头,作出回应,转身对小王进行询问。陆小雨也不甘寂寞,凑到了尸体旁边,和贝柯漠一起,观察尸体的情况。 小王习惯性的推了推眼镜:“死者何成芳,也是酒吧的陪酒女,又叫丽丽。” “是被清洁工发现的,肝温检测,死亡时间应该是昨天晚上的十一点左右。” 贝柯漠点了点头,询问道:“昨天晚上,她接触的人都联系了吗?” 小王摇了摇头:“这个工程量太大了,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办法全部找到,可能也没有办法全找到。毕竟酒吧是一个很嘈杂的地方,她接触过谁,这真的不好查。” 周雯抿了抿嘴说道:“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会有这样的憎恨。” “心理学上,带走死者的某种东西,留作纪念,是一种炫耀的方式。” 顿了一下,周雯看着死者鲜血淋漓的食指,觉得很是不理解。 “可是带走指甲,又会是什么样的执念呢?” “执念可以有很多,比如说,只是单纯的觉得,她的指甲好看,所以想要据为己有。亦或者是因为太漂亮,所以嫉妒,看不顺眼才出手。” 贝柯漠头也不抬的说着,眼睛却被死者口袋里,一张卡片吸引住了。 这卡片,是一家美容店的名片,上面明确的写着,带有美甲业务。 带着手套,贝柯漠将卡片拿出来。 看了半天之后,笑了出来:“我想,如果我的猜测正确,那么方向也明确了。” 陆小雨不明所以的,看着那个名片:“这个东西,能够看得出凶手是谁?我怎么看不出来,美容店的名片,有什么特殊的啊?” 贝柯漠将名片,收到证物袋里,没有再说话。 周雯却是看懂了,眼前一亮,二话不说,照着上面的地址跑了过去。 陆小雨站起来就要追,被贝柯漠拦住了:“干什么去啊?” “去追周雯啊,她肯定是有什么发现,要是我不去追,最后赢的就是她了。要是周雯赢了你,她就更不会把你当做一回事了。” 孙策认同的点头:“我也觉得,不能让那小丫头,抢在前面。” 唐宇堂皱了皱眉:“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线索,可是这是你发现的吧?” 贝柯漠看着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瞬间有些哭笑不得。 当然她也知道,这些人都是为了她,所以并不觉得厌烦,只是觉得心里暖暖的。 “她的经验不够,但是终究还是你们队里的,如果能够派的上用场,也能省了我不少的事。周雯看不看得起我,并不重要,我会用实力,告诉她我值得尊敬。” 孙策竖起拇指:“你这就叫做气度,我就喜欢和有气度的人相处。” 陆小雨似笑非笑的看着孙策:“一开始不喜欢柯漠的,也是你吧?” “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我现在是站在贝柯漠这一边的。” 贝柯漠站起身,将证物袋,交给了小王。 唐宇堂看了看,证物袋里的名片,觉得有些不理解。陪酒女身上,带着这样的名片,也没什么让人意外的,现在的女人,无论是什么职业,都很会保养。美容院的名片,在任何女人的身上,都是正常的。唐宇堂实在看不出来,那张名片,有什么特别的。 另一边,周雯顺着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这家美容院。 跟美容院的老板,咨询了一下情况。 美容院的老板,确实是记得,张海霞和何成芳这两个人。 以为这两个人,对自己很舍得花钱,虽然大家都知道,她们并不是正经女人,可是这个时代,还不就是这样。只要有钱,都能够得到尊重。 周雯大致了解了一下,知道张海霞和何成芳,是认识的。 两个人在这里,也认识了不少的人,调查起来,并不容易。 周雯看到广告上,五彩缤纷的指甲,突然之间想到了什么。 于是就询问了老板,果然老板证实,张海霞和何成芳,几天前才来这里做过指甲。周雯抿了抿嘴,打算也在这里做个指甲,看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而这边的贝柯漠,知道周雯去了美容院,也不想要和她争抢,就问了酒吧老板。 何成芳是这个酒吧的陪酒女,也是待的最长的一个。 何成芳有什么朋友,酒吧老板不太清楚,不过何成芳这个人心气高是真的。 因为心气高,何成芳和一般人,都没什么话说。何成芳虽然心气高,但是并不会主动招惹别人,如果是因为招惹别人,遭到的报复,老板也觉得不太可能。 何成芳是高中毕业,就来到了这里,家里有什么人,老板不太清楚。 不过她确实是很少回家,几乎是二十四小时,都在酒吧里。 “谢谢你,如果你想到了,什么比较特别的地方,就联系我们。” 老板接过唐宇堂的名片,点了点头:“对了我想到一件事,不知道有没有帮助,最近这几天,丽丽总说,要去什么公司,当手模,以后可能就发达了,我没相信。” 贝柯漠停住了离开的脚步:“她说没说,要去什么公司?” 老板回忆了好一阵子:“我想起来了,叫天籁之音的一个演艺公司。” 唐宇堂轻笑着,和老板握了手,然后跟着贝柯漠出去了。 虽然说总会有星探,发现那些隐藏在人群中的新星。 可是就何成芳的身份来说,她就不可能成为新星,哪怕是手模都不可能。可是何成芳却这样说了,那说明一定有人,和她提过这件事,而这个人就是天籁之音的人。 贝柯漠站在车边不说话,唐宇堂无奈的开了锁。 “下次,有什么要做的,你先说一声,你这样不声不响,我不是每次都能猜到。” 陆小雨先兴致冲冲的上去了:“要去演艺公司是吧,我还没去过那里呢。” 孙策哼了一声:“高兴什么,又不是去玩儿的。” “不是玩的,我也觉得高兴啊,那地方一般人进不去,我是从来没去过,一直想去来着。柯漠,万一我要是被星探看中了,你说我是不是应该走演艺路线呢?” 孙策哼了一声,泼陆小雨的冷水:“我觉得,星探的眼睛不会那么没用。” 陆小雨自恋的甩了甩头:“我这么帅,谁说的准呢,万一被看上了呢?” 贝柯漠在一边闭目养神,实在是不想听,他们说这些。 “要真是你被看中了,那么就不用给我做助手了。” 陆小雨一听这话,态度陡然变化:“别啊,我还是觉得,跟着你最好,当什么明星,我才不稀罕呢。柯漠,你放心,我是你最忠实的拥护者,绝对不叛变。” 孙策鄙视的看着他:“你看看你这样,跟个奴才似的。” 陆小雨哼了一声,一仰头倒是很自豪:“我乐意,你能怎么样?” 孙策撇了撇嘴,实在是不想和他争论这件事。 没多长时间,唐宇堂就带着人们,来到了天籁之音的前台。 “你好,我们想要找贵公司的经理。” 前台非常礼貌:“那请问几位有预约吗?如果没有的话,我需要打电话给上面,确认一下几位的情况,可能经理不会见几位,请几位多担待。” 遇到这样好脾气的接待,就算是没见到人有气,也不好发脾气了。 贝柯漠微微扬起眉头,觉得似乎这个公司,并不那么简单。 治理公司或许并不难,但是能够让一个前台,都如此礼貌,实在不容易。 唐宇堂拿出证件:“我们是来这里,调查案件的,所以你通知一下你们经理,我想他应该会见我们。人命关天,他不会拒绝吧。”
前台更加礼貌了:“各位请稍等,我给经理打个电话。” 两分钟之后,前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各位跟我来。” 几个人跟着前台接待,来到了十八楼的总裁办公室。 前台打开门,首先映入人们眼帘的,就是一个挺拔的背影。 听到声音,这人转过身来,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剑眉鹰目,头一股凌厉的俊美。一身笔挺的西装,衬托着完美的身材,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几位就是公安局的同志吧,请坐,大哥,给同志们倒茶。” 旁边一个,身体健壮的男人,应了一声走出去。 男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坐在了沙发上:“几位来这里,有什么要了解的吗?” 唐宇堂礼貌的点头:“还没问怎么称呼?” 男人轻笑:“我叫乔梵音,是这个天籁之音的总裁,同志们是为了调查凶杀案吧?据我所知,我的公司,还没人死去啊?” 唐宇堂看了看贝柯漠,拿出张海霞和何成芳的照片,递给了乔梵音。 “乔总裁,你看看这两个人,你是不是认识呢?” 乔梵音接过照片,打量了许久才摇头:“没见过这两个人。” “不知道,我们可不可以见见,贵公司的星探呢?或许他们会知道这两个人。” 乔梵音点点头:“没问题,大哥,让星探们都过来。” 等待着的这一段时间,贝柯漠打量了一下,对面的乔梵音。温和有礼,样貌俊美,绝对是女人眼中,标准的梦中情人。最重要的是,这个人很有钱。 桌子上摆了三张照片,从照片上,他和父母的关系不那么亲近。 乔梵音叫那个男人做大哥,而且照片也有他,却当他是下属。 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个人并不是他的亲大哥。 不管是什么样的一个哥哥,都是被乔梵音的父母养大的。 五分钟后,男人端着几杯茶进来,一一放在人们面前,然后在乔梵音的身边坐下。这个人,虽然感受不到什么什么压力,但是却让贝柯漠觉得,他很不简单。 男人手长得很好,这样的好,并不是单纯的好看,而是那种危险的美。 这样的手,可并不是一个秘书应该有的。 贝柯漠歪了歪头,拿过茶杯,静静的等待着,那几个星探的出现。 不到十分钟,几个人就排着队进来了,有男有女,穿着普通,但是眼睛里,都透着一股精明。看起来这些人,就不是好糊弄的。 唐宇堂拿出来照片,递给几个人:“这两个人,你们见过吗?” 人们传看着照片,贝柯漠则是观察这些人。 每个人看到照片后,都是摇头,没有一个人,见过张海霞和何成芳。 唐宇堂有些为难,看着贝柯漠,不知道调查应该怎么继续下去。 明明在何成芳老板那里,听到了这个公司的名字,怎么可能一点线索都没有? 贝柯漠礼貌的站起身来:“既然这样,那我们就不打扰了,如果乔总裁有什么发现,就请和我们说一声,我们先走了。” 说完,贝柯漠就自顾自的离开了,陆小雨连忙跟了上去。 唐宇堂对着乔梵音轻笑一下,也和孙策跟了过去。 一般情况,是不需要乔梵音这个总裁,亲自出马送他们的。 不过乔梵音并没有这么做,而是亲自将他们送了出去。 正走着的时候,一个女孩子冲着乔梵音过来了:“总裁,你看看我,我的手能不能接,最新的代言啊?” 乔梵音微微皱了皱眉,但是又不好说什么。 “乔总裁既然有事,就不用送了,我们自己走就好。” 男人伸出手来:“照片你们落下了一张,不要忘记带走了。” 过来的女人,眼睛扫过照片,露出一抹不经意的嫌弃。而那张照片,是何成芳血rou模糊的手。这种厌恶,不同于一般的厌恶,让人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