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迟早不是单身狗
许久之后,作为男人的陈嗣首先开口了,第一句话就让秦思瑶更加娇羞。 “jiejie,你当初离开的时候那个笑容究竟是怎么回事啊?”陈嗣还是将这个当初困扰了他很多天的问题问了出来。 关于对秦思瑶的称呼,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用什么,还是就用平日经常用到的jiejie来称呼吧。 见秦思瑶没有回复而且一副不好意思回答的样子,陈嗣继续说道:“jiejie你不想说也没关系,我以后还会再问的,你什么时候决定告诉我再和我说好了” 秦思瑶不想让陈嗣失望,忙轻启朱唇,小声道:“那个时候我已经对你有了好感,这不是等着你来寒山郡城追我嘛!” “原来如此。”陈嗣点了点头,“jiejie你下次有什么想法直接说出来就是了,我这个人最讨厌去想了,不仅麻烦,而且想错了怎么办,你说是不是?” “知道了。”秦思瑶像个犯了错的小媳妇似的,连连点头应诺。 “jiejie,那你是什么时候对我有好感,也就是喜欢上我的啊?”陈嗣很直接,他可不懂什么与异**流的那一套。 秦思瑶虽然窘迫,内心埋怨陈嗣怎么会问她这么让她难以启齿的事,但终究还是回答了,因为她不想让陈嗣失望。 “就是你为了我挺身而出的那一刻。”说完秦思瑶满脸的红迹,仿佛回到了那一刻。 那时候的她不想受辱从而有了必死之心,一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父母,她就悲伤难过。就在那个时候一道雄伟的背影挡在了她的身前,让她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美好,不应该过早离去。 有时候女人是很脆弱的,哪个男人若是能为她遮风挡雨甚至出生入死,必定会使其对其好感大增。 陈嗣不由想起当时的画面,虽然过去好像很久了,但陈嗣仍旧记得。 换了任何一个漂亮jiejie他都会挺身而出的,更别说秦思瑶这个超漂亮jiejie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救美,美人从此芳心暗许,以身相报? 这么巧让自己碰上了,真是好运气。 不过这些陈嗣可不会说出来,他若是把真实想法讲出来秦思瑶估计就恨他了。 倒不是陈嗣贪慕秦思瑶的美色,害怕告诉秦思瑶真相从此秦思瑶不再对他有好感,而是他觉得这件事现在的状况很好,不想去毁了它。 就如很多善意的谎言,若是知道了真相结局会变得不一样。 世人皆希望得到美好的结局,而不是悲伤的回忆。 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别人一个机会,正是如此才使很多情侣最终走到一起成为夫妻。 “jiejie,我也很喜欢你,但我知道这还不是爱,等什么时候我爱上了你再娶你,你觉得可以吗?” 陈嗣表现得很直男癌,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陈嗣确实是个很老实的人,他不懂得变相交流或者隐匿心计,做事说话从来都是很直接。 秦思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但仔细一想陈嗣的话觉得很有道理,她也只是对陈嗣拥有极大的好感,说不准什么时候她就不喜欢陈嗣了,马上成婚确实是不对的。她也不想以后这个男人不爱她,所以她也很慎重。不过她知道自己此刻对陈嗣非常有好感,估计这辈子都会有好感。 “嗯,我会一直等着你的。”秦思瑶脸红着说道。 她想清楚了,至少目前她喜欢陈嗣,而且她对同年龄层的异性唯有陈嗣好感度最大,也能接受陈嗣成为她的另一半,因此说出了这种令人脸红耳赤的话。 当然,她对徐誊也很有好感,但她知道那是兄妹一样的情感,这点徐誊也同样如此,二人不是兄妹,胜似兄妹。 得到秦思瑶的回复,陈嗣大喜。这样就好,最怕秦思瑶逼迫他什么的,就算不逼迫一直哭之类的他也会不忍心的,反正这些都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而现在的结果是最好的了。 “jiejie,以后我怎么称呼你啊?”陈嗣解决完一个问题开始解决下一个问题。 秦思瑶也觉得自己喜欢的男人叫她jiejie很别扭,于是说道:“和我爹娘一样叫我瑶儿吧。” 说话的同时秦思瑶莞尔一笑,那笑靥如花儿般美丽,让陈嗣看得痴了。 若是换成其他人,估计就是一脸猪哥相了,而陈嗣俊朗非凡,认真看秦思瑶的样子特别帅气。使得秦思瑶原本红润的脸蛋更加嫣红,像极了熟透了的桃子,惹人垂涎。 “瑶儿,可以吗?”陈嗣有些犹豫道。 “当然可以啦!”秦思瑶很开心,不过她看出陈嗣的异常,说道:“你是不是不喜欢?如果不喜欢你可以改成你喜欢的。” 秦思瑶现在基本上以陈嗣为主,生怕陈嗣生气不喜欢她了。 在喜欢的人面前,迁就他又如何! “不是不喜欢,只不过我娘的名字里面也有一个‘瑶’字,会不会太冲?”陈嗣想了想说道。 以后若是当着自己母亲的面儿叫自己媳妇“瑶儿”,是不是有些别扭而且大逆不道啊?
“那确实不好,不如叫我思瑶吧?我的好朋友们都这么叫我。”秦思瑶一直都甜美的笑着,她希望将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现给陈嗣看,由此也让陈嗣早日爱上她。 甜甜的笑容加上又糯又软的声音,让陈嗣产生了与其对话当真是一种享受的感觉。 “不行,这样我的待遇不就和其他人一样了吗?必须得特殊对待。”陈嗣有些大男子主义起来。 “我不是很聪明,还是你想吧。”秦思瑶把问题抛回给陈嗣。 其实秦思瑶不笨,只不过在陈嗣面前她愿意说自己笨,就是想让陈嗣有成就感。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她总归是见过一些情侣啊夫妇之间的互动的,知道女人要给男人面子,因此才这么说。 说真的,陈嗣前世虽然文化程度不算低,是个大学生,但是他的语文水平是真的低。成绩从来都是拉低平均分那批人当中的一份子,作文就没得到中等评价过。 陈嗣想了很久之后终于想到了一个词,而在此期间秦思瑶一语未发,生怕打扰了陈嗣的思考。 “以后我们俩互相称呼对方为亲爱的,你说怎么样?”陈嗣兴奋道,似乎这个词是他能想到的词语里面最棒的了。 这个世界和地球上的古代差不多,对于亲爱的这种超前卫的词语还未普及,相亲相爱倒是有,不过还没把亲和爱这两个字组合放到一起。 陈嗣脑细胞有限,亲爱的这个词又不止只限于夫妻能用,只要是相互喜爱的人就能这么称呼对方,最常见的便是闺蜜之间,哪怕这对闺蜜是异性也会这么称呼。 秦思瑶虽然没听到过这种称呼,不过看陈嗣这么激动的样子,她也不好让他失望,便说道:“就叫亲爱的吧。” 一说亲爱的,秦思瑶还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感觉这个词顿时拉近了她和陈嗣的距离,而且朗朗上口,又好记,不由对陈嗣刮目相看,只觉陈嗣真的是太聪明了,至少比她要聪明。 “你喜欢就好。”陈嗣很满意。 为了不使气氛冷下来,陈嗣尝试性地说道:“亲爱的。” 秦思瑶听了小鹿乱撞,这称呼总感觉比直接叫她夫人还要让她开心啊! “亲爱的。”秦思瑶娇滴滴地回应道。 陈嗣听了做出很享受的样子,做了二十几年的宅男单身狗,今天终于翻身了。 单身狗怕什么?早晚虐别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