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御剑踏破乱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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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剑奇侠传》系列是由中国台湾大宇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发行的电脑游戏。系列首款作品发行于1995年7月,荣获两岸当时无数的游戏奖项,还被众多玩家誉为"旷世奇作",初代及三代还相继于2004年和2008年被改编成电视剧。《仙剑奇侠传》系列与同公司的《轩辕剑》系列并称"大宇双剑",均被公认为华人世界的两大经典角色扮演游戏系列。 对很多人来说,或许他们不会不会记得第一部那粗糙的画面,但他们肯定会记得刘亦菲所饰演的那个似乎堕入凡尘的精灵一样的女孩儿,会记得胡歌诠释的那个有些痞痞却又不失一颗侠心的李逍遥,会记得李月如牺牲那一刻的感动,会记得唐钰小宝与阿奴至死不渝的爱情。 即使电视剧的情节与游戏已经南辕北辙,但,那又如何?更多人印象中的仙剑一,依然是最后逍遥抱着浑身染血的灵儿,失声痛哭的场景。 苏萱最喜欢的明星是胡歌,很大方面的原因便是受这部电视剧的影响。她喜欢李逍遥,喜欢他的痞气喜欢他的潇洒喜欢他的痴情,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她一直想为李逍遥写点东西,但却一直没有灵感与思路。在看到《行涯》后,这个念头又开始在她的脑海里萌生了。 但她要怎么去写?是去尝试写一篇《仙剑一》的续篇?苏萱虽然很想这样去做,但是她亦明白,自己所写出的东西肯定不会让自己满意,毕竟《仙剑一》已经成立了她心中的经典,她不想去狗尾续貂。 仔细想了想,苏萱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办法,她想写一篇李逍遥的自传。里面不会涉及太多的仙剑情节,有她糅合仙剑二的情节,但更多的是对李逍遥人物性格的描写。苏萱想写出一个自己心目中的李逍遥游。不过在下笔的时候,苏萱又犹豫了。 她即将下笔的这篇小说是只有懂《仙剑》的人才能看懂的,但《行涯》的杂志编辑看过《仙剑》吗?他们会仔细去看这篇游戏人物的自传吗? 犹豫了一下,苏萱便摇头笑了。自己之所以写东西是因为自己的兴趣,因为她从前世到此世的梦想,她想写出藏在自己内心的想法,写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既然如此,自己为什么非要去讨好读者? 我自以我笔写我心,何管他风月秋霜。 想到这里,苏萱就开始下笔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念头通达了的缘故,这一刻她脑子里忽然涌上了许多灵感。 “御剑踏破乱红尘——李逍遥自传” “序。 最近我偶然得知,在“外面的世界”里,有句叫作“御剑踏破乱红尘”的歌词,于是我十分无耻地抄袭过来作为这篇《李逍遥自传》的名字,又十分无聊地记下我胡扯乱弹般的生活感触,更十分无心地想起灵儿、月如、阿奴、忆如,以及我们的流年碎影。 我所在的这个“世界”其实是由外面那个“世界”的人构造的,被他们称为“中文角色扮演游戏”。年轻的时候我也有很多粉丝,他们羡慕我,崇拜我,认为我手持无尘剑斩妖除魔、救天下于水火之中的身影无比得英姿飒爽,甚至还想进入这个世界过过“仗剑江湖为红颜”的日子。 那时我觉得很痛快,男人嘛,哪个不想让世界为自己而存在?但不知为何,某一天我再次想起时,先前的骄傲竟像一只被打怕的狗,夹着尾巴不知躲到什么地方去了。那一秒我脑中一空,而后便把肚子笑得剧疼,一不留神还将忆如的玩具踢坏了。我这个世界其实并不存在,真实存在的他们又为何会因我们而喜,为我们而悲呢? 有一天我那酒鬼师傅红着眼说,每个人都是一个圆,三百六十度的一段弧,将自己的圆心包裹得深藏不露,俨然一道久而弥坚的围城,其他人其他事统统被排斥在外,所以每个人都是冷暖自知,不晓他乡山石。当时他说完就哇地吐我一身污秽,我只顾收拾没多在意,现在想起,觉得这席鬼话简直就是金玉良言。那个世界的朋友们,我想对你们说,千万别一味地瞻仰彼岸之美而忽略了身边的幸福。这个世界其实有更多的无奈,也更加易碎。我们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可别像我这样,活在梦里。 我说话向来云里雾里不着边际,一如我怪诞疯癫的剑法。我忏悔。” ........................ 苏萱的这篇自传起初设想的是写两千字左右,但之后随着灵感纷纷涌来,她不得不对其进行扩充,最后竟朝着五千字大关狂奔而去。考虑到《行涯》为每篇文章所安排的篇幅,苏萱顿时对自己这篇文章登上《行涯》彻底失去了信心。 不过这便没有打击她继续写下去的信心。她将文章分为序,正文和后记。其中正文准备分成四节去写。 “......这一醉足足让我醉了一辈子,从此梦障徒生,顷刻万丈,蓊郁盎然,即使后来我记忆得以恢复,酒却一直未醒。 时至今日我仍在想,假如我没有忘记那天的经历,灵儿或许就能免去许多苦难;假如我忘记后再也想不起来,月如或许就不会在生死一线选择离开,舍却她还没来得及眷恋的万丈红尘。但这世上哪有这么多的“假如”呢?改变不了,只好接受,即使这尖锐的疼痛渗入毛发细胞,随着血液一路疾奔,终点在心脏……在圣姑的小屋里,望着仍然昏迷的灵儿和身体冰冷的月如,心中一片寂然。 灵儿与拜月同归于尽后我第一次怀疑自己到底醉没醉。若没醉,这些时日我何以懵懂迷糊魂不守舍?若醉了,镇妖塔中月如那诀别的回眸、那定格的一瞬何以总萦绕心头,苗疆六月的大雪何以寒彻肌骨,身后阿奴的笛声何以如此哀戚悲怆? 那一天我喝光了所有能找到的忘忧散,却再也没有丝毫“忘忧”的感觉。我想起了师傅。以前我一直闹不明白为何他总是喝不醉,但那时我明白了。其实这世上没人可以千杯不倒,如果有一天你真的遇到这种人,只能说明这人一直未醒,因为只有一直未醒的人才不会喝醉,就像活着的人始终不明白“活着”是什么一样。 ...............”
“苏萱,在写什么呢?” 就在苏萱正沉迷于自己脑海中的构思的时候,忽然一声招呼让苏萱一下回过了神,她抬头看向对方,是有班草之称的戴启睿。 此时戴启睿正若有所思的望着苏萱正在写的东西,看见苏萱抬头看他,戴启睿微笑了一下,似是随口问道:“苏萱,你是准备去给《行涯》投稿吗?” “可能会投吧。”苏萱对着戴启睿露出了一个矜持的微笑。 “不过更多的原因还是因为自己想去写一些东西......并没有想过能被编辑选中。” 戴启睿瞥了苏萱写的东西一眼,不过因为他这个角度并不好,因此并没有看清苏萱所写的内容。 “那就祝你的文章能登上《行涯》了啊......不过希望你能把握好分寸,不要因为写文章耽误了学习,哦,对了,再过一个多星期就是期中考试了,也是你转来十六中后将参见的第一次考试,希望你能给班级大家一个惊喜。” 戴启睿对着苏萱微笑点了点头,就扭身离开了此处。他知道苏萱这种女生很不好攻略,在刚开始相处时双方之间必须保持好分寸,直到取得了对方的信任后,自己才可以试着继续去和苏萱发展进一步的关系。 对于苏萱所写的东西,戴启睿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每一星期《行涯》杂志收到来稿都足足有上百份,甚至有时候一些外校的学生也会向《行涯》投稿,而在这些稿件中,每星期只有三份才能杀出重围,登上学生版块供十六中学子观赏。 更别说这一次因为赵乐的原因,众人对《行涯》投稿的热度更增了好几分,这一次投稿人数肯定会比往常更上一个台阶,在这个基础上,想被编辑选中并登上《行涯》,那难度又平添了好几分。 戴启睿虽然并不觉得苏萱会成功,不过他依然决定尽量去帮苏萱一把。当然,这个帮忙他肯定会让苏萱因为意外而发现......在所谓的恋爱游戏中,女人从来就是森林里的猎物,男生则是虎视眈眈的猎人。他们要努力去揣摩女生的心思,搞清她们每一句话下面的意涵,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展现自己作为男人的担当与勇气......如果这些技能都修满了,那即使一个长得并不怎么样的男人依然可以在花丛中来去自如。 这就是一个人的情商表现,而戴启睿自认自己的情商并不算低。 ps:最近写作激情有些消退,要是大家觉得写得有些水的话,那有些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