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原来如此
第二天上午,吴军在宿舍洗了把脸,想着昨天晚上的一幕幕,也没有了弹琴的心思,拿着烟,来到了赵哥的宿舍,一进屋,吴军却忍不住乐了。 一看这帮保安,一个个鼻青脸肿,尤其是赵哥,头上鼓着一个大包,眼框是黑的,正在那骂,“妈的,老子没挨对方一拳,被你们这帮**崽子打成这个cao行,哎呀我cao,丢人呐”。 正骂着一抬头,看见吴军进来了,便乐了“哎军子,昨天你也夜班吧,你在大堂吗?” “赵哥我在呀,差点把我也废那,胳膊挨一拳,现在还疼呢!都伸不直。” “行了,没被花了,你就知足吧。”赵哥一边拉吴军过来坐下,一边问“你知道昨天是些什么人吗?” 吴军说:“我哪知道,正大堂跟小倩那逗闷子呢,啪一个烟缸就飞过来了,连小倩脸都划出血了。” “cao,军子,你小子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小丫头片子们臭贫,瞅你那色样儿!一天天的,想点正事儿不!”说话间,赵哥接过了吴军替过的红塔山,点上了,说:“昨天那小子,已经招了,是杨老三的人。” 吴军家是河北的,离北京不算太远的一个小县城,家里种地,条件一般。其实吴军功课还不错,但是因为家里经济能力有限,他便考个当地著名的职业高中,不论你学习的是什么专业,都能让你在毕业实习的时候,出现在全国的各大酒店中。现在全国各地的酒店从中层管理到服务员,都有这个职高学生的影子。毕业后,依据学校惯例,也分到了京郊的这家度假村实习,做了一个客房服务员。 其实吴军专业学的不是这行,而是计算机,在那个年代,计算机可是热门。可惜学校教书糊弄了事,他学了半天,没学到什么真技术,也就会个五笔字型。 吴军在学校,因为身体单薄,一直没敢惹过事,因为他知道,一旦和同学打架,要么被人打,要么把别人打伤了,还需要家里赔钱。他也实在不忍心让自己的老父亲从牙缝里省出的钱,再白白的打了水漂。所以在学校期间,他一直本本分分,即使有人欺负到头上了,也咬着牙,忍下来了。 到了京城上班,吴军立刻发现了社会与学校的区别,社会上,更看重的是脑子,是智商。 因为吴军相貌不错,浓眉大眼,普通话标准,口才也还可以,不像其他比较偏远地区的孩子,张嘴交流都吃力,所以很受这里领导们的喜爱,酒店业大多数是女性,在女性眼里,谁不喜欢和帅小伙交流啊。 吴军领到的第一个月工资,便给自己把了把吉他。因为在学校的时候,听了个BEYOND的磁带,从此便迷上了摇滚乐。 想学吉他,可是家里条件有限,供他上学已经很吃力了,没钱让他买吉他。他只能把这个爱好放下,直到上班后,自己挣钱了。 学过吉他的人都知道,这东西虽说大部分都是靠自学,可是毕竟要想入门,还得有个师父带才行。
恰巧那天,他路过保安部的宿舍,听到了里面十分有节奏的吉他扫弦,及那沙哑的唱腔,正在唱着伍佰的“痛哭的人”。他推开门一看,原来是赵哥。 赵庆是保安部的红人,因为八年的武警经历,身手过人,为人也比较仗义,所以大家都挺佩服他的,都叫他一声赵哥。没想到,在部队,赵哥还练了一手的好吉他。 打那天起,吴军天天抱着吉他往赵哥宿舍跑,跟着赵哥练。而赵哥一方面有个兴趣相同的人来找自己玩,感到高兴。另一方面,人家吴军可不白来,每次都是红塔山。在2000年,他们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三百块左右,能抽上七八块的红塔山,可谓是奢侈了。所以赵哥也挺喜欢吴军,慢慢的两人以兄弟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