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鸟未尽,弓先藏(上)
“斥候多久没回报了?”领兵在外,讲究的是令行禁止。李墨一般不会夜间行军,在大军扎营之后,负责周围警戒的重任也就落在了斥候的身上。而既然能被选做斥候,那必是军中精锐,更不可能出现过时不归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可能只有一个,斥候出现了意外,要么被野外的猛兽袭击,要么就是被敌人给干掉了。第一种可能还算好的,要是第二种可能,结合李墨当前的处境,李墨不能不把事情往最坏的方向设想。 当得知在外负责警戒的斥候过时未归的消息以后,李墨一面下令派出斥候前往查探,一面命人将睡梦中的军卒招呼了起来。 李墨练兵不同于其他人单单只是训练军卒的战技,应对突状况的训练李墨同样也是经常进行,像这种夜间集合也不是头一次了。被叫醒的军卒并未出怨言,而是以最短的时间穿戴整齐,集合在各自的将官身边。 “咻~啪~”也就在李墨的大军集合将将完成的同时,奉命前去查探情况的斥候出了警讯。 “执行第四套方案。”李墨不慌不忙的对众将下令道。 与龙骧军分兵,又打走了虎贲军,如今李墨身边剩下的可谓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李墨自然也就不需要藏着掖着。对于朝廷会如何对付自己,李墨在率军离开京城以后就与手下众将进行过分析,众将各自挥想象,提出了多种可能,而针对那些可能,李墨与众将又想出了不同的应对之策。而眼下所遭遇的情况,只不过是那种种可能中的一种。 有敌来袭!不管来袭的敌军所属哪方,对李墨来讲都是一样。凤鸣军此时孤军在外,距离大茂山接应部队尚远,来犯之敌不可能是友军。 “高宠、杨再兴率部断后,鲁达、邓元觉先行,其余众将随我行动,目标娘子关,立刻行动。” 遇袭之时最怕的就是没有主事人,群龙无之下难免就会被人所趁。李墨命令一下达,众将立刻各司其职。鲁达、邓元觉率领所部立刻出赶往娘子关。娘子关作为长城第九关地形险要,易守难攻,拿下此关对李墨接下来的固守待援将有极大的帮助。 至于能不能顺利破关倒不在李墨的考虑范围之内,先不说鲁达、邓元觉的骁勇,单说李墨早已命人秘密潜伏在娘子关中就是已经抢占了先手。只要鲁达、邓元觉率军赶到关下,里应外合不愁娘子关不破。 而凤鸣军的反应如此迅也大大出了前来偷袭的敌军所料。此次官匪联手,目标就是李墨的项上人头。功高震主四个字终于叫胖子下定了决心,再加上身边人的煽风点火,胖子不顾大局,竟然答应了齐王柴英的提议,两家联手对付李墨。 两家各取所需,胖子除掉李墨这个已成心腹之患的人,而齐王则得到了朝廷允许裂土封王的承诺。唯一倒霉的就是李墨,辛辛苦苦的替人卖命,临了还要把小命搭上。万幸李墨身边的人多是性情耿直,眼里不揉沙子的直人,朝廷想要取李墨的性命,还要看这些人答不答应。 高宠等人都知道此时跟着李墨与朝廷作对,那身上势必会被打上一个反贼的印记,可对此他们依然无怨无悔。士为知己者死!为了赏识他们的李墨卖命,他们卖的是心甘情愿。 大军在有条不紊的向着娘子关的方向行进。而朝廷的官军在现行迹暴露以后也不再遮遮掩掩,挥军就奔李墨的凤鸣军追杀过来。虽然此时追杀过来的敌军穿着各异,乍一看并不像官军,可这世上又有哪个胆大包天的流寇胆敢主动袭击官军。 负责断后的高宠、杨再兴大神威,凭借本部人马将来袭的敌军死死拦住,贼军虽然势众,但却比不得凤鸣军悍勇,任凭贼军的将领跳脚,可就是突破不了凤鸣军的防线。高宠、杨再兴率部且战且走,尤其是高宠连斩贼军中三员大将,震慑的贼军不敢靠前。 “杀上去,休要走脱了这些人!”一个声音吸引了正在指挥作战的高宠,就见贼军之中有一身穿将官甲胄的人高坐马上正在催促手下上前。 “万春,给他一箭!”高宠抬手叫过一旁的庞万春,低声吩咐道。庞万春归降最晚,错过了与司行方等人前往丰州,等到他归降以后,李墨便将他安排做了高宠的偏将,这段时间庞万春苦练武艺,但这不代表他之前所依仗的箭术就放下了。听到高宠的吩咐,庞万春二话不说,抬手对着高宠所指那人就是一箭。 马上那人当即落马,只是可惜那人可能命不该绝,虽被庞万春一箭射中,却没有射中要害,落马之后立刻就被身边的人保护了起来。高宠正暗叫可惜,就见贼军中跃出一员大将,口中喝道:“暗箭伤人算什么本事!贼将来送死!” 若搁平时,高宠二话不说就会纵马上前,但眼下责任重大,高宠自然也不会逞一时之勇,对于贼将的挑战,高宠置若未闻,依然镇定自若的指挥人马缓步后退。 眼下凤鸣军最要紧的是拿下娘子关,只有等可以借娘子关为依托之后,高宠才会放下身上重任与贼将一战,但此时,高宠不会去逞匹夫之勇。 眼见凤鸣军有条不紊的后退,方才被庞万春一箭射下马的那人真的急了,拉住大骂凤鸣军无胆的那人急声说道:“陈兄,机不可失,若是放跑了眼前这伙人,咱们在圣上面前可就……” “宋三郎言之有理。”不等那人把话说完,被称为陈兄的贼将已经点头附和,随即手中大枪一指,大喝一声,“儿郎们,随我杀上去。” 正在密切注意眼前这伙贼军动静的高宠见状也不迟疑,扭头吩咐一旁的庞万春一声,“万春掠阵,看我取那贼将级。”说完一催胯下战马,高宠率众迎了上去。 甫一交手,高宠就意识到眼前贼将不光是嘴巴厉害,身手同样着实不弱,当即一架贼将手中大枪,口中喝道:“来者通名!” “虎威军副将****真。” 高宠一听对方自报家门虎威军,立刻勃然大怒。这虎威军成军不久,也是高宠随李墨北上途经京城时才得知,据说是当今圣上有感身边可战之兵太少,特意从京城二十万禁军中挑选精锐组成。 原本高宠还觉得自家主公李墨有些小题大做,可现在虎威军现身由不得高宠不佩服李墨的“未卜先知”。包括高宠在内,其实决定跟随李墨的不少人都觉得即便朝廷要对李墨下手,那也会等到平定了大周的内乱之后才动手,现在江南方平,尚有齐蜀二王未定,朝廷不会这么早就动手。 可现实却狠狠的甩了高宠一记耳光,没想到朝廷为了除掉李墨这个大患,竟然不顾大局到如此程度。既然此时虎威军现身,那说不准会来袭击他们的就不止虎威军一路。 之前还觉得李墨有些杞人忧天,而现在却不得不面对现实。心里着急想要率军赶去与中军汇合的高宠此时没有留手,而他这一不留手,作为他对手的****真就倒了霉。****真武艺不凡,但最精通的却非是武艺,而是一些旁门左道。面对一等一的高手,刚开始还支撑得住,但时间一久,他就吃不消了。 “贼将休要伤我爹爹!看箭!”随着一个女子的轻喝,高宠在马上慌忙一闪身,就见一点寒芒落在了高宠的肩头,****真见状不由大喜,举枪就奔高宠的心窝刺去,却不想高宠受伤之后更是凶性大,不管刺向心口的长枪,同样举枪刺向****真的面门。 狭路相逢勇者胜,面对高宠同归于尽的打法,****真胆怯了,急忙收枪回防,只是高手过招,决定胜负往往只是一念之间。****真原本举枪就刺是占了先手,可他这一回防,就慢了那么半拍,虽然躲过了高宠的致命一击,但脖颈也是被高宠手中的大枪带走了一片血rou。 ****真惨呼一声,抱鞍就走,高宠见状也不追赶,立刻拨马汇合赶上来的庞万春,二人一同领军缓缓退后。 “万春,立刻派人通知大人,就说来犯之敌是虎威军,请大人小心,或许这回袭击我们的还有其他人马。”
“……大人,不必传信了,就在你与敌将交手的时候,大人那里已经传来了消息,说是中军遭到常胜军袭击,命我等迅向中军靠拢。” “什么?……你率部先行,我领兵断后。” “大人,你受了箭伤,还是先走吧。” “莫要争了,我是主将,听令行事。” “……是,大人保重。” 庞万春率一半人马刚走没多久,同样收到消息的杨再兴也率部赶来与高宠汇合。看到杨再兴左臂包扎,高宠关心的问道:“挂彩了?” “啊,一点小伤,不碍事。三郎,大人命我等迅与中军汇合,不可恋战。”杨再兴点头对高宠说道。 “此事我已知晓,早命庞万春带领一半人马先行,咱们轮番撤退,务必不能给虎威军可趁之机。” “正合我意。你先率部撤退,我来压阵。” “好,那就辛苦你了。” 高宠、杨再兴轮番撤退,不给虎威军丝毫可趁之机,虎威军上下虽急于立功,可面对凤鸣军的严密防守,他们就如狗咬刺猬,找不到下嘴的机会,只能远远的坠在后面,大声劝降试图动摇凤鸣军的军心。 只是以己度人的他们又怎么会明白凤鸣军上下对李墨的忠心耿耿。李墨对手下兵卒的待遇那是他们想也不敢想的。不仅仅是高出大周任何一支军队的军饷,关键还是对兵卒家眷的照顾,不夸张的说,对于兵卒的任何后顾之忧,李墨更是可以说是完全考虑到了。 伤残了可以转入地方,最不济也是捕快,阵亡了家眷可以得到妥善安置,有子女的更是可以得到免费读书的机会,在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李墨手下的兵卒对李墨的忠心可想而知。李墨就是保证他们家眷能够得到妥善安置的最大依仗,在这种情况下谁想要对李墨不利,那就是在跟他们作对,就是不想让他们过好日子。 虎威军的攻心之术或许对别人有用,但对凤鸣军来说,不仅没有半点用处,反倒叫凤鸣军上下更加团结。 “军师,你的主意不灵啊。”看到凤鸣军的士气丝毫不见有减弱的迹象,宋三郎有些郁闷的对身旁一个书生打扮的人说道。 “哥哥,小弟也没想到这凤鸣军对那李墨是如此忠心啊。”被埋怨的军师闻言也是挠了挠头,颇有些尴尬的答道。 “既然军师此计无效,还是依我先前之言,大军压下,总不能叫倒嘴边的肥rou就这么溜了吧。” “云兄此言在理。那还请云兄打头,宋某率军接应。” “那是自然。” …… 话分两头 负责断后的高宠、杨再兴遭遇了虎威军的攻击,李墨坐阵的中军同样也遇到了袭击。与之前还知道遮掩,换上一般服装的虎威军不同,来袭击李墨中军的人马赫然就是常胜军中的一部。 当此时刻,任何不属于本部的人马都必须要小心戒备,出现的常胜军虽然一开始说是前来支援,但在现凤鸣军不为所动,依然保持警戒状态以后,当即撕下了伪装,指挥人马对李墨的中军起了攻击。 石宝、王寅奉命出战,截住了常胜军的两路人马。要说秦八郎麾下的常胜军,李墨知道的倒是详细,此时大部分人马都被秦八郎带着去拦截蜀王柴慎,而能够有实力来袭自己的,应该就是之前秦八郎调来防备齐王柴英的孙立、杨志两部。 也只有这二人才有可能会被胖子的许诺打动!而事实也没出李墨的所料,来袭的领军大将的确就是孙立与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