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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死灵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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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看出,罗叔也是个话唠。

    在中原生活的这些年,老狈人时刻都要注意隐藏自己的身份,一直比较低调。

    少主的血脉觉醒,虽不在其计划之内,却也卸去了压在他心头最大的那块石头。加之杨动有心通过其多了解这个世界,多加附和,主仆二人这一聊,便是通宵。

    好在,胡人祭祀本就以精神力见长,死灵祭祀更是以强大的精神攻击作为其最大倚仗。从狼族的历史,到奉命潜入中原侍奉少主,老狈人畅聊一夜,一个个解开了杨动心中诸多疑问的同时,也满足了他压抑已久的情绪外放。

    杨动想的没错,在胡人的历史上,的确没有死灵祭祀这种职业。因为在长天生的教义中,无论人和兽,死后的遗骸都应该受到尊重。以摆弄死尸为主的死灵玄术,在胡人们看来,绝对是忤逆苍天,是对神灵的背叛和亵渎。

    这样的道德标准,同样适用于中原人类。胡人祭祀中的叛逆之辈也并不少见,至少,对于那些流浪祭祀们来说,神庙的教义对于他们,是没有太大约束力的。

    一切都还要归究于胡人与中原人类不同的体质构造。没有玄脉,就意味着胡人的玄力不能通过后天修炼而逐渐累积。虽然,他们的天生血脉也同样强大,甚至在五十岁以前,同等级胡人的实力大多都远超于中原人类。可惜,人类最大的优势便在于创造和进步,当中原人类通过修行使得玄力或魂力累积到了一定程度,破圣达神,都将成为可能。而胡人则因为天生血脉的限制,先天上的优势会被岁月一点点的侵蚀,直到被不停进步的中原人类反超,并远远落在后面。

    这便是在战场上,胡人军队更为勇猛,但在双方最顶极实力的对决之中,中原往往更占上风的原因。远古和上古血脉的觉醒有着极大的偶然性,并且数量稀少,制约着胡人顶级战力的数量。勤能补拙,这四个字,或许能更好的诠释中原帝国为何会更加强大、中原人类为何能以弱小之身,占据神州福地。

    更简单一些说,就是胡人中的超级强者是天赐的,而且机率极小;而人类,每个时代的强者都不会少,而一旦有极纵天姿出现,更是会当凌绝顶,一览胡人小。

    “少主,你的血脉是千年难遇的上古银狼,如果不出意外,你未来的成就在狼族历史上,或许只有那位‘狼狈为jian’的狼主可以比拟。”

    杨动:……

    好吧,有狼族史上第一大色狼可作为榜样,在杨动的心中也并不是那么反感,但……想做色狼仅凭天赋也做不成不是?还得有个狈族大能相助才可以呀。眯着眼扫了扫满脸沧桑的老狈人,“罗叔,你能化身rou翼吗?”

    罗斯:……

    “嘿嘿,少主,我这把老骨头可禁不住折腾了。有生之年,能够侍奉在少主身边,在少主成势之后,帮我报了那一箭之仇,我便心愿已足。”

    射死老狈人那只天鸟战宠的,正是王庭的最高统治者,胡王符洪。面对这位胡人历史上有数的强者明君,报仇无望的老狈人气极之下,才转为修炼死灵玄术。当然,这期间还涉及许多的偶然,譬如罗斯年轻曾杀死过一位人类死灵玄士,并在其身上得到了一本《文和秘录》。

    文和是谁?贾诩贾文和呀!东都之乱后,招至满身骂名的贾诩投靠了魏王孟德,方躲过了无数天下名士明诛暗杀。其后,“阖门自守,退无私交,男女嫁娶,不结高门”,深知自己已经惹了众怒,天下之大,无可容身之处的贾诩低调潜藏,更在晚年习善向佛,希望佛主能帮其化解他当年的毒心辣手。

    但事实证明,这货并不甘心自己的死灵玄术就此失传,而是暗中培养了亲传弟子,只是天理昭昭,他苦心培养的弟子命丧塞外,他的玄术手卷,也最终便宜了狈人罗斯。

    更为碰巧的是……罗斯也是个混血。他的母亲在年轻时被中原边军强虏,卖给了人类士族成为了地位最为低下的女奴。

    实际上中原士族们虽然偏好玩弄女奴,甚至还互相交换,美其名曰为赏奴会,但更为注重血统传承的他们甚少会将种子撒播到女奴的体内,既便偶有走火,也不会太过于重视这些混血后代,至少不会推至明面上。大晋帝国初建之时,就曾有士族因为过于宠爱胡奴,而强行将女奴的孩子立为嫡嗣,最终被雄武大帝贬谪了爵位。

    女奴的孩子当然还是奴隶,尤其是这个孩子还是个天残——很奇怪,狈族女子的双手都是正常的,甚或还异常的灵巧,但所有狈族男孩则全部是天残,生下来双手萎缩。

    好在,罗斯的母亲爱子心切,为了避免罗斯被人扔到野外喂玄兽,冒着极大的危险逃出了士族府第,并经历了重重艰险,逃回了红河边,又在被帝国边军发现,将死之刻,幸运的遇见了上一代的狼主跨河狩猎,才最终死里逃生,捡得一命。

    而混血……“我在八岁之时,便发现自己的体内天生玄脉,而且是两条。老狼主也说混血多天姿,既有胡人的天赋传承,又兼有中原人类的玄脉魂xue,所以,我既有祭祀天赋,又能修习人类的玄术,包括那本《文和秘录》。按道理说,少主你的父母双方血脉,比之我还要更加优秀,却不知为何你玄脉尽闭……”

    无语!

    翻了个白眼,再偷偷的伸了伸中指,杨动也暗忖“我哪知道这货咋生的这么废材?”

    不过,也说不明白,毕竟灵魂穿越这事比天生废材更加让人无法接受。对于老狈人言语中的调笑之意,选择性无视,“这么说,我那……祖父,是你的救命恩人喽?”

    “没错,算起来,自老狼主蒙长生天恩召之后,我应该是如今的狼主大帐中资格最老的——连少主的父亲、当代狼主大人,儿时也是由我抱大的。”

    “抱大?嘿嘿,罗叔,你怎么抱的?”

    反击的机会当然要抓住。杨动坏笑着,将目光转向了老狈人那永远藏在袖中的天残双手,“让你取笑我是废材。”

    “臭小子,你罗叔我五十年前便有荆棘祭祀的实力,虚空抱个幼童还算难事吗?”

    被说中痛处,老狈人恼羞成怒,独门玄器骨爪如电闪般白光一现,在杨动的头顶上狠狠的敲了个暴栗。

    “哎呦!”

    杨动捂头呼痛,却也笑得更加开心。任谁知道了罗斯居然与自己有这么密切的关系,再想到那头火焰骨狼,“嘿嘿,死灵祭祀又如何,有三头地狱犬在手,天下大可行……呃,对,是三头火焰骨狼柏洛斯。”

    不自禁的摸了摸怀中的莹白玄兽蛋,不知道咱的小仙女啥时能孵化,相信等她成年时,指定比会那小洛更加厉害。到时咱……还要什么狼狈为jian呀,哥们自带小龙女,想调戏就调戏,想推倒就推倒。

    “嘿嘿……”

    明显有些YY过度的jian笑,让老狈人又差点没忍住,白光在袖口间一闪,到底还是收了回去。虽说胡人在礼节方面不如中原人类这般繁琐严格,罗斯与狼主一家的关系又有些特殊,但老这么敲少主的头,还是有些不妥,“毕竟,这小子废材了许多年,血脉刚觉醒,再给敲傻了,实在对不住狼主大人。”

    不再理会还在流口水的杨动,老狈人自顾自的靠在车厢的木板上,聊了一宿,虽然精神力足够,可终究还是年纪大了,体力上有些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