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塑料工业网 - 历史小说 - 大晋孤烟之山河破碎在线阅读 - 第十五章 317年 幽冀辽 外儒 13

第十五章 317年 幽冀辽 外儒 13

    虽然按自然规律办事很重要,但是我的孩子老是考鸭蛋,将来可能成为自己的负担,咱也不能把他扔到垃圾堆上。

    可见,适者生存,物竞天择。虽然世界观的道好重要。但是社会还有自己的规律。

    在儒学史上,由于孔子所处的时代,是在世袭贵族即将没落但还未解体时,这一时期的历史走势还不明确。孔子的思想支持世袭贵族,虽然从今天看是逆潮流的,但是当时的世袭贵族还占有政治的绝对权力,面对这么一个世袭贵族大厦将倾,希望孤身支天的孔子,大多数世袭贵族对其的言论是充满理解和敬佩的。只是在‘利’的作用下不能实施。

    但是孟子所处的时期,已经处在世袭贵族瓦解的中后期,世袭世禄的采邑制已经不被大多数人接受。所以,孟子虽然完善了孔子的学说,但是整个时期,儒学是非常的静默。虽然孔门七十二贤在努力推广仁义道德的社会观,但是那是一个儒学的黑暗时代。

    而改变这一切的是荀子。随着道家、法家的成功,儒学不可能不深受其影响,而世袭贵族已明确为昨日黄花,儒家也彻底将他们抛弃。

    荀子的法后王原则,将法融入进儒学思想。荀子说人皆可以为大禹—用礼、法约束(其礼义,制法度。涂之人可以为禹)。重法爱民而霸。

    但是荀子将法引进儒学并不是简单的抄袭,而是法的一大进步,‘为法立心’,法上加法,使法真正融入文明社会。法必有心,法上必有法。法要有一个提纲挈领的总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仁义。不能是偷个馒头就砍手,骂了元首就枪毙。荀子将法引入儒学,使法律发扬光大。

    道德是法律的一个重要基础,这被世界广泛认可。还是前面说的,美国大法院的浮雕上的三个人,第一位是代表西方的宗教人物摩西,第二位代表东方法律的先知是孔子,而真正的立法者梭伦却排在最后一位。简陋的说,法律就是保护好人,惩罚坏蛋。那么谁是好人,谁是坏蛋,还的是‘道德’说了算。因此摩西和孔子排在梭伦前面。

    同样,在‘道’上,荀子明确提出,为圣人可以不知天,但治之要在于知‘道’。在具体问题上,仍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荀子甚至提出处理事务的最高战术原则:欲潜以深,欲伍以参(深入研究,广泛对比)。

    荀子把道引入儒学,隆礼尊贤而王,为道竖德。使‘道’有的放矢。将‘道’(自然规律)引为‘道’(社会规律)。‘道存则国存,道亡则国亡’这里的道是社会规律。道不再是“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为道竖德的说法有些牵强。荀子的‘道’更多的是社会规律。

    在荀子之前,孔子只讲‘人道’。他所谓的‘君子之道’。君子就是完全服从社会利益的人。即人性论服从社会观。孔子大体上不讲天道(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因为他不能肯定世界和社会是变化的,否则他就不能‘复古’。

    荀子荀子为法立心,为道竖德,树立了中国两千年的治世模式。

    此后,荀子的学说影响极大,《荀子》甚至被尊为‘帝王之术’。而且其使儒家从社会的保守派一举变为改革派中的激进派。像以董仲舒为首的西汉儒家,在‘仁义’原则的指导下,甚至多次要彻底破除奴隶制,这在当时都过于激进,无法实现。

    从荀子改革后,儒学也有了市场。甚至秦始皇‘坑儒’也算代表了他对儒学的重视。他怎么不去‘坑’别人。其实终秦朝一朝,朝廷上还养着很多儒生。查一查‘叔孙通’这个人就知道了笔者此言不虚。而‘坑儒’一事《史记》未载。秦朝还有‘商山四皓’,后世儒家把这四人打扮成反‘坑儒’斗士,其实张良原话是“(四人)皆以上(刘邦)嫚侮士,故逃匿山中,义不为汉臣”

    笔者参阅了大量的唐中期以前的政论性文章,被引述的最多的人,第一是孔子,再者便是荀子。

    那么有人会问:“荀子的地位如此之高,《荀子》一书又被评为百家争鸣的集大成者,那么《荀子》为何未能进入经书?”

    荀子为法立心,为道竖德,树立了中国两千年的治理模式。‘君,臣不得不尊’表明荀子重君思想。正因为看中君主的作用,所以反倒是对君主有要求。这本书最激进的地方,就是‘为统治者加箍’。‘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这一观点充斥于很多章节。如《荀子君命》和《荀子天道》。《荀子正论》中号称:

    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强莫之能任;

    天下者,至大也,非至辩莫之能分;

    天下者,至众也,非至明莫之能见。

    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尽。

    这一观点即使是自认为符合条件的最强人秦始皇、刘邦也不能认同。他们还要把皇位传给子孙。谁知道子孙会不会还是强人。

    还有,道存则国存,道亡则国亡。

    主暗于上,臣诈于下,灭亡无日,俱害之道也。

    (皇帝)好利多诈而危。

    荀子推行儒学的仁义道德,作为社会观提纲挈领的总原则,要限制社会上每一个人,包括皇帝。这是历代统治者都不能容忍的。而他的这一思想又贯穿在荀子的整本书里,这使得无法更改,因此《荀子》这本书无法成为经书。但是大小《礼记》包括《大学》、《中庸》中有荀子的思想。(礼记总体上还是早于荀子的)

    像统治者也要被约束,也要是最有能力和最有道德的人,在今天这个社会是更广泛的被认可了。因为今天的总统、主席都是选上来,而且还有任期。选上来的是笨蛋或者是没有道德的人,是不被接受的,而且他也需要遵守法律。

    荀子三大历史贡献:为法立心;为道竖德;为权加法。

    《荀子》这部经典,无可取代地成为中国思想史上百家争鸣的总结者、先秦思想集大成者。(不包括个人主义启蒙的《庄子》)

    隋唐以前,学习儒家文化就是为了治理国家,或者治理家族。这一时期的儒学是一个治世儒学,在这一时期,荀子的学说成为儒学的重中之重。

    从北朝隋唐开始,士族没落,大多数人学习儒学并不能直接带来官位,这样儒学慢慢的演化成主讲“德”的哲学。学习儒学的首要功能是学习修身,安身立命。这一时期后,思孟哲学被深入挖掘。

    在德上,以孟子的性善为起点,推导出性本善,格物致知,致良知,知行合一。假定‘性本善’为起点,推理出格物致知,致良知。知行合一。讲,人的本性多是善德,要把善德的一面全部挖掘出来(穷理尽性)。人的行为要围绕着人的善德(知行合一)。

    在社会治理上,更加深入挖掘孟子的义,在自然村、宗族围绕着义来治理,仍然采用无为之治,宗教仅以孝‘义’作为对村民的约束。

    我们今天知道的孔孟儒学,是宋之后的孔孟儒学。在宋以前,孟子的地位非常低,到了元朝,《孟子》才成为十三经中的最后一本入选者。而荀子在唐以前的地位非常高。从韩愈开始儒家掀起了开除荀子的运动。

    从两千年的儒学的沉浮来看,只有在两汉和宋之后‘思孟儒学’更昌盛。这一时期,社会少有大的集团和组织。没有一个阶层能动摇儒学的‘义’。

    在每个时代变迁的时候,由于新的道德理念还没有完善,往往政府会采取道家学说来治理国家。历史上讲,汉朝时,外儒内法。而笔者认为,更确切地说是,外儒内道。战略上以儒家的仁义思想作为社会观的总宗旨,提纲挈领的指导一切事物,但是微观上运用道家治理方法。具体事物具体分析,所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

    秦朝结束了中国的一个时代,秦朝和汉初这一时期的道德规范还没有被全面总结出来,秦朝用了激进派的法家,汉初用道家执政。

    大一统思想必须被帝国贯彻,对于法家来说,这很简单,只要把其它思想的书籍上缴烧掉,把不肯改变思想的其它流派领袖治罪,就这么简单。

    而汉朝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做起事来就比较复杂,因为儒家思想对于其它思想是比较包容的。董仲舒曾经上表,请求汉武帝,不允许思想发展,其实是不允许政府接受其它思想,并没有真正做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只是不让其他学说成为‘官学’。独尊儒术这句话,出自民国时期的反儒学者笔下。

    秦汉是一个新时代的建立,道德理论必定有别于前期。隋唐时期,以荀子为代表的治世儒派沉沦。在小地主兴起,士族衰败,延续了隋唐的整个过程,其道德理念又有微调,使得最有利于生产发展,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道德无法被全面总结出来。这时候,隋唐基本也突出道家的治世观念。把这归纳为皇帝的个人爱好就太简单了。皇帝爱好多了去了,最大的恐怕是夜夜笙箫,不上朝。

    从宋朝起,社会生产形势开始稳定,仁义并举的思孟学派成为社会道德的新规范。

    再一个时期就是清朝灭亡,帝制结束。社会产生巨大转变,传统的社会道德不再适用于当前社会。摸着石头过河,整个社会的基本指导方针突出了道家思想。但是还是‘为道竖德’的,为人民服务是总原则。

    道家的道侧重于自然,儒学的道侧重于社会。二者虽有一丝相同,却更多的表现为互补。因此中国两千年的思想是儒道媾和的。

    怎么还用这么难听的词。笔者说西方文明是自由派媾和宗教。因为两方虽然知道离不开对方,可是谁得势了就会去批判另一方。这一点在本书第三章第八节有说明。

    而儒道并存两千年,早在西汉儒学就被道家嘲笑为‘腐儒’。而儒家则干脆把道家清一色都划入法家。因为指鹿为马的法家早就臭了,划入法家使他们不批自倒。

    总的来说,道家突出一点,社会更加自由,粗犷一点;儒家突出一点,更加公正一点。

    总的来看儒道两家还要搭帮走下去。你要造个潜水艇,用社会的仁义‘道’做指导是不行的。我的孩子老是考鸭蛋,将来可能成为自己的负担,咱也不能把他扔到垃圾堆上。

    儒学把仁义道德作为一切治理国家的指导性纲领。形成社会观指导原则上的大一统。

    今天我们更要重视社会观建设,但是社会道德不能强加于人民身上。成为现实生活中道德理论的核心,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这就是:人民大众在这种道德理论(或者********)的指导下,于现实生活中是否得到更普遍的个人利益。

    道德理论普及的基础是由普遍的个人利益所决定的。这一观点由我个人提出。

    以人民的利益为核心。而不能是简单的富国强兵。虽然差若毫厘,但却谬以千里。

    儒学的行为规范不能再是繁杂的‘礼’。只要符合人的利益便可。

    儒学的人性论不能只是追求‘君子’。而应该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人人都实现了个人价值,就抚育了这个社会。也间接赡养了天下的老人。

    我再说一遍,儒学应以社会责任为根本,以正义、仁爱为主干,以人的权益为轮廓。

    就是,仁爱、正义、人的权益;使人修身、齐家、立业,实现个人价值。

    笔者并非专家,但是笔者有权利把自己的‘认知’写在自己书中。虽然他很鄙陋,但我们对历史的认知绝非一言堂。

    本书终于可以完结了。

    多情者多艰,寡情者少难,情之不敛,运无幸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