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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夜

    “华儿;”

    面对孟袁华,庄风依旧习惯的将儿音以方言的音调说得那般清脆,而非常人那般有些腻的音调;

    或许对于庄风来说,孟袁华在这样的时候出现,他已经知道是怎么个事儿;

    不是来掺和一脚,只是因为他庄风回来了;所以,她孟袁华来了;

    “七哥……”面对牵挂十年之久的男人,孟袁华在听到那曾经的称呼,顿时涌出那么一股再忍不住的情绪,似乎这十年所经历的所有,在这一刻都不再重要;

    孟袁华没有哭,然而当这个已经十年不曾有过的称乎喊出口之后,却也再说不出什么话来,好像有什么东西给堵着了,难以再发出声音;

    或许庄风本身也不是善于表达感情的人,也或许是生性为人冷漠,对于孟袁华那欲言还休,却又是梨花带雨,很是有些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最后只是吐出那么一句有些苦涩的话来:“这些年,难为你了;”

    原本有着许多话要说,却偏又无从说起的孟袁华在听到庄风这话之后,索性的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来着,只是那心海里却是激荡不已;

    这么些年,她孟袁华倒底是为了什么,一个女人苦撑着这若大的产业;

    为了权势金钱,为了燕家待她如家人的回报,还是等着燕楠回来,或是等着燕楠身边的那个男人?

    或许吧,庄风并不仅仅是燕楠身边的那个男人,而她孟袁华仅仅只是个旁观者;或许,就如同当年的她,曾经与庄风说起的那句闲淡:“书上说,如果一个女人一直守在男人身边,那么说不定有一天,他会爱上这个女人的;”

    或许曾经的孟袁华,她只是个旁观者,可是却也一直守在旁边;等着某一天,庄风也会爱上她这个一直守在身边的女人;

    曾经就那般的年青,就是那般的天真,以为可以一直守着,然后等着某一天,那个男人会爱上她;

    然而,事总是与愿相违;在突然间的那么一天,就是那般守候在旁边,都被突然中断;而这一中断,便是十年;

    十年间,多少个午夜梦回,多少次泪湿襟裳,多少次生死徘徊,多少的枪林弹雨,所为的倒底是什么,不就为了延续曾经那个青春的天真的梦吗?

    现在,那个男人就站在眼前,一句话便道出她这十年的艰辛,那心中如何能平静得下来?

    于是,顾不得这是在什么地方,也顾不得有多少闲人在场,顾不得她这十年艰辛所建立起来的形象威严,竟如一个小女孩儿似的,扑进庄风的怀中,放声大哭;

    在庄风而言,从他知道北城还在孟袁华的掌控之中的那一瞬间,他便知道孟袁华这十年是怎么过来的;

    在庄风的记忆里,关于孟袁华的印象,还仅存于燕楠身边的那个小妹的模样;

    青春年少,活泼好动,总挂着甜甜的笑容,满是青春少女的天真烂漫;

    每次随着燕楠见他的时候,总是甜甜的着叫着他七哥;十年后,孟袁华的一声七哥,就连如他庄风经历那般不为人言的磨难,那心中也是有些隐隐作痛;

    当孟袁华扑倒在庄风的怀中的时候,他似乎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倒不是他庄风也是个风流人物,只是这十年的时间,真的是让人有些难言;

    看着怀中的孟袁华,庄风莫名涌起那么一股苍老的情绪;想想,自己其实也不过仅仅是刚过而立出头而已,怎么会有苍老的情绪;

    或许,使人苍老的并不仅仅是年龄,更多的却是阅历;而对于孟袁华,就如同她当年说过的,使人苍老的,其实是等待;

    十年的等待,莫名的苍老,就如同庄风像那长辈一般的轻拍着孟袁华的肩膀,一种莫名的苍老;

    其实不仅仅是庄风与孟袁华有着那么些莫名的情绪,那何力与王普洪也有着些莫名的情绪,因为当年他们都见过燕楠,也都见过孟袁华;

    或许当年谁也没有将孟袁华当做怎么着回事,但这十年之后的庄风与孟袁华,却让他们想起了很多很多,多到他们自己都无法理解;

    无法理清的情绪,让何力与王普洪都做出了同样的事,那就是将各自手底下的人,也就是在场的闲人,当然也包括他们自己,都清理了出去,只留下庄风与孟袁华;而这两人,对于下面的动作,或者说他们现在都只存在于他们的世界,至于外界周遭,那也他们无关;

    只是当庄风与孟袁华两人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这整个酒吧里,居然只是他们两个人;

    “这次回来,不会再走了吧?”孟袁华在回过神来之后,倒是没有去理会怎么只剩下她与庄风俩人,这第一句话便是确定庄风是否真实存在,还是仅仅是一个梦而已;

    “不走了,再也不走了;”对于孟袁华的问题,庄风有着那么一种苦笑的感觉,怎么这十年的时间就让他的信用降底到如此程度,怎么每个人都不相信他的话呢;

    只是,这样的感觉,倒也不错;

    “那就好,那就好……”孟袁华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有些莫名其妙的絮叨;

    “好什么呀好,看看你的脸,还做大姐头的呢,这像什么样儿了都;”对于孟袁华的絮叨,庄风倒也没什么,只是看着孟袁华那满脸的泪痕,有着那么些莫名的情绪;

    说着,庄风便从兜儿里找点什么让孟袁华擦擦脸,却只摸到何力给他的那支枪;

    钢铁冰冷的触觉,让庄风一寒;

    是的,过多的莫名情绪,这不是他应该用的;

    十年前的经历,难道还不够吗?拥有那么多的莫名其妙,那是还想要害死多少人?

    然而,看着面前那满脸泪痕的孟袁华,却又感觉到有些愧疚;

    人生就是这样,总是充满着矛盾;

    “华儿,去洗洗脸吧;”庄风在身上确实找不出什么来给孟袁华擦一擦那满脸的泪痕,也就只能这样说;

    或许吧,如同世人所说的那样:“人总是会变的;”实事也确实如此,人总是会变的;那有不会变的人呢;小的长大,大的变老,老的逝去,这是世间的规则,谁也无法打破;

    然而这人呢,有些东西却是不会变的;比如庄风这样,一边充满着名式各样的情绪,一边却又知道以他重新走上这条路,那些情绪是绝对不应该有的,同时却又找不到怎么样去解决的方法,于是还是那样,暂时放开,等到事到临头,再去解决;

    孟袁华听着庄风的话,正准备离开来着,那何力却是有些不识时务的又闯了进来,看着孟袁华那有花脸猫似的模样,却故作视而不见,只是那脸上有些抽搐的模样,着实是没有多大的效果;

    “郑善在外面;”何力带着那并不高明的掩饰,凑到庄风的身边,说了这么一句;同时看着孟袁华那似乎也有些尴尬的模样,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带着不少人,有武器;”

    本来呢,孟袁华对于何力突然闯进来,这还是有那么些不太好意思的;只是想着这何力是庄风的侍卫,这时候闯进来,肯定是有什么着急的事,也就先不管那什么好意思不好意思的了;

    结果,还真是这样;孟袁华一听完何力的话,这立马就准备拔枪来着,只是这手放到腰间的时候,却什么也没有摸着,原来却是让李大庆兄弟挟持她的时候,给拿走了;

    “郑善可不是什么善人,这时候来,倒底想干什么?”孟袁华对于那么些不好意思的意思,似乎一瞬而逝,反倒是想着郑善这时候来有些什么想法了还是;

    对于孟袁华的说法,何力倒是极力赞同,跟着下意识的就点了点头;只是看着那花脸猫似的孟袁华,还真是掩饰得不太好,跟着就有些没话找话说,只是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庄风打断了;

    “这郑善,倒是挺符合本座的胃口;”庄风没头没尾的说这么一句,弄得何力与孟袁华都有些没听得懂来着;

    “从今夜开始,庄氏的知事堂就算重新立起来了;”庄风没有注意到何力与孟袁华有疑惑,自顾的接着又说了这么一句;

    只是在他看到何力与孟袁华那面面相觑的模样时,有些哭笑不得,连这么简单的事儿,竟然没看懂;看来,这十年的游离在外,人的脑子也有些迟顿;

    “郑善是什么人?”庄风有些无语的说着;

    “商社的老总;”何力与孟袁华几乎同时脱口而出;

    庄风对于何力与孟袁华俩人,还真是有些无语的说;当然,这其实也不怪何力与孟袁华;

    何力虽然是知道郑善投到了庄风的门下,庄风也接纳了郑善,甚至是郑善都愿意拿出两百扎的资金出来;可是在何力的眼里,他与郑善也就一顿饭的交情;

    退一步来说,就算是郑善真的是诚心投到庄风门下,可是眼下这郑善很明显的是来着不善;

    现在的庄风,除了何力他的这几个侍卫之外,也就是赵义带着的几个人,再加上孟袁华今晚来过来的人;这顶齐天了,也不过几百来号人;

    最重要的是,这里是中区,就在郑善的眼皮底下,也是郑善掌握的最牢固的所在,说白了这里就是郑善的大本营,甚至都就在门外就可以看到那高耸着的商社总部;

    那么这郑善在这里倒底有多少家底,那谁也说不清楚;就这中区有多少场子暗中向他效力,这中区的警队又有多少他的人,甚至是连郑善自己的直属人马有多少,这都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

    而偏偏又在这时候带着人过来,而且还是带着武器的,这也就不怪何力不会向好的方面去想,那怕是庄风接纳了郑善的投效;

    至于孟袁华,这想得就更简单了,因为她压根就没顾得上去知道郑善已经投效到庄风门下这件事儿;以此,在孟袁华眼里,虽然是这些年她一直隐藏在幕后,没有与郑善直接打过交道,可那郑善既然能坐到那个位置,反正也不是能小看了的人物;而这样的人物,在这时候带着人马武器跑来,那能有什么好事儿?

    “成大事者,心胸要开阔些;郑善既然已经表明投效,这时候来呢,那就应该是来帮忙的,你说是不,力哥;”

    庄风挺有些苦口婆心的味道,这是劝着何力,也是告诉孟袁华,郑善已经投效到他庄氏的门下;

    “少爷,咱们与郑善,那说白了也就一顿饭的功夫,您信得过,我却不能完全放心,因为我是您的侍卫长,当年犯过的错,绝对不会有第二次;”

    何力其实已经明白庄风所说的话,只是有些事,一次就够了,没有人敢去想第二次,那是连想都不能想的;

    “七哥,阿力说得对;”孟袁华在乍一听到郑善居然已然投效到庄风的门下,着实是有那么些震惊;

    那郑善是什么人?江州城的三大巨头之一,这居然投效到了庄风的门下,着着有些不可思议;

    当然,这其中最主要的是,庄风回来这也不过就一天的时间而已;而从庄风的话之中,郑善是才投效到庄风的门下;

    庄风居然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让盘据江州十来年的三大巨头之一,而且是掌控江州商业的巨头投效,这个好像是有些不对的;

    开什么玩笑,好好的商业巨头不干,投到这落魄归来,身上没有半毛钱的庄风门下,脑子秀逗了吧;

    “华儿,要相信你七哥的魅力;”对于孟袁华,庄风倒是一本正经的说来着,只是这话怎么听都是有些别扭的;

    你当哄三岁小孩儿呢,魅力这玩意儿,可不带这么玩的;

    “懒得跟你们说了;阿力,去,让郑善和赵义过来;”庄风看着何力与孟袁华那幅看白痴的模样,还真差点就着了道,会连他自己都会怀疑自己是个白痴,这便赶紧将何力打发走;

    其实呢,庄风何尝没有怀疑这时候的郑善过来干什么;无非就是江湖上所说的,趁你病要你命吗;

    庄风也怀疑过,只是也仅仅是那么一丝的怀疑而已,因为庄风相信有着那般深入骨髓悲伤眼神的郑善,是不会在这时候乱来的;

    一个人,只有经历过某些事,才会有那深入骨髓的悲伤;倒不是说有着悲伤的人,那就一定会有诚信;只是庄风已经从郑善的反应里知道一些东西,既然郑善想要得到的东西,是需要有着他庄风这种身份地位的人才能够拥有的,那么郑善只要足够聪明,那么就不会在没有上位之前跟他庄风动手,至于以后,那谁管得着呢,谁知道能不能见着明天的太阳;

    不要去要求无条件的忠诚;身为上位者,下属的忠诚不是无条件的;每个人都有他的需求,而仅仅是依靠他们自身却又无法达到,所以他们需要助力;

    助力的来源,无非两者;

    一者,联合他人;联合有着相同需要求的人,以达到自己的需求;

    二者,投效他人;为已比自身强大的人效力,以达到自己的需求;

    这是庄老爷子曾经教导给庄风的话语;对此,庄风引以为铭;这也是庄风的驭下之道的基础;

    就以眼下而言,郑善有他靠自己终其一生也无法达到的需求;尽管眼下的郑善已然是平民眼中的成功者,然而每个的追求是不同的,郑善远远未达到他的需求;

    尽管眼下的庄风并不比郑善来得强,然而他庄风却从来都是强者,从他被命名为庄风的那天起,他就是强者;

    虎,始终是虎,那怕倒了病了甚至是死了,那也是虎,一声长啸,那也得是能震慑百兽臣服;

    犬,始终是狗,那怕再强壮,蹦跶得再高,那也只是条走狗;叫得再响,那也不过只是狗吠而已;

    庄风不怕将来的某一天郑善会有二心,他只需要现在的郑善为他效力,因为这时候的庄风太过虚弱;

    而且郑善这时候到来,其实更多的是向他庄风这个新主子表现他的能力;

    庄风不相信他今晚做的事儿,郑善会不知道;甚至是整个江州,在这一夜都恐怕没有人敢不盯着他;

    而这样的效果,正是庄风想要的;郑善是聪明人,所以他来了;这时候与庄风绑在一起,那从今以后,他就是庄氏的人,而且将成为庄氏家族的重臣;

    实际上呢,郑善也确实是这样想的;如果说之前还有顾虑,那么在他收到北城有人马过江到中区的消息时,郑善便豁出去了;

    北城的侧卫过江来对付庄风,那这便足以说明庄风在江州的潜力;因为庄风就这只是刚刚显身,就有人坐不住,不惜动用侧卫来将其灭杀;以此可以,如果让庄风拿回失去的东西的时候,那该何等的惊人;

    雪中送炭,总是比锦上添花要让人来的记忆深刻;而在这时候的庄风,那也确实是处于最虚弱的阶段,只要帮助庄风渡过这最困难的阶段,那么这回报,可想而知;

    人嘛,总得豁出去的豪赌一把,成败总在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