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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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诩再次醒来时,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婴儿,看着自己那小小的身体,短胳膊短腿,王诩有点儿无语了。 更让他无语的是,自己竟然躺在了一圈鲜花编织而成的花篮里,这花篮被一根长满了绿叶的藤蔓,吊在了一株枝叶繁茂的大树的树枝下。 当他的目光扫过围在花篮周围的一群“人”时,他又被刺激到了,脑中又是“嗡,嗡,嗡……”的一阵闷响。 他看到,周围的这一群人,长得很奇怪,他们身材瘦高,皮肤如白雪一般白皙细腻。如果仅仅是这样,绝对不会让王诩觉得多么惊讶,最让他惊讶的是,这群人竟然长着尖尖的耳朵,宝石一样的紫罗兰色的眼睛,瀑布一般绿色的卷发。 他们的衣着,很像是中世纪欧洲贵族们所穿的哥特式的样子,整体色调呈现淡绿色,衣服上绣满了金色的花纹,那些花纹,简单而飘逸,感觉很神秘和典雅。 “精灵族!”这是王诩在看清楚他们的长相时,脑中闪出的第一个词汇,他又不是没玩儿过像魔兽那样的西方魔幻游戏,对于剑与魔法世界中的精灵族的长相,他还是比较了解的。 “难道?”联系到此刻变成婴儿的自己,而且又被一群精灵族的男男女女围在中间,王诩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自己又穿越了,而且可能是穿成了一个精灵!” 就在王诩全速运转着自己的大脑,试图弄清楚此刻自己的处境时,他回忆起了自己在前世——洪荒世界,最后听到的那一声低语:“若无东皇钟,你已魂飞魄散,今借东皇之力,助你轮回,我只要你做一件事,就是不要让东皇钟落入巫族人之手,切记!” “哦……”这句话使得王诩脑海中那乱糟糟的思绪瞬间就变得豁然开朗,他已经大概的明白自己此刻的处境了。 如今的他只是个婴儿,精力持续不了多久,在明白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后,王诩疲惫的闭上了双眼,沉沉的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王诩是醒了睡,睡了醒,饿了就哭两声,然后,就有一名衣着华丽的人族妇人,把一种火红色的果子里的果汁,挤到自己的嘴里。 渐渐的,从周围叽叽咋咋的各种精灵族男女老少的对话中,王诩粗略的掌握了精灵族的语言。 又过了一段时间,从那名人族妇女每天在自己耳边所讲的故事中,王诩渐渐的知道了一些如今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个世界叫做洛伦世界,是剑与魔法的世界,自己的所在地,位于东部大陆北方的精灵森林。 而这个世界的西部,的确还有块西部大陆。 从人族妇女的故事里,王诩知道,西部大陆是属于人族和兽族的大陆,大陆的北部是人族的三个王国,南部是由兽族的无数个部落组成的庞大的兽族帝国。 而自己所在的东部大陆,则是由无数种族所组成的混乱地带,这里既有精灵族,也有矮人族,还有地精、巨魔、半人马等其余种族。 在东部大陆的南端,甚至还有个通向深渊的入口,在那些故事里,王诩听到,深渊中住着很多“邪恶”的恶魔种族。 东部大陆与西部大陆之间,是无尽之海,想要从西部大陆来到东部大陆,即使是乘坐最快的地精之船,在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至少也需要半年的时间了,如果联想到无尽之海那惨绝人寰的暴虐气候,以及地精之船那逆天的价格,那么,若是真的想要穿越无尽之海,那至少也得用上一年的时间了。 又过了些日子,王诩已经基本掌握了精灵族的语言和大部分人族的语言了。通过对周围人类和精灵们之间对话内容的分析,王诩知道了一些关于自己的信息: 这一世,自己并不是个人类,也不是个精灵,而是精灵与人类杂交的后代——半精灵,自己的新名字叫做婓里奥·沃顿。 更神奇的是,自己的身份不仅仅是个普通的半精灵,而是精灵王卢卡斯·沃顿与一名人类贵族女子的后代。 三十年前,身为精灵王子的卢卡斯·沃顿,独自乘船从东部大陆的西海岸出发,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来到了西部大陆。 他在人类的国度里学习、游历、冒险了整整十年,在这期间,他认识了一名年轻的人类贵族女子,并且两人相爱了。 后来,他娶了这名女子为妻,并带着她回到了东部大陆,回到了精灵族的王城——元素之城。 十年前,已经活了三千多年的精灵族老国王寿终正寝了,在人类贵族女子的帮助之下,卢卡斯·沃顿成为了新的精灵王。 就在那一年,女子为精灵王生下了一个儿子,一个长着精灵样貌的半精灵男孩儿,这个男孩儿虽然不是精灵王的第一个儿子,但是精灵王对他宠爱有加,这男孩儿也就是王诩在洛伦世界的亲哥哥——卡伊·沃顿,他比王诩大了整整十岁。 一年前,人类贵族女子再次怀孕,这次,她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又一个半精灵的男孩儿,一个长着人族样貌的半精灵男孩儿,这个男孩儿就是王诩。 对于动则两三千年寿命的精灵族而言,年过五十的人类贵族女子,已经到了她生命的最后阶段了,再加上她又生了一个孩子,这几乎消耗光了她的所有精力,在王诩出生后不久,人类贵族女子就过世了。 爱妻的过早死亡,使精灵王感到痛不欲生,因此,他并不喜欢这个间接杀了自己爱妻的孩子,也不想看到这个儿子,怕看到这孩子就会让自己想起亡妻。 所以,精灵王并不像对待王诩的亲哥哥那样对待他,他只派遣了一些人类贵族女子生前的仆人来照顾王诩,也不太关心自己的这个孩子的死活,也许不仅仅是因为讨厌,还因为,在这个孩子出生后不久,他发现,这个孩子的身体是无法感知任何魔法元素的,对于把魔法元素当做宠物一样的精灵族来说,这个没有使用魔法能力的孩子就是个耻辱。 对于身体虽然只有一岁,而灵魂已经活了两世,已经不知活了多少岁月的王诩来说,周围的人们对自己是什么态度,他根本就不在乎,他活了太久了,经历过太多事儿了,早看开了,而且他明白,自己的目的是要回家,回地球去,这里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世界。 想要回家,难如登天,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提高自己的实力,增加自己的力量,毕竟,自己的识海里不仅有个造化玉牒,甚至,又多了个东皇钟。如果说自己在拥有造化玉牒和东皇钟的情况下,却依旧没有办法寻找到回家的路,那自己就真的可以笨死在这里了。 尽管自己拥有了这两件混沌至宝,可是,如今的自己太弱了,弱到连召唤这两件宝物的基本实力都没有,所以,自己不得不首先提高实力。 从来到洛伦世界的第一天,王诩就能感知到周围的各种魔法元素,只不过,自己无法吸收它们而已,自己的身体唯一能够吸收东西就是灵气,可是,这个世界并没有灵气的存在,自己也无法凭空创造灵气。 在不停的摸索过程中,时间又过了五年。对于半精灵来说,他们的平均寿命虽然达不到纯种精灵那样的三四千年,但至少也能活个六七百岁了。 所以,对于周围的精灵们来说,五岁的王诩,仍然是一个婴儿。 就在这一年,王诩开始了寻找创造灵气的方法,他认为,既然修士们在吸收完灵气后,可以利用体内的灵气,释放出金木水火土这五种术法,那自己同时吸收周围的金木水火土五种魔法元素,是否可以从中得到灵气呢? 经过了无数次失败的实验,王诩研究出了利用五种不同的魔法元素来制造灵气的方法,那就是,利用自己识海中的合成系统,把魔法元素合成为灵气,无论是什么属性的魔法元素,只要是五种不同的,就能合成为灵气。 又过了五年,十岁的王诩再次把自己的修为提升到了练气期,但只是练气一阶。同时,他得到了人生的第一个技能点,他把这个技能点,点在了火系技能树里的第一个技能上,于是,他掌握了人生中的第一个道术——火球术。 就在这一年,王诩得知,在这个世界上,有种魔法叫做空间魔法,知道这个信息后,王诩很激动,他猜测,也许空间魔法可以打开空间的壁垒,打开自己回家的路径。 于是,刚刚学会精灵文字以及人类文字的王诩,每天都到精灵皇宫的图书馆去阅读有关空间魔法的书籍。 得知王诩行为的精灵王,只是默默的叹了口气,而其余的精灵族重臣们,则是冷笑着摇摇头。 在他们看来:十岁的王诩应该已经知道自己无法使用魔法的现实了,所以,王诩所做的一切不过都是无用功而已,任何生灵,如果无法感知魔法元素,那就永远不可能成为一名魔法师了,只能做一名战士,而战士,是被所有精灵们所鄙视的。 又过了五年,经过精灵皇室严谨的教育,王诩已经掌握了所有精灵族儿童应该具有的全部知识,包括各族语言、大陆通用语以及各种基础的魔法知识。 谁都知道这五年王诩学习的很用功,但是,仍然没有任何人看到王诩使出过任何魔法,所以,谁都认为:王诩只能去学习斗气,做个斗士了! 精灵王的确安排了一名精灵族的老战士作为王诩的老师,传授王诩斗气。 相比于魔法而言,斗气的确很简单,只用了几天时间,王诩就练出了斗气,又用了五年时间,王诩由斗士学徒跨越了见习斗士,成长为了一名初级斗士。 在其他精灵们看来,王诩的确很适合做一名“斗士”。
这五年,王诩不仅仅是在学习斗气而已,他把所有有关空间魔法的书籍都看了一遍,可是,空间魔法过于高深莫测,其深奥程度远超元素魔法,以王诩药学博士的知识量,竟然完全看不懂。 所以,他认为,想要掌握空间魔法,也许还需要其它的知识来辅助,只是自己还不清楚到底需要什么知识,于是,他把皇家图书馆里的所有书籍都抄了下来,一本都没落下,此后,他开始反复的研究每一本书,直到自己能理解其中的内容为止。 这样又过了十年,就在这一年,精灵族发生了内乱。 精灵王的一个纯种精灵王子联合了一些重臣试图暗杀精灵王,可是,他们并没有得逞。 愤怒的精灵王派出重兵去剿灭叛乱的精灵王子,可是,叛乱者早有准备,他们也出动重兵与精灵王的军队交战。 最后,精灵王取得了胜利,可是,他也并没能彻底的消灭所有的叛乱者,大部分的叛乱者逃掉了,其中就包括他的那个儿子。 叛乱者们逃离了精灵森林,向北逃到了冰霜高地隐藏了起来。 这时,精灵族内耗严重,精灵森林以东位于风暴峡谷的巨魔族蠢蠢欲动,为了防御巨魔族的威胁,精灵王已无多余的兵力去追杀那些残余的叛乱者了。 尽管是这样,精灵王的愤怒不可能就这么消失,他流放了自己的所有儿子,其中就包括王诩和他的亲哥哥。 王诩带着自己母亲留下的一百来个人族仆人,被无数精灵骑兵压着,向西南不停的走,走了四个月,走出了精灵森林,来到了一片热带丘陵地带。 精灵骑兵们全都离开了,留下了王诩和一百来个人族仆人。 看到精灵骑兵们的离开,王诩只是微微一笑,他从背包系统中拿出了自己存了四个月的粮食,分给了仆人们,仆人们欢呼成了一片,就这样,王诩很简单的就收买了他们的心。 此后,王诩亲自动手,带着仆人们砍伐周围的树木,建成了一座座小木屋。 十年后,在这片叫做黑暗山脉的丘陵地带,出现了一座大约只有两个足球场大小的小小的城市,它位于一座二三十米高的丘陵之上。 进入城内,能看到几十座白石砌成的小石屋,整齐的排列在城北,屋顶上炊烟袅袅。 又过了十年,小城依旧还在丘陵之上,只是城墙高了许多,曾经雪白的城墙上,斑斑驳驳,由此可见,小城经历了多少风雨。 进入城里,城北已经有了数百座排列整齐的白石小屋,城南出现了无数幢整整齐齐的小商铺。城里仅有的南北两条大路上,穿梭着各个种族的妖魔鬼怪,热闹非凡。 虽然王诩已经在洛伦世界生活了五十年了,但对于身为半精灵的他而言,自己的年龄也只相当于人类十三四岁的少年而已。 在这二十年漫长的被流放的岁月里,只有他完全清楚大家是怎样在黑暗山脉中艰苦的活下来的,他的那些曾经的人类仆人们,活着的已经不剩几个了,有的战死了,有的病死了,有的老死了,可是,依靠着人类疯狂的繁殖能力,整座小城已经有了上千名他们的后代了。 这二十年与周围不同种族间的冲突,既锻炼了王诩,也锻炼了其他人,至少,王诩的战术指挥能力日渐强大,仆人里也出现了许多身经百战的斗士、魔法师和术士,小城熬过了无数次覆灭的危机,熬成了一方小小的势力。 到如今,王诩已经修炼了整整五十年了,他终于突破了练气九阶的桎梏,达到了筑基一阶的境界。 他得到了九个技能点,也学了像火球术、玄冰咒等四五个道术了,他从未在人前使用过任何道术,但他很清楚自己的实力,他曾经在亡灵森林里与一些低级的亡灵动过手。 王诩发现,道术的威力果然要比魔法强大很多,灵气转化为魔法元素所释放出的道术的能量,比这里的魔法师控制着空间中的魔法元素来释放魔法所产生的能量,要强大百倍,如今只是筑基一阶的王诩,已经有了可以和人族大魔导师一较高下的能力了,何况他不仅是个魔法师,还是个髙级斗士呢。 如今,靠着自己识海中的合成系统,王诩作为一名炼金术士为人所知,不过,已经没人在乎他是什么职业了,大家只知道他是山丘城的城主,一名几乎什么事儿都不管,被手下们架空的傀儡城主而已。 故事在这时就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