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研书经
一天的时间过去的很快,暮色渐至,天色渐晚。 万花楼后院内的小屋透着烛光,月色窗影前一个白衫少年安静的坐在窗旁的一张桌子边。 烛光虽不明亮,却足够照亮那温暖惬意的小屋,谌仲在万花楼的那间屋子本就不大,却异常的温馨,此时他坐在桌旁,手中握着那本无字书,也就是他认为的那本蜃字经,来回的翻看着。 这本书,他翻看了也不知多少次,却从未发现有任何的奇异之处,唯一值得奇怪的是,无论这本书你如何翻看,它始终崭新如初,就算你放到地上,踩上几脚,第二天醒来,它还是那样纤尘不染。 谌仲的确感到万分奇怪,但他又实在不知这如何解释,这本书,怎么看怎么是一本普通至极的青皮卷书,如果真如那酒痴书奴说的那样,这也许真的就是那本蜃字经了。 唐小环八岁便能参悟这两本书经中的奥秘,可自己看过无数遍,也是毫无所获,谌仲的确有点不解。 强求的事,他向来不喜欢做,但他又不愿如此放弃,所以他决定明日将这本书拿到那藏书阁中,与另外一本书经放到一起,既然两本书本是同根,肯定有着必然的联系。 第二天他起了一个大早,早早的来到了天枢院门口。 因为这几日事务繁多,步云天并未一直待在天枢院内,至于修行学习方面,势族八院自古便是给你提供良好的环境,而一切的修为,则是要依靠自己的悟性或是通过历练,来提高自己的修为,各院奇才的主要事物,并不是手把手的教会学生如何修行,毕竟修行的事,要倚靠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悟性的。 天色尚早,晨光才微亮,所以天枢院的大门也是紧闭。 门开的时候,谌仲就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面孔。 他依稀记得那日自己为了何肃言的事,前来拜访天枢院,便正是这个守卫将自己丢到了门外。 这守卫似乎也是认出了谌仲,他似乎也知道眼前的这少年便是今年名士榜上的唐先生钦点的探花郎,更是步云天步奇才十分看重的学生。 他也记得那日这学生被自己生生的丢了出去,所以他的面色上有点尬尴,生怕这少年会报复自己。 凭谌仲如今的地位要报复他这样一个小小的守卫,的确不是什么难事,也只是一句话的事。 但谌仲显然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他很礼貌的朝着这守卫行了一个礼,然后便踏步头也不回的走了进去。 这守卫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然后狠狠的扇了下自己的脸,他真觉的有点无地自容,也怪自己长了一双不识真才的狗眼。 他第一个瞧见的人便是洪叔。 洪叔还是穿着昨天的那套管家服,此时他手中握着扫把,清扫着前院内的落叶。 他扫的很仔细,哪怕是在旮旯的角落,他也会清扫的十分仔细,看来,洪叔的确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人。 可是偌大的天枢院,为什么需要一个管家来亲自打扫? 洪叔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在这天枢院里已住了快六十年,他觉得任何人也没有他对天枢院的感情深厚,他把这里当成了家,这里本来也就是他的家,对于一个有家的人,能够将家里打扫的一尘不染,这对一个恋家的人来说,的确不是什么值得探究的事。 天枢院的人本就不多,谌仲昨日也是第一次来到这势族八院的天枢院,他认识的人也极少,而洪叔恰恰是他昨天已经认识过的。 洪叔看起来精神不错,他也瞧见了谌仲,对于这位步奇才口中的良才,他显然也抱着一股别样的心态,他放下扫把,舒了口气,他的年岁不小,也不会修行,干一些体力活,就会气喘吁吁,他立在原地,朝着谌仲说道:“你来的很早。” 谌仲笑道:“洪叔起的也很早。” 洪叔笑了笑,他的笑虽然伴着满脸的皱纹,却绝不比这晨光黯淡多少,他笑道:“很少有新来的学生会这么早来。” 谌仲走向前去,他觉得这天枢院的确有点冷清了些,于是说道:“为什么我看这里的人,好像实在太少了点。” 洪叔喘着粗气,坐到一张石椅上,说道:“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那些学生都已出去历练,自然会显得冷清了许多。” 谌仲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么他们什么时候会回来?” 洪叔道:“年关临近,能回来的,就一定会回来。” 谌仲道:“能回来的?就会回来?” 洪叔道:“出去历练,经历的都是生死考验,若要修为有成,就要做好随时丢掉性命的打算,所以每年出去历练的学生,都有一些死在外头,而回来的人,修为就会提升了许多。” 谌仲自然听说过势族对于八院的学生是极为苛刻的,却没想到,那些历练出去的人,随时都可能丢掉性命。 洪叔站起身子,叹道:“人老了,身体也不行了,如果不吃早饭,我就会觉得一整天都没有力气。” 他说完就从怀中掏出一块面饼,大口的吃了起来,他吃的速度极快,那张大饼入口既吞,不过一会的功夫,整张大饼都吃了进去。 洪叔嘿嘿的笑了笑,拍着肚子站了起来,然后拿起扫把,朝着谌仲说道:“奇才大人晚些时候就会回来,他好像有事要找你,你要去哪里,最好提前告诉我一声,如果奇才大人回来,我好知道去哪里找你。” 谌仲道:“我要去藏书阁。” 洪叔道:“如果你在藏书阁遇到一个奇怪的老家伙,记得,千万要躲的远远的。” 谌仲道:“他很可怕?” 洪叔道:“他虽然不可怕,但他会让你请他喝酒。” 谌仲不解,问道:“既然是老前辈,做晚辈的请他喝酒,也不算什么事。” 洪叔道:“可是墨翎王爷有规定,谁也不能请他喝酒。” 谌仲更是疑惑,他只有苦笑道:“难道是怕他喝酒误事?” 洪叔道:“正是如此。” 说着他继续道:“当年他已经误了大事,王爷绝不允许他再误事,所以他只能在藏书阁内,绝不能走出半步。” 谌仲笑道:“那么他在里面偷着喝,别人也是不能发现的。” 洪叔道:“当然不会发现,可是他没有银子,只能拜托旁人去帮他买酒,据说他最近得到了一个红色的葫芦,如果他让你帮他买酒,装到那红葫芦里送给他,你千万莫要答应他。”
谌仲道:“这是为什么?” 洪叔苦笑道:“据说那红葫芦是蜀山的东西,蜀山上的东西,千万不要被它的外表所迷惑,你看似很小的东西,也许那东西重达千斤,能容大海也说不定。” 谌仲只能点头道:“我如果遇到,绝不会请他喝酒。” 洪叔笑道:“那是最好。” 说着他拿起扫把,继续清扫庭院。 谌仲朝着藏书阁走去。 进了藏书阁,直接朝着那书经琉璃柜走去。 将那本书经握在手中,他直接来到二楼,坐到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酒痴书奴好像并不在此处,最起码谌仲没有发现他的存在,所以他并不担心在自己看书的时候,会被别人打扰。 秋天的风有些微凉,谌仲打了一个寒噤,然后他翻开那本书经,又从怀中掏出自己的那本无字书。 相互对比了一番,他已然笃定,自己的那本无字书,的确便是那本蜃字经无疑了,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两本书,绝对是一模一样的,除了一个有字,一个无字。 他当然不知道为什么这本书经被叫做衍字经,因为那青皮卷面上明明写这书经两个大字,当然他并不关心这些,他关心的是,当年的唐小环究竟从这两本书经中看出了什么奥妙,能够一顿饭的时间,一面啃着鸡腿一面就破了境,竟然还是从一个先天虚体直接跃到了灵恸境的巅峰。 也就是这一顿饭,唐小环被特招入了明楼,成了那千古第一人。 谌仲翻开书经,仔细的看了起来,他脑中还记得白俊逸的提醒,所以他并没有什么杂念或是去冥想书经中的东西。 他看的很认真也很仔细,他向来聪慧,无论多么难懂的书,只要他看过一遍,便能领会其中的真谛。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到了中午,太阳升的老高,阳光透过那扇敞开的窗户,照射在谌仲的侧脸。 如果有人瞧见的话,就会惊讶的发现,这白衫少年认真的样子,像极了当年的唐小环,无论是他们的气质,还是那股永不服输的样子,都会让人觉得,这样的人,绝不是一个平凡的人,这样的人,绝会对做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 一个上午的时间,谌仲已将这本书经仔细的通读了最少三遍,但他始终难以理解这本书经描述的内容。 他叹了口气,然后将那本书经放回原处,将自己的那本蜃字经放入怀中,打算离去。 推开藏书阁的大门,就瞧见洪叔正朝着这里走来。 “奇才大人回来了。” 说着洪叔笑着走向前来,说道:“同来的还有徐公公。” 谌仲问道:“徐公公?” 洪叔道:“对,徐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