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她眼光不好
事实证明,孟晓不光看男人准,就连看女人也一样准。更新快无广告。虽然不知道李子修跟纤纤在天台上到底说了些什么,但是等到晚上的时候,纤纤真的进了李子修的房间,接着直到第二天中午都没能够出来。 嗯,之所以众人知道的这般详细,都是因为古沉吵着要去听房,不过好在孟晓还算保持了理智,强拉着这货去外面看月亮了。 怎么说呢?大家虽然关系不错,但是友谊的小船不靠桨不靠帆全靠浪和荡,你要真弄的人家尴尬了,这小船说浪翻就浪翻啊! 下午的时候纤纤算是终于出来了,一脸的红润乍一看就知道肯定是被滋润了个通透。看着纤纤行动迟缓别扭的样子,除了古沉嘿嘿贱笑了两声外大家倒都不是那么在意,就像孟晓说的,每个人选择不同而已。只是她自己倒有些不好意思,好像自己爬上了男人的床就不配跟孟晓等人做朋友了一般。 瞄了眼有些自卑的纤纤,从外面回来的金绝笑道:“纤纤啊,帮我去厨房拿点茶叶,这大热天的喝点绿茶才解暑啊!” 一句简单的吩咐像是吃饭喝水那般简单平凡,但却让纤纤好像又重新有了点自信,颠颠的就向后院去了。 孟晓见状摇头笑道:“看不出,你还挺有同情心的吗?” 金绝抿嘴靠坐到孟晓身边只是还没有贴上呢就感觉一个小小的身体插足进来,低头一看小雯鼓着腮帮子哼道:“知道天热还靠近过来!” 金绝无奈翻个白眼又坐回去,“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她只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已,错只错在她没有那个本事却又不想平淡的度过下半生,所以就只能献上自己的身体喽!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红姬,只是可惜,往事已经回不去了。” 孟晓挑了挑眉头,被这冷不丁的一波回忆给触动到了。红姬比纤纤强在资质好、有前途,只是她的命太差了竟待在炼魂宗那种地方,而纤纤好在还出生在皇家,上面有一个天道高手庇护。 虽然命运天差地别但两个女人都是那种肯为了自由而付出的人,可方式又各不相同。红姬为了能够得到真正的自由甚至做的更好而隐藏埋伏了十几年,这份隐忍与智慧都不是纤纤能够比的。 而纤纤出身高贵也没有生命安危时刻逼迫,若是肯安心过普通生活,那么以她的姿色很容易就能够找到一个不算太差的男人,只是以前的公主生活又令她难以舍弃。平静的生活又哪里能够让她成为焦点呢?所以哪怕是选择当别人的小妾也在所不惜! 有的时候无欲则刚这个词真的能够解决很多问题,只要你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那么这许多委屈是都可以避免的。 想着孟晓又瞄了一眼旁边安静喝茶的玉珑儿,要说到执着怕是这许多女人加一块都比不上这位吧,只是可惜,命运的玩笑将她击垮了。 闲聊继续,这一整天与之前无遮大会的时候完全不同,平静的让人浑身发痒。也不知道未来几天中最先找来的会是炼魂宗?魔族?还是净土呢?该死,孟晓竟然莫名的有些期待啊! 夜晚,命运用事实弹了孟晓一个脑瓜崩,根本不是哪个势力,而是小麦公主! “我来找李子修,有些事情想要谈谈,不知能否帮忙告诉一声?”小麦还是一如之前的那般淡定,说话谈吐都非常优雅。 金三笑了笑,“我去帮你叫。” 金三说着就要上楼,只是还没有等上去就被孟晓拦住了,也不说为何只是伸手引道:“我们去天台谈吧。” 小麦轻轻点头向着楼上走去,整个过程把金三看得莫名其妙。孟晓来到天台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感叹道:“原来妖族晚上也要用灯呢,我还以为兽瞳能够更好的夜视呢!” “孟先生说笑了,也不是所有动物都有夜视的能力。” 孟晓没有继续聊下去,只是坦白道:“以你的情报能力不可能不知道纤纤跟李子修的事。这个时间李子修正和纤纤滚床单呢,那么你其实不是来找他的,可我不明白,我能够帮你什么?难不成帮你捉jian在床?” 小麦闻言笑道:“跟聪明人说话就是方便,其实我跟纤纤的身份很像,我们的母亲都不是正统的妃子,身为庶出的公主,我们其实过去过的也并不是太舒心。再加上住在一起,我们的关系一直都不错。只是可惜,从她被父王从皇室除名开始,我就不方便再跟她亲近了,毕竟我们这些公主皇子都要顾及父王的面子。” 孟晓点点头,“嗯,理解,天下间只要坐上那个位子的,就都有这种死要面子的毛病。什么名垂千史不能留下污点啥的,其实蛮无聊的。” 小麦娇躯前倾靠在天台栏杆上,叹道:“是啊,一个人任性往往就要许多的人跟着遭罪。” “那要看你想得到什么了,据我对你的了解,权利什么的应该不会是你的追求了。那有什么能够帮你的吗?”孟晓笑的很灿烂,不过那公事般的笑容却一点都不带真诚。 小麦好笑的直接道:“我也没有想直接让你无偿付出什么,做个交易吧!” 孟晓有些意外,“什么交易?” “我要纤纤的孩子。” 孟晓懵逼,这什么条件?人家现在虽然正处在造人阶段,但距离造人成功还差好远好吗?你现在要那我也没法给你生啊! 一看孟晓那怪异的表情小麦就知道他误会了,“不需要现在就给我答复,主要是想给你透个底。” 孟晓双眼微眯有一些八卦道:“这么说你是不会跟李子修做真夫妻喽?” 这回轮到小麦惊讶了,“怎么?李子修都告诉你了?那我就要对他重新评估了,至少他的嘴不严。” 孟晓好笑的摇摇头,“不用那么紧张,只是我很了解他而已,当初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曾经是一个花花公子。对于勾女技术他一向很自信,这点你看纤纤就能看出来。但是那天他跟你谈完回来之后就灰心丧气的,说明他被打击到了。而以他当时的状态来说,除了男女之事还真没有什么能让他那副表情的,话说是不是他勾引你了?”
看着孟晓那满脸八卦的样子,小麦倒是很诚恳,“是,也许他确实魅力很强吧,只可惜我没有感觉到。” “还有呢?如果仅仅这样的话,他不会被打击成那样,嗯,最重要的是,阿努比斯也没有出来嘲讽他,这就很不正常了!”孟晓摩挲着下巴直接说出了重点,好吧这才是关键。 小麦顿了一下,回道:“好吧,那个狗头人咋咋呼呼的说什么生米煮成熟饭,然后就被我的男朋友给打了。嗯,就是这样。” 孟晓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小麦,“那就叫你男朋友出来啊,看看是否真的比子修更有魅力。” 小麦皱眉,“你怎么知道我的男朋友是……” “很简单啊,这世上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如果阿努比斯被人类打败的话,那他绝不会老实的不出来,反而会叫嚣着‘若能恢复实力肯定会打爆你’之类的狠话。但他那么老实,一看就是被人教育狠了。并且让他深深明白,就算恢复完美实力在这个修为阶段也不是你男友的对手。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你男友就是你的魂宝!” 小麦静静的看了孟晓半晌,终于深吸了一口气笑道:“虽然在我看来证据不足,但只是根据李子修和那只狗头人的性格就能这么肯定也是了不得。不得不说,纤纤的眼光一如既往的差,与其挑那个花花公子不如挑你。” 孟晓呵呵,“你觉得我会受他勾引?” 小麦微笑摇头,“不会,因为你是玉虚宫的女婿,雪嫣然可不是纤纤能够比的,所以他选择了李子修,但其实我却觉得他选择金三都比李子修好。而且难度也会更简单,并且金三要更专情些,若是纤纤跟了金三,那肯定会被金三捧在手心了。只可惜,在她眼中李子修那所谓的风流倜傥应该比金三更有吸引力吧!” 孟晓想想金三那一副穷rou丝的样子,再回顾一下李子修耍帅玩飞刀的德行,不得不说,后者确实更有吸引力,“看来你与外面那些一般的妖艳贱货不一样啊!话说你怎么就认为金三比李子修强呢?那个狗头人可是个降临者哦!” “降临者又如何?不过是外物罢了,太过自主的魂宝有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事,只有心意相通才能更强,只可惜,你觉得那只狗头人能够跟李子修心意相通吗?”小麦的话让孟晓一时间无言以对。 “算了,纤纤的孩子我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就是给你父王交差嘛,这简单,倒是说说你有什么我感兴趣的想要交易吧。” 小麦也没有卖关子,直接道:“如果说,我可以告诉你炼魂宗宗主的身份,你觉得这个消息够分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