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 地头蛇
虽然天色已晚,“皇家第一旅”驻扎的南苑军营还是灯火通明。 跟随秦致远进京城的董兴修率领的贴身卫队,“皇家第一旅”则是驻扎在城外的军营里,这也是没办法,太液池无法容纳这么多人,能让秦致远的贴身卫队住进去就算不错了。 好在这里是民国,安保形势相对于瀛洲来说好一点,秦致远身边只有贴身卫队也没多大问题,毕竟还有数量众多的民国军警,秦致远一行人的安全上不用担心。 秦致远的这次出行并不顺利,在瀛洲的时候出了那档子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特别是徐世昌和秦云鹏。 秦致远的安保是秦云鹏亲自安排的,由张雨亭麾下最有战斗力的部队负责,兰芳“皇家第一旅”其实没有太多任务。 这是兰芳代表团抵达民国的第一个晚上,徐世昌和秦云鹏他们在太液池高规格招待秦致远,自然也不会亏待了“皇家第一旅”的战士们。 “皇家第一旅”的战士们还没有进驻南苑,北洋政府方面已经为战士们准备了接风宴。 这个接风宴当然没有招待秦致远的规格高,不过也算不错,rou管饱,酒管够。 这个标准在兰芳来说算是正常,在民国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和兰芳比起来,民国的基础的确是差,很多部队武器弹药严重不足,甚至就连衣帽服装都置备不全,吃的更是简单,能有白面馒头就算是过年。 这么看起来,北洋政府为了招待兰芳代表团也算是拿出了最大的诚意。 当然了,“皇家第一旅”的战士们也够克制,吃东西可以,酒就敬谢不敏,现在是执行任务期间,没有人敢违规。 “皇家第一旅”其实可以算是礼仪兵,礼仪兵更注重的仪表和纪律,“皇家第一旅”对于纪律的强调格外严格,没有人敢以身试法。 也仅仅是“算是”,说“皇家第一旅”是礼仪兵肯定不全面,“皇家第一旅”作为兰芳国王的“御林军”,不仅是礼仪兵,更是作战部队,这样的部队成员基本上不说个个都是“兵王”,肯定也是军中好手,否则也没有资格加入“御林军”。 麦克塔维什来到南苑的时候,皇家第一旅少将旅长董子时正和北洋政府京城卫戍区副司令陈揽胜相谈甚欢。 嗯嗯,仅仅是相谈甚欢而已,以茶代酒那种,董子时本人根本就不喝酒,也就无所谓酒至半酣。 董子时也是外籍军团时期的老资格,当初兰芳成立时,董子时率领部队攻占了南苏拉威西和中苏拉威西,为兰芳独立立下大功,在随后的作战中,董子时又率领部队攻占了阿鲁群岛,可以称得上劳苦功高。 元宵节时,董子时获封“武定伯”,现在也是有爵位在身的人。 在担任“皇家第一旅”旅长之前,董子时担任兰芳第五师副师长,是兰芳军队体系中的高级军官,“皇家第一旅”成立之后,董子时被任命为旅长。 麦克塔维什现在的军衔其实也不低,已经是上校军衔,也可以归入到高级军官的行列,又因为麦克塔维什的特殊身份,麦克塔维什在兰芳军中的地位其实和董子时这样的将军差不多,因此麦克塔维什也没有多恭敬,刚回到南苑就让人去把董子时请过来。 “现在就要出发?出什么事了?”董子时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黄总管被人扣了,好像在武昌。”麦克塔维什简洁。 “特么什么人这么大胆子敢动黄总管?”董子时顿时又惊又怒。 都是在外籍军团时期就认识的老朋友,董子时和黄富贵虽然没打过多少交道,也有同僚之情,所以董子时听到黄富贵被扣的消息马上就起了同仇敌忾之心。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军人之间的感情不能用寻常感情衡量,虽然黄富贵是文职,但和董子时也是在一个战壕里打过滚的,董子时肯定不会漠视。 “好像是英国人,现在具体情况还不清楚,要到了武昌才知道,东北军在那边好像有人,现在正在查。”麦克塔维什知道的情报也不多。 “特么的洋鬼子没一个好东西,亏得老子们当初还帮他们打生打死,早知道是这样,老子们当初就该坐看德国人把英国人全部赶进英吉利海峡。”董子时顿时就破口大骂。 董子时也算是口无遮拦,这个“老子们”骂得挺过瘾,一下子帮英国人找了这么多便宜老爹。 “现在不是骂的时候,陛下让我先去把人弄回来。”麦克塔维什没忘记自己的任务。 “擦,你总是能捞着这种事,我特么的就只能捂得一丝不露当木桩子。”董子时这是羡慕嫉妒恨。 董子时说的是事实,麦克塔维什总是能接到这种乱七八糟的任务,这让董子时羡慕异常。 当然了,也仅仅是羡慕而已,真让董子时去救黄富贵,董子时肯定不如麦克塔维什利索。 这一点董子时也是承认的。 麦克塔维什的一些列事迹虽然没有档案记录,但在兰芳军中的高级将领内部,基本上是人尽皆知,特别是刺杀鲁登道夫,那绝对是麦克塔维什这辈子最高光的时刻。 虽然麦克塔维什这辈子才过了一小半,但这一点基本上可以确认。 “别占了便宜还卖乖,我想待在营里睡觉还睡不成呢。”麦克塔维什表示这种任务只是毛毛雨。 “报告,突击队已经集合完毕。”麦克塔维什的副手郭季长来报。 麦克塔维什虽然军衔是上校,但因为没有担任具体职务,所以没有副官,而是每次行动时随便找个助手就算完事,因此对于麦克塔维什来说,郭季长就就仅仅只是助手。 “好了,我走了。”麦克塔维什不拖拉,起身就往外走。 “等等等等,你们怎么去?”董子时伸手拽住麦克塔维什。 “还能怎么去?开车去呗!”麦克塔维什的脸色不大好看。 京城距离武昌足有一千多公里,想想这么远的距离,虽然还没上车,麦克塔维什就感觉有点腰酸腿疼。 这年头可不像21世纪,汽车队减震性能良好,而且跑得又是高速。这年头的汽车减震基本靠屁股,汽车跑得又是根本没有经过硬化的土路,还要一口气跑一千多公里,辛苦程度可想而知。 “你等等,先别走。”董子时马上一溜烟的消失。
麦克塔维什虽然不明就里,却也没有着急走,不管董子时去干吗,反正不会害自己就是了。 就在此时的营房外,36名突击队战士已经荷枪实弹整装待发,战士们的服装是最新款的四色迷彩,头上的钢盔上套有网布,这样能有效减少反光,身上的背包不算大,但需要的物资一应俱全,最少可以支持这些战士进行一次中等强度规模的战斗,同时可以维持三天的补给。 战士们的武器也有更新,十发子弹装的毛瑟手枪是标配,步枪已经改用最新式的B-2式步枪,也就是曾经的M1加兰德步枪,有几名战士身背弩弓,这是为了偷袭准备的,更多的战士手里拎着刘易斯机枪,这是为了强攻准备的。 麦克塔维什的装备比较简单,除了一支手枪和一支步枪外,连个手榴弹都没带。 这也可以理解,以麦克塔维什的能耐,就算是达不到“飞花伤人”那个级别,随手找点东西弄死个把人还是没问题,就算是徒手搏杀,麦克塔维什也是少有的好手。 没过一会,董子时和陈揽胜一起过来。 “麦爵爷,辛苦辛苦。”陈揽胜殷勤周到。 麦克塔维什也有爵位,不过只是个“子爵”。 以麦克塔维什的功劳,就算是封不了“侯爵”,来个“伯爵”还是够资格的。 可惜麦克塔维什的功劳大多见不得光,这才让麦克塔维什的爵位停留子“子爵”这儿级别。 “陈司令,幸会幸会。”麦克塔维什也客气。 麦克塔维什也会客套,只不过平时懒得客套,这才让麦克塔维什看上去有点冷酷,当需要的时候,麦克塔维什还是能表现出成熟的。 “麦爵爷这是要去武昌?”陈揽胜没有多废话,直接进入正题。 “是,有个事比较急,需要我尽快去处理一下。”麦克塔维什不想说的太清楚,毕竟这不是多光彩的事。 “好说,兰芳兄弟的事就是咱爷们的事,麦爵爷稍等,陈某手书一封……得,也别手书了,陈某把你们送到车站,免得误了事。”陈揽胜送佛送到西。 相对于董子时和麦克塔维什,陈揽胜就是民国的地头蛇。 地头蛇总是有些门道的,否则也就辱没了“地头蛇”这个称谓。 如果没有陈揽胜,麦克塔维什一行人就只能开车去武昌,但有了陈揽胜,麦克塔维什他们肯定能轻松得多。 相对于兰芳,民国还是有比较先进的地方的,比如火车。 此时的民国已经有了火车,而且铁路线还不少,从京城到武昌,火车线路已经贯通,麦克塔维什他们可以乘坐火车过去,这可比自己开车过去轻松得多。 也舒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