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节 月光
这女人天生就是唱歌的料。 不,不能这样形容。 世上有很多人被别人称为“天生就是唱歌的料”,但她有所不同。 那不同来自她的嗓音,天生的嗓音。人的神经会对某一种波频的声音非常敏感,有种歌手即便没有歌词和伴奏,光听她啦啦啦的练声就能入脑入心。 第一次听这位小个子女人唱歌就是这种感觉。 是的,天籁。 “我不唱了,外面有人看着很不好意思。” “唱了这么多年的歌,还会不好意思?” “当然会!” 红酒跑到落地玻璃旁,贴着玻璃朝里望。里面那个小个子女人的脸似曾相识。 女人也几乎在同一时间注意到它,他们对望着。 是阿芬?! 阿芬也顿时瞪大眼睛,边叫着“犬SIR”边从录音棚里跑出来。 阿芬小跑到红酒身边,蹲下身两手捧起狗的脸,以确认真是那条曾陪她度过艰辛时光的犬SIR 相信您还记得,阿芬曾是在广州的打工妹,当时犬SIR在龙岗是一条叱咤风云的狗,一次春节,打工妹们去常友梅的别墅过除夕,阿芬在卡拉OK上唱邓丽君的《但愿人长久》。 正是听了这首歌后,常友梅将她介绍给香港的某位音乐制作人,此后阿芬便去了香港进行音乐培训。 没想到一晃八九年过去了,当时还未成年的阿芬,而今打扮的像个成熟的小女人,化着漂亮的妆。记得那时在厂里的阿芬瘦的跟纸片似的, 如今她好像长胖了些,从七十五斤长到八十五斤。而且名字也从土气的蔡芬,改为了蔡小芬。 现在她还是广州唱区的第一名。 林娜走过来不解的看着阿芬怎么和自己的狗这么亲,阿芬站起来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这是你的狗吗?” “嗯,叫红酒。” “红酒?不叫犬SIR了?” “什么犬色?” “它以前的名字。” “红酒是我从成都带回来的。”林娜踢下它,“红酒过来,别老咬人家裤子。” 狗乖乖回到她身边,林娜以一副竞争对手的态度和小芬对视着。 “刚刚我们在外面听你唱歌,你唱的真好。”林娜说,“你是专业歌手吗?” “算是吧,我在香港培训过。” “香港培训过?香港哪儿?” “天宇大风。” “那你怎么没有发片?”
马思纯在一旁插嘴道:“是啊你怎么没有发片?林jiejie也是歌手,而且还发过一张专辑,里面有三首歌呢。” “纯纯,闭嘴。” “哦。” “因为我……” 讲到这刚才帮阿芬伴奏的女人跑出来,说:“小芬,你不用什么都跟不认识的人讲啊,他们是谁啊?干什么的?别是要抹黑你的记者。” 阿芬虽然外型变了很多,可那对别人言听计从的性格倒没变,从前在工厂的拉上,阿娟叫她干什么她都会去干。 她习惯了听别人吩咐,遇上像林娜那样稍稍强势的女人,在气势上就完全处于下风。 可等到了比赛舞台上又会是另外一回事吧。 蔡小芬拉着朋友与林娜这伙人相互介绍一番,那女人是蔡小芬在香港认识的好朋友。 香港人,陈洁怡。 不知何时,聊天的队伍里又多了个人,是刚才在琴房弹《街角的蓝月光》的“才子杜言”。 他意外的喜欢凑热闹,聊起来也很开朗,笑起来像个阳光大男孩似的,牙齿很白,完全没有刚刚自弹自唱时的距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