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64-1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64-1 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 一、专属经济区物权: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 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指除了国家的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之外的“国家海域专属经济区专属所有权”。此项海域专属所有权,由国际制度物权法和国家制度物权法共同规范与调整,其他国家必须尊重沿海国家的经济主权和干涉内政。 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是由国家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从属性海域专属所有权。两者之间的最大共同点,均属于海域专属所有权,对于自己的海域依国际法和国内法享有全部海域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和管辖权、管理权。两者之间的最大不同点,是指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仅仅是经济主权,并无领海、领土、领空主权;国家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包括了领海、领土、领空主权以及经济主权。国家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是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的母权利、主权利,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是国家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子权利、从权利。很显然,没有国家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就根本不存在,否则是违法的和没有效力的。 国家法人包括国家的武装力量以及民间组织,首先是要认识到这样几项基本原则与大道理:(1)全体人民共同保护的基本原则。全国各族人民都要关心国家大事,不能认为自己不是吃海洋饭、喝海洋水者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坚持爱国主义精神、反对卖国主义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社会公德,俗话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没有国哪有家?最近几年来,中国海峡两岸的同胞冒着生命危险赶赴钓鱼岛及其专属经济区宣示国家主权,这种英雄气概是可歌可泣的,然而国内的一些汉jian与国外的反动派一唱一和,台湾地区的***等人就是典型的代表人物。坚持原则与惩治汉jian应当是统一的,遗憾的是这种公开的汉jian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2)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和国家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共同保护的基本原则。国家二类海域和国家一类海域是紧密联系的,如果国家二类海域的经济主权得不到保护,那么国家一类海域的经济主权乃至领海、领土、领空主权则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国家二类海域宽度达200海里,国家一类海域才12海里,前者是后者的9倍,且海洋丰富的渔业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和深水港口资源等基本上集中于国家二类海域。如果国家法人只是选择行使和保护国家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而不行使和保护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无异于釜底抽薪,无异于因小失大。以钓鱼岛为例,这个岛屿不大,东西长约3。5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面积约4。3平方千米,加上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岛屿,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其海域为新三纪沉积盆地,富藏石油、锰结核等海洋矿藏。如果国家法人只是选择行使和保护国家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绝大部分海洋资源得不到利用。中国浙江、福建每年约有12万渔民在此附近从事海洋渔业捕捞,如果国家不行使和保护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那么至少有10万渔民就会在此失业,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都会受到严重的机会损失。 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决不是一般的财产权,而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的战略性物权。特别是类似于钓鱼岛之类的岛屿,不光是海洋资源极其丰富,而且是中国海军突破第一岛链向西太平洋进军的必由之路。 国家海域专属经济区包括中国的海域大陆架不对外国人下放海域资源的利用权;如果向外国下放海域资源的利用权,所下放或者开放的海域,中国降为国家海域一般所有权,而外国人的海域资源的利用权是一般用益物权。倘若海域主权国转让了海域资源的利用权,就意味着将海域资源的收益权出让给了受让国,海域主权国海域资源的物权地位实质上就降了一格。不过,主权国的“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的法律地位不变。 所谓专属经济区,是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它是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它从领海基线算起,宽度不超过200海里。在这个区域内,沿海主权国享有对该区域的自然资源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等主权权利。并且,沿海主权国对该区域内的人工岛屿、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有管辖权或专属的管辖权。而外国在这个区域内享有船舶航行、飞机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但要遵守沿海国的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中国沿海专属经济区,可管辖海洋面积达300多万平方公里(一说470余万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约相当于全国领土面积的1/4,而中国拥有领海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由此可见,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所力及的势力范围,是国家的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的9倍多!光重视国家的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而忽视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是大错特错的! 二、专属经济区与领海“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的异同点 已知,国家海域专属经济区是国家的二类或者二级海域专属所有权,国家海域领海是国家的一类或者一级海域专属所有权。基本的相同之处,是均被国际制度物权法法定为沿海国家的主权,均被中国制度物权法法定为属于国家的海域专属所有权。基本的不同之处,就是国家的二类或者二级海域专属所有权与国家的一类或者一级海域专属所有权的微小差别,前者的物权价值略小于后者的物权价值,但前者所管领与支配的海域范围远远大于后者。 两者基本的相同之处,主要在于海洋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主体是一致的,即属于沿海主权国中央政府享有。客体也是一致的,即海洋资源。外国在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区域内,均享有船舶航行、飞机飞越之无害通过之权、而军事船舶在领海国许可下,也可以进行“过境通过”;都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这在国际法上是一致的。 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一是,领海与海湾一样,其主权是最高一级的主权,也是最高一级的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外国船舶航行、飞机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经过领海区域必须“无害通过”。《海洋法公约》“无害通过”的禁止性规定,主要内容有:1.对沿海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2.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军事cao练或演习;3.搜集情报;4.进行反对沿海国的宣传活动;5.在船上起落或接载飞机;6.在船上发射、降落或接载军事装载;7.违反沿海国有关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或规章;8.严重的污染行为;9.任何捕鱼行为;10.进行研究和测量活动;11.干扰沿海国通讯系统或其他设施或设备的行为;12.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除了以上规定以外,还有很多限制外国的条款。 《海洋法公约》“无害通过”的禁止性规定,对于大陆架没有具体规定,而沿海国制定的此类条款,法律效力相对疲弱,大陆架为第二级国家主权、第二级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 二是,大陆架的宽度可达200海里(370。4公里),而领海和临接海域宽度分别仅仅12海里,共24海里(44。448公里),两者相差悬殊。 三是,大陆架的所有权不是完全封闭的物权,第三国经沿海国同意,可部分开放资源的科学研究、开发利用;而领海区域、海湾区域的物权没有对外开放的公约规定。 总之,中国法定的的领海、领海毗连区、海湾、大陆架,均可视为国家的海域,对此拥有全部的主权,中国拥有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属于中国国家二类海域专属所有权,物权价值略小于中国国家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但管领与支配的海域范围大大超过国家一类海域专属所有权。
三、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与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的主要异同点 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与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的主要相同点: 1.均受制于国际制度物权法和国家制度物权法。物权关系都是纵横交错的,不单指一项自然资源的权利,也可以指多项式、立体式权利;某些物权关系也不单授予本国的组织与个人,可能会包括外国的组织与个人在内。 2.均面临着集权、专权与放权是否适度的考究。有的时候,几乎难以分辨出两种专属物权的界限,是因为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下放海域利用权或者使用权的的力度很大的缘故。 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与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的主要不同点: 1.有是否国际特许物权的区别。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是国际法确认的沿海国主权物权和专属物权,不属于国际特许物权。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是受海洋国主权限制的特许物权,是海洋主权国与海洋从权国均享的、或者是为国际贸易国均享的对等性海域专属用益物权。这种物权,主要受国际制度物权法的调整,国内的制度物权法必须以此为依据。 2.有从属与非从属的区别。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以及其他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和海域一般用益物权,均从属于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但这种从属性的物权关系是不能逆反的。不过,全民所有制以外的海域一般用益物权,却从属于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外国人享有的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对于沿海国的海域一般用益物权无效,除非两者之间已经合并了权利(如中外合资企业的权利)。 沿海国行使海域主权—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时,也可有选择地设立与行使“国家海域专属经济区用益物权”,到领海邻近的海域专属经济区200海里海域从事渔业养殖与捕捞。这种“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是主用益物权,或者说是“主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其他海洋国或者内陆国原则上允许他们到专属经济区从事渔业活动,但条件是,在捕鱼区,外国船只要得到沿海国的批准才能捕鱼。如果捕鱼得到沿海国批准,他国这种“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是从用益物权,或者说是“从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就是说,前一种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是因海洋国存在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而派生出来的一类用益物权,是对于该国海域主权的一种延伸式利用。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46条 相关名词:【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的性质特征】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