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84-1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84-1 相关法系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式限制 一、基本理念 相关法系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式限制,因立法目的与物权色彩不同而大同小异。私人粘连于、附从于各种所有制,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极其复杂,使得本来简单的财产关系变成复杂的财产关系。确切地说,相关法系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式限制,应当系指各种制度物权法与政策物权法、普通物权法与担保物权法以及习惯法、道德法、自然法和逻辑法的统一限制,不仅仅是各种成文法的限制。 总体上,普通物权法之法理较多,却是比较温柔敦厚的,有些地方还有商量或者讨价还价的余地;担保物权法较有技术规范,当事人商量或者讨价还价的余地相对地缩小了一些;制度物权法之法理不多,却是比较强制的甚至于暴烈的,当事人几乎没有商量或者讨价还价的余地。三大类物权法系的共同特点是,只要认定私人财产是非法的,即可一律判定为零物权,一律采取“一票否决权”的方式禁止或者剥夺私人财产的权利。一般而论,制度物权法的效力优于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的效力,担保物权法的效力优于普通物权法的效力,至少在法律关系上是这样安排的。 相关法系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包含一般性限制和禁止性限制。绝大多数情势下这是法定程序的限制。基于习惯法的考量,在民事调解中有可能发生“当事人商量或者讨价还价”的余地,这主要是从人事、人脉关系来灵活机动的,与财产权关系无涉。民事关系的零物权限制与公事关系的零物权限制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细微的区别,然而其中发生关联或者竞合零物权限制是很正常的概率事件。 二、民商法系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 民商法系中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几部主要法律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物权法的零物权限制,是对于现存物权主体与客体的限制,以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为中心进行限制,同时对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进行限制,重点是对于不动产物权非法行为的限制。 民法通则的零物权限制,是对于现存财产所有权主体与客体非法行为的限制,人格权与财产权并行限制,重点是对于自然人、法人财产所有权的契约式限制。 合同法的零物权限制,是对于现存已定或者将定财产所有权主体与客体非法行为的限制,契约双方当事人并行限制,重点是对于非法、违规的合同及其当事人的限制。 知识产权法系列限制,以派生性不动产或者派生性动产所有权为中心进行限制,对于任何侵权行为进行限制,重点是对于自然人、法人非法财产所有权的隔离式限制。 侵权责任法的限制,是责任区明确的限制,从财产权限制到人身权限制全都齐全了。吸收了行政法责任明确的优点,弥补了民商法责任不够明确和软弱的缺点。 普通物权法是以所有权为中心进行规范与调整的,如果所有权是零物权,其他的物权也是零物权;担保物权法是以担保债权为中心进行规范与调整的,如果债权是零物权,其他的物权也是零物权。 变更、转移、消灭或者其他动态的零物权是最常见的零物权。可以划分先天不足的和后天造成的零物权,可承担责任和不可承担责任、减轻责任的零物权。在某种意义上说,侵权责任法很有意思。 三、行政法经济法系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 行政法和经济法系中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几部主要法律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民商法体系中,可以单列侵权责任法,但没有专门的民商事处罚法,大多数限制、侵权事件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地温和处理。 行政法体系中,有专门的行政处罚法,处罚形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整个行政(经济)法体系有许多专门法、单行法编织成网,对于私人财产的限制以行政强制力对抗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行为人,不一定单指财产所有权人,也不一定单指不动产、动产的物权人。重点是对于自然人、法人财产所有权的行政干预式强制限制,主要措施是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而所谓的经济法体系,实质上是行政法体系的一个亚种体系,只是为了普法方便才一分为二。体例方面,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体例完全一样:前面列出大量限制性、禁止性条款,最后就是法律责任的条款。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产业资源,市场资源,政策性物权的分量很浓重。其中,个人所得税法是专门限制个人资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专门限制不良产品与服务的。经济法的处罚形式、重点对象、主要措施与行政法的基本相同。应当承认,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大多数情形下反映在行政法、经济法之中,而物权法等民商法反而显得势力单薄。 行政法和经济法系中关于侵权责任十分明确,其中之一是经济处罚很有突出表现。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一般采取单边主义的作法,因为涉及到限制流通和禁止流通的财产,只能采取强制性手段来处理问题。显著标志是,其法理不多,却是比较强制的甚至于暴烈的,当事人几乎没有商量或者讨价还价的余地。 四、刑法系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 刑法系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刑法司法解释和刑事诉讼法及其他刑法法律。1997年3月14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最完备的法律之一,长达452条,另有附件二个。刑法从1979年7月1日出台以来,各种新罪名逐渐挖掘出来,各种司法解释伴随着不断推陈出新。 刑法体系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是专政式最强有力的限制,以剥夺个人财产和人身权利和政治权利为主要特征。此类零物权限制,不仅仅局限于对于私人财产本身的零物权限制,很多情形之下,由于政治权、人身权、人格权、人事权的违法引发了其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 刑法体系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可以某种罪名区分之,所有罪名均可构成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的客观条件。刑法的罪名如下: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另外,刑法附件一专门有15个专门规定或补充规定,附件二有8个专门规定或补充规定。其中,附件二的第2、4、5个规定分别为“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除了以上多种罪名及其规定以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陆续制订了大量司法解释。最近的司法解释,“两高”将恶意透支银行借贷卡资金的列入金融诈骗罪范围之内。如果历数犯罪行为,当有数以千计。 至2011年2月,刑法修正案进行了八次,主要集中于财产刑法的零物权类型。民间对于新刑法还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一是,民间抢劫、抢夺、盗窃之类的判刑重于贪官污吏贪污受贿之类的刑罚;二是对于75岁以上严重的刑事责任分子免除了死刑,老百姓对此不理解,不满意。三是,贪官污吏越来越多,越来越嚣张,贪污受贿数额越来越高,而这种死刑犯却越来越少,老百姓对此非常不理解,非常不满意。四是,绝大多数贪官污吏都有多个情妇甚至于强jian幼女的,并有重婚、计划外生育、帮助贪官污吏隐匿非法财产等,但这些很少得到法律的追究,老百姓对此不理解,不满意。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是法律效力得以充分发挥的必要条件。然而,现实情势是很多贪官污吏连坐牢、杀头都不怕,甚至于藐视宪法与刑法!一个个令人发指、惊心动魄的惊天大案,一个个大案要案、串案窝案,显示出腐败分子集团化、抱团化和隐蔽化的特异功能。什么权大于法、官大于法,什么“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封建资产阶级的残余势力,必须彻底清除之! 从行政法、行政经济法和刑法等制度物权法来看,关键在于一定要认清私人财产所有权与信托所有权尤其是制度信托所有权之间的关系,撇清工作关系与应得报酬的关系。那些公权私用、公权私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等种种违法乱纪行为,才是最大的零物权,才是最大的公害,才是应当彻底限制、彻底禁止和彻底清除之列! 零物权限制,是物权法定分止争的一把利器。如果说他在物权法中是绵里藏针的话,那么,他在刑法中就是锋芒毕露了。人世间的一切罪恶,是量变质变、从小到大的。私心、贪心、黑心是万恶之源,对于私人财产的零物权限制,就是要从源头上遏制住罪恶,群策群力粉碎一切罪恶分子,重建社会主义的和谐、幸福新家园! 综上所述,物权法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有限度、有规则、有规律的保护;物权法对于私人财产的限制,是有限度、有规则、有规律的限制。限制的目的,仍然是依照一定的规则、一定的规律来保护自己同时保护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每个物权主体首先要做好社会人,然后才能做好自由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百年之善始于积德。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伊斯兰教创立者穆罕默德说过:“一个人的真正财富,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对其同伴及其朋友们所作的好事。当他死去,人们不会说‘他遗留下多少产业?’,但却会问‘他生前做过多少好事?’”社会主义的每一个公民与自然人,更要从小到大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的人生观,自觉抵制封建资产阶级的一切腐朽思想,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新生活与美好的明天!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64条 相关名词:【私人财产的限制】【私人财产限制之主要类型】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