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99-1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99-1 国有企业法人制度信托所有权 一、基本概念 国有企业法人制度信托所有权,简称国有企业法人所有权或国有企业法人信托所有权,系指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出资并委托中央、地方国有企业所形成的企业法人信托所有权。其重点物权关系主要是制度信托所有权关系,出资人即国家机关替全体人民负责,国企替出资人和全体人民负责,属于与国家机关法人并联的二级制度信托所有权。 在所有制制度规范与调整的前提下才由所有权制度规范与调整,在制度信托所有权规范与调整的前提下才由一般信托所有权规范与调整。由于国有企业法人信托所有权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最大,故其所享有的优先权、排他权、对世权、溯及权、追击权和物权请求权的法律效力也最大。 实质上,国有企业法人与国家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三者之间是利益共同体,各司其职,各行其权。国家法人是经联合国登记注册的特别民族法人即全国各民族全体人民法人,是通过国家机关法人来行使行政权、政治权、经济权、文化权和国家领土主权等一系列的权利,行使财产所有权只是其中之一。国家机关法人,主要是指国家的政府机关法人,这种机关法人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授权的前提下行使职权和行使出资人领导权、监督权、资产权、分配权等一系列物权,成为国有企业法人的领导法人,同时是一级制度信托所有权人。国有企业法人是依附于国家法人、并立于国家机关法人的经济法人,在一般经济活动中表现为国有企业法人所有权,在对内物权关系中表现为二级制度信托所有权。 制度信托所有权,是由所有制制度决定的定向所有权、特种信托所有权,不是完全独立的所有权,也不是普通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不是法定的和定向的、而是意定的和临时的信托所有权,是依附于所有权的一般信托所有权。一般而论,所有权优于信托所有权,制度信托所有权优于普通信托所有权,所有制制度决定所有权制度。 在《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142—1》中列举了“国有企业信托所有权”一词的基本概念,其内涵与外延并未完全表达清楚。故本词条再作阐述。 所谓企业,指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济活动的单位,如工厂、矿山、铁路、金融、公司等经济组织。所谓企业法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解释,企业法人是指具有民商事权利能力和民商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企业民商事权利和承担民商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简单地说,企业法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经济组织。在中国,企业法人就是依法成立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自己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商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企业法人所有权,依照企业出资人存续的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和非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前者可称之为“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相对于出资人所有权属于二级形式的企业法人所有权;后者可称之为“独立自主型企业法人所有权”,相对于出资人所有权是同位素的企业法人所有权,出资人所有权属于一级形式的企业法人所有权,能够完全独立承担民商事责任的企业经济组织和物权主体。 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是企业法人接受出资人委托,并有限度地行使其总资产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这种形式的企业法人所有权,总体上是属于二级形式即受出资所有权人限制的企业法人所有权, 国有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是三大类企业法人所有权和两大类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之一,是最为重要的一类所有权主体。全部国有企业法人所有权原本存在制度信托所有权性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增加普通信托所有权的成分,是双重信托所有权的企业法人。 固名思义,国有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是受制于国家出资人权益的、承担国家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企业法人所有权。这种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表面上是单一型的然而是复合型的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国家,所出的总资产是中央或者地方政府从财政部门划拨出资的,从这一层意义上讲,人民政府与国有企业形成了委托与受托的财产关系;但是,政府是为国有企业和为社会大众服务的权力机关,它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代表人民利益的一方是全国或者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是****会。从另外一层意义上讲,****会是国有资产包括国有企业的委托人,人民政府是国有资产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的受托人。 通过以上分析,国有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的第一层委托人是人民政府,而国有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的第二层委托人是****会。本来,****会是管领和支配国有企业总资产的最高权力机构,只是分工协作的原因,才将行政职权下放给中央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因而成为****会的受托人。我们应当将这种形式的企业法人所有权看作是“二级形式的企业法人所有权”。 实际执行过程中,理论上国有企业法人是直接替人民负责,而运作上实际是在替人民政府负责,因为“人民”、“公民”、“全民”是抽象的概念,而人民政府才是实体的概念;理论上是“替人民政府负责等于向人民负责,等于向****会和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实际上三者之间也会发生或多或少的内部矛盾。人大、政府如何集权、放权,要根据当时的技术条件和现实环境条件作出最恰当的选择。总体上,国家法人对于国有企业法人从宽处理、从长计议、统筹兼顾,是国民经济大战略大思维和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国家出资人所有权与国家委托人所有权、国家法人所有权是一种权益三种称谓。无论如何,国家出资人所有权是第一顺位所有权,国有企业法人所有权是第二顺位所有权。 二、一般意义 厘清国有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的直接财产关系,意义十分重大。 第一,是确定国家机关(人大、政府)、国企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权力与利益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国家出资人所有权与国有企业法人所有权之间的原始所有权、现实所有权、未来所有权,是关乎国家科学、均衡地集权与分权的基础建设事业,如果没有厘清国有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的直接财产关系,物权关系杂乱无章,对于保护国家利益或者保护国企职工利益将是不利的。国有企业的重大事项,如企业改制、关闭破产、重大投资等,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职工代表大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经过人民政府批准,人民政府解决不了的企业大事或者自己作出的重大决定,应当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这种层层审批制度,就是企业法人信托所有权制度。这一点非常重要,纵观30年来的“体制改革”过程,之所以国有企业的财产损失浪费十分惊人,关键在于国家的财产信托制度缺失的缘故。 传统的排他权效力,主要侧重于物权人“一致对外”的对世效力;而厘清国有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的直接财产关系,将目光转向“一致对内”的特定效力。某种程度上,国家财产损失与浪费,很多时候是与出资人或者国有企业信托责任缺失的结果,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财产信托制度。 第二,是建立国家财产防火墙,防止国家财产流失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所谓国家财产防火墙,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设置保护国家财产的必要措施与硬性指标,包括防侵占、防哄抢、防私分、防截留、防破坏的五道、五级禁止型零物权屏障,实质上也是一套法律保障体系。在众多防火墙系列中,属于A级专门的财产保护机制。国家财产防火墙是“双面防火墙”,一面是国家出资人所有权防火墙,另一面是企业法人信托所有权防火墙。第一面是主防火墙,第二面是次防火墙。
物权法制建设严重滞后,国家财产缺乏防火墙,各种木马程序与病毒大肆侵入国家财产的经济网络,各种潜规则与腐败现象如瘟疫般普遍盛行,贱卖、白送国有企业竟然如出卖、白送针头线脑般随随便便,国有资产每年以极快的速度、以天文的数字不间断地流失。历史经验充分证明,无论是“国退私进”或者是“私退国进”,都是亟须建立一套十分严密的国家财产防火墙、国企法人防火墙的。 所谓国家财产防火墙、国企法人防火墙,就是要在人大、政府、国企三者之间形成国家财产信托责任的铁三角体制,实行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的信托责任机制。显而易见,没有一套科学、完善而严格的企业财产信托制度,而建立国家财产防火墙、防止国家财产流失是不可能的。 第三,是建立现代企业信托制度,促使国有企业财产科学、稳健、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 建立现代企业信托制度,基于国家法人为第一财产关系主体、国有企业为第二财产关系主体,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否定之否定规律来进行均衡化cao作,国家与国企的财产权关系也存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要在“均衡—非均衡—再均衡”的框架下进行统筹兼顾,即以均衡为目标,对于非均衡进行适当而必要的调整,从而达到新的更加完善的均衡机制。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专控(有的称为垄断)型企业和竞争型企业,两种不同性质的企业所承担的信托责任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但是,无论如何,国家法人对于国有企业的扶持即“出资”,是以长效机制为“帕雷特最优”的现代信托责任制度。 关于厘清国有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的直接财产关系,有的专家指出“国家对企业承担的财产责任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第148页)这是一种高度概括的说法。国有企业是国家法人的企业,不是国有企业的企业,国有企业在恶劣环境中出现了暂时困难和少量亏损,政府有责任出资排忧解难,不能将暂时困难的企业一棍子打死。 国有信托型企业法人所有权,是最典型的企业法人所有权,物权特质与地位方面,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能显示他独特的魅力。社会主义国家要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坚持不懈地健全与完善社会主义特色的国有企业法人信托型所有权体系。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68条 相关名词:【企业法人所有权】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