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发」写手和平台的关系浅论
突然发现了影子的《http://.17k/book/6162.html》yy浅谈拾遗论。 这是一部思想纪录,内容的对错放在一边,但是关于邪神事件的描述,使我突然觉得有些东西不吐不快。 网站和写手(签约作者)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去除复杂的周边移动版权等事宜,我们可以简单的总结现在的三者关系如下) 1.网站和作者双方的自我认知分析: A、从网站角度分析 网站从读者手中赚钱,方法是把作者的文卖给读者,从这点说,读者是这个网站的客户群体,作者的地位等同养鸡场里的鸡。作者上传的各种文是网站的生产资料,因此网站要对文挑挑拣拣,做质量审核,把好的过滤出来提供给读者。简单的说,网站签约或上架收费的,是读者付给网站挑拣的费用而非是稿费。 这种形式很类似计件生产制度,如同乡下家家户户在农闲时做了麻编制品交给收货贩子,根据不同的手工标准,贩子给出一定收货价格然后拿到集市上一起销售。 从这个逻辑上而言,网站其实只要专注读者的口味偏好就可以了,对作者的关注度无疑可以弱化,只要盘子够大,新生的作品数量足够多,那么总有精华会随大浪淘沙自然露出。 最近各大网站提出的用数据过滤的方式筛选优秀作品,就是这种思路的最好证明。 但很不幸的是,文字这种东西有鲜明的个人色彩和独有特征,其中好和坏的差别能大到天上去,因此不仅对生产资料的标准化是不可能的任务,且好作者也会被视为下金蛋的鸡被重视起来。 当前的网站竞争格局是典型的寡头竞争形势:即少数极大的商业体垄断了90%以上的货品提供市场。对于读者的角度就是任意的一个读者能列举出的前5名网站可能会高度的雷同。小网站基本苟延残喘或者干脆盗贴为生。 在网站寡头垄断读者资源的情况下,产品专卖变成了一种独占性的选择,即村西头地里种的胡萝卜只能卖给王家,不能私自和李家做生意。 用于保证这点的就是笔名买断合约,买的是人而不仅仅是文。虽然作者可以自则合约形式,但由于替代方案太少而处于弱势方。 从这个角度,网站更乐于将作者视为上游供应商,分为临时供应商和长期供应商,整个供应链仿佛制造业的定制化生产。 作为上游供应商的作者是弱势地位,收益的多寡要看网站的良心,网站可以通过强势地位制造高昂的作者转换成本,使得作者跳槽很难,同时也可以尽可能的提高网站方收益。 B、从作者的角度分析 读者需要的是作者的文,作者需要一个平台提供发布服务,使得自己的文被读者读到。所以,读者付钱购买的是i作者的文字,而作者又付出佣金给网站作为服务的回报。 在这个关系里,网站平台是如同淘宝一样的东西,最多提供一个信用评价功能或支付宝仲裁的服务。它的约束力并非强制而是协议性的。 因此可将网站看为某一组作者的集合,网站的地位是弱化的,作者对读者的号召力是强大的,每个成名的作者都会有众多粉丝。 对于这类依靠个人技术而左右收入的群体,一直以来都有一种特别的企业形式:合伙制企业。 小说作者这个职业的组合形式自然应该是典型的合伙制形式,如同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等类型一样,从合约的形式来看也很显然:分成制合约。 因此,网站完全不应该有资格去限定作者的流动,那么所谓签订卖身契,就是奴才威胁主子的手段。 即便作者需要网站的广告和推广服务,但是完全是可以计价付出的,即做多大的投入应先得到作者的允许再实施,而非自主实施后威胁要钱或追索法律责任。这相当于街边的乞丐强行给汽车擦玻璃收钱的手段、无耻且下流。 2.对网站市场的总结: 如果单纯讨论网文阅读市场,就会发现一个很显然的现实:作者的流动其实不一定会带走读者。原因很简单,因为读者并不会只喜欢某一个作者,因此一个读者在好几个网站有vip消费记录是很正常的事情。所谓作者流失的伤害,其实只对那些特别小型的网站才有伤害。 甚至如果特别鼓励作者的流通,还会无形中做大市场,使得读者互换,互惠互利。 至于网站所谓的广告投入等问题,完全可以计入分成合约的覆盖范围,甚至可以用作品的交叉授权来处理,最差也能用类似转会制的方式来做。 如今作者流动搞到天怒人怨,完全是贪婪和无知导致。 3.无线端的分析 在现在的市场中,无线端(即手机移动阅读)是一个特殊的品类,简单的说,这是一个垄断行业。
只有一家服务提供商,然后有无数CP在给这个市场补充产品。无线端既然只提供服务,那么所有无线端的文字必须都付出佣金,理论上任何一个用户都可以花钱把自己的作品打上去而不考虑收入。但是读者可能会因此抱怨,于是无线端需要中间商来进行过滤,即买断合约的签订方。因此在这个市场中多是买断合约来完成和作者的计价。 从实际上看,所有买断都是买作品而非买人,但是熟悉的作者可以加价用于确保忠诚度,甚至签署有限定的买断笔名合约(谁不希望猪养在自己家的猪圈里呢,但是得看看圈养的价格是不是比直接买rou更贵)。 网站的作品当然也可以登上无线端,但显然得事实是,未经筛选的作品不可能去浪费这个资源,这点和网站的任意收录严重不同。 从运营方式和环境决定了坐地的网站需要一定的库存量来维持人气,而cp更关心每一部作品的收入。 总的来说,从长远看,无线端越来越和传统网络平台有重叠,随着手持设备的发展,网络的发展,不远的未来很有可能,传统网络媒体和无线端会合并到一个市场。在这个市场内网站必然低下其骄傲的头颅。因为如果网站端继续维持自己认知,那么大量的作者将采用直接转向无线端的方式。 (写这个文的最初想法是自己要去做一个网站,只提供服务,允许作者的流动,也提供无价值的存储,且合约只针对作品而非作者,可分成可买断,但只以服务费或服务佣金形势存在,但是每当我们想明白时,总会发现已经有前人走在路上,市场的选择使得无线端成为了这件事的实践者。具体如何,再研究吧,先感叹下。) 20136-14公子甲 这使得从费用的角度来看,网站更像是支付生产酬劳 纯从合约角度而言,年期合约和艺人的合约类似,可以是一个相对公平的合约,因为双方都会受益,对艺人而言,有了年期合约,对外包装和接戏都比较容易。转换到网站,这里发生了变化,因为网站最多能够做到包装、广告,而不能定制大纲(接戏)--这点导致这份合约产生了异变(未来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