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第一节格式修改示范
第一节回溯 人总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 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 恨不的时空倒转重活一回。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哪怕你比刘翔跑的还快。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云烨刚吃了后悔药,只是药效猛烈了一些,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站在荒野上,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荒原很美,碧绿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到视野的尽头,草丛间偶尔伸出的几朵野花,更给这张草毯增添了几分艳色。 “扑棱棱”一只野鸡从草丛中窜起,惊得云烨打了一个趔趄,这才从茫然中惊醒。眼睛恢复灵动,神志也从懵懂中还复清醒。 “这是哪?”云烨问自己, 十分钟前,自己还背着背包在戈壁上搜寻那两个失踪的老外,现在却光着身子,站在草原上。这已经超出他能理解的范围,看看头上炙热的太阳,还是熟悉的样子,云烨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静静的夹杂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间,这让他心绪大定。 既然在西北,就没甚麽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几步路而已。 云烨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纸的正面走到反面罢了,没走出纸张范围纯属走运。在这西北荒原上讨生活已经十五年了,见过沙暴,遇到过泥石流,见识过流沙,碰到过狼群,被大蚂蚁咬过。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现在遇到虫洞,也就见怪不怪了。 风吹过,遍体生寒,五月的西北还不到让人光腚乱跑的温度,他记得出来前,自己在第六个饮水点补水,见到水潭底有金光闪过,以为是天然金块,伸手去捞,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这里来的。怪不得贪婪是人身的原罪,云烨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让你贪,这下闯祸了吧。 捂着重点部位四处寻找水潭,在绕到第四圈时,“哗哗”地流水声终于传进耳朵,大喜之下,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沁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会,已到小溪源头,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随水波上下翻滚。 云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袜,甚至还有一只平底锅,那是云烨用来煮方便面的。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小树上,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用裸奔了。如果再把背包还给我,便再无所求。 云烨摊开双手,看着这双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人的手,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只是极力不去想,反手抓过披散在肩上的头发,用力扯了扯,生疼,这不是梦。转头看着水中那张熟悉的稚嫩面孔,云烨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生存是第一位的,旷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绝不能不穿鞋子,奔跑这一来自祖先的遗传本能,虽然笨拙,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 云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强自忍着来自内心的恐惧,紧紧盯着泉水口,希望老天开眼,把背包还给自己。 这是一片从没有人到过处女地,洪荒的气息笼罩着这片静谧的土地,云烨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机械技师,如果想在这里活下来,就绝不能缺少装备,只有拿到装备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让这具十四五岁的身体活下来。 云烨甩了甩脚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湿漉漉的皮靴套在脚上说不出的难受,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手上握着一根鸡蛋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丛两下,给自己壮胆。 满天神佛似乎听到他诉求,自出水口飘出一条绿色的帆布带,云烨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带子,用力往外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云烨死死地抱住背包,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不生,云烨把场地转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块平地,红砂岩被太阳烤得guntang,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衣服就会被烤干。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好,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 对于定位仪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东西,越容易损坏,这是常识,指北针依然顽固的指向北方,哪怕里面灌满了水,在地图上用交线法确定位置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没发生任何改变。 这怎么可能?难道指北针坏了?在观察过植物后,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除了长满了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虫洞没有改变我的位置,却改变了时间吗? 云烨把头埋在双膝间,头大如斗,心乱如麻。“穿越”这个词他一直以为是小说家创造出来的词,现在硬生生地发生在自己身上。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母亲,老婆,儿子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如果只是距离的麻烦,他不认为是麻烦,哪怕在火星上,他也会绑架小绿人让他们送自己回家。现在不是距离,而是茫茫的一千余年。西北,不,准确地说陇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后的事,气候的急剧变化,人口的急剧膨胀,造成了生态的大灾难。作为陇中人,云烨比别人更清楚这满眼的绿色代表着什么。 “现在是唐?还是汉?甚至是秦?千万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担不起太大的责任。”云烨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 空气是纯净的,景色是美丽的,就连身边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躲在云烨身边的阴影里安慰他。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虹的血渍,云烨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肚子早饿了。云烨大口嚼着美味的兔rou,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烧,太阳已经落山, 漫天的红霞压在山巅,大大小小的归鸟投向远处的森林,云烨不禁悲从心来,抱着半只烤兔嚎啕大哭。 ----原文----- 小说链接http://.17k/book/360390.html ---- 第一章沧海桑田间第一节回溯 人总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 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 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 恨不的时空倒转重活一回。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 哪怕你比刘翔跑的还快。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 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 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云烨刚吃了后悔药,只是药效猛烈了一些, 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站在荒野上,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荒原很美,碧绿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到视野的尽头, 草丛间偶尔伸出的几朵野花,更给这张草毯增添了几分艳色。 “扑棱棱”一只野鸡从草丛中窜起,惊得云烨打了一个趔趄,这才从茫然中惊醒。 眼睛恢复灵动,神志也从懵懂中还复清醒。“这是哪?”云烨问自己, 十分钟前,自己还背着背包在戈壁上搜寻那两个失踪的老外,现在却光着身子, 站在草原上。这已经超出他能理解的范围,看看头上炙热的太阳,还是熟悉的样子, 云烨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静静的夹杂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间, 这让他心绪大定。既然在西北,就没甚麽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几步路而已。 云烨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纸的正面走到反面罢了,没走出纸张范围纯属走运。 在这西北荒原上讨生活已经十五年了,见过沙暴,遇到过泥石流,见识过流沙, 碰到过狼群,被大蚂蚁咬过。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现在遇到虫洞,也就见怪不怪了。 风吹过,遍体生寒,五月的西北还不到让人光腚乱跑的温度,他记得出来前, 自己在第六个饮水点补水,见到水潭底有金光闪过,以为是天然金块,伸手去捞, 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这里来的。怪不得贪婪是人身的原罪,云烨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 让你贪,这下闯祸了吧。捂着重点部位四处寻找水潭,在绕到第四圈时,“哗哗”地 流水声终于传进耳朵,大喜之下,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沁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 沿溪流向上走,不一会,已到小溪源头,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随水波上下翻滚。 云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袜,甚至还有一只平底锅,那是云烨用来煮方便面的。
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小树上,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用裸奔了。 如果再把背包还给我,便再无所求。 云烨摊开双手,看着这双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人的手, 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只是极力不去想,反手抓过披散在肩上的头发,用力扯了扯, 生疼,这不是梦。转头看着水中那张熟悉的稚嫩面孔,云烨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生存是第一位的,旷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绝不能不穿鞋子,奔跑这一来自祖先的遗传本能, 虽然笨拙,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云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 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强自忍着来自内心的恐惧,紧紧盯着泉水口,希望老天开眼, 把背包还给自己。这是一片从没有人到过处女地,洪荒的气息笼罩着这片静谧的土地, 云烨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机械技师,如果想在这里活下来,就绝不能缺少装备, 只有拿到装备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让这具十四五岁的身体活下来。 云烨甩了甩脚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湿漉漉的皮靴套在脚上说不出的难受,每走一步, 都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手上握着一根鸡蛋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丛两下, 给自己壮胆。 满天神佛似乎听到他诉求,自出水口飘出一条绿色的帆布带,云烨眼睛一亮, 俯身抓住带子,用力往外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 云烨死死地抱住背包,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不生,云烨把场地转移到上面, 小心地整出块平地,红砂岩被太阳烤得guntang,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 衣服就会被烤干。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 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好,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 对于定位仪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东西,越容易损坏,这是常识,指北针依然顽固的指向北方, 哪怕里面灌满了水,在地图上用交线法确定位置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没发生任何改变。 这怎么可能?难道指北针坏了?在观察过植物后,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 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除了长满了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 虫洞没有改变我的位置,却改变了时间吗? 云烨把头埋在双膝间,头大如斗,心乱如麻。 “穿越”这个词他一直以为是小说家创造出来的词,现在硬生生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云烨一直以为, 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母亲,老婆,儿子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如果只是距离的麻烦, 他不认为是麻烦,哪怕在火星上,他也会绑架小绿人让他们送自己回家。现在不是距离, 而是茫茫的一千余年。西北,不,准确地说陇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后的事,气候的急剧变化, 人口的急剧膨胀,造成了生态的大灾难。作为陇中人,云烨比别人更清楚这满眼的绿色代表着什么。 “现在是唐?还是汉?甚至是秦?千万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担不起太大的责任。” 云烨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 空气是纯净的,景色是美丽的,就连身边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躲在云烨身边的阴影里安慰他。 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虹的血渍,云烨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肚子早饿了。 云烨大口嚼着美味的兔rou,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烧,太阳已经落山, 漫天的红霞压在山巅,大大小小的归鸟投向远处的森林,云烨不禁悲从心来,抱着半只烤兔嚎啕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