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锦衣夜行
包龙兴是锦衣卫里的十夫长,赤衣卫。这是他半年前用命换来的,与这个职位相对的,和他一起共事五年的好兄弟永远的离开了人世。世人只道锦衣卫是代表皇帝的意志,拥有者诸多特权,却不知道锦衣卫也是皇帝陛下的手足,若要反抗皇帝的意志,必先断其手足。 半年前一次围剿江湖上有名的江洋大盗时,他的好兄弟就惨死那江洋大盗的铁剑之下,要不是自己自知不敌躲了起来,可能现在也变成了一块木牌位了吧。 锦衣卫铁律,临阵脱逃者,死。不过那一次围剿,除了包龙兴以外的所有人都死了,一个小队十个人死了九个。九个人拼了性命重伤了那个江洋大盗,再由包龙兴给了他最致命的一刀,这事就这么成了。 他从不认为自己临阵脱逃,若是没有自己躲在最后才出来,谁能杀了那个江洋大盗? 相比于十个人的命换一个人,九个人的命同样换了一个人,这笔生意,明显是赚的。 “我不能死,我身上有九条人命,兄弟们先去,你们家里的老小,我包龙兴一定让他们读书的读书,终老的终老。”那一日,他在九个墓碑前这样说,第二天他就升成了赤衣卫。 锦衣卫也是分等级的,赤,橙,青,蓝,紫,五等。能够称得上紫衣卫的整个大明王朝只有三人,无一不是天子近臣,其中一人更是被朝中暗自称作紫衣侯。 包龙兴以前和兄弟们喝酒的时候常说道:“锦衣卫做到紫衣才算是大官哩。” 每每说道这里,兄弟们总会笑话他不自量力,如今那些人,也都不在了,包龙兴也再也没有说过这句话。 相比于京城里直属的锦衣卫,像包龙兴这种分派在各个州的锦衣卫待遇要好上不少。每到年节,总会有些当官的来笑眯眯的请喝酒,这一喝最少都是几千两银子,包龙兴喝着五两银子一坛的花雕打趣道:“这好酒就是不一般啊。” 每次收到这些“酒钱”,包龙兴都会先分出九份,寄给当初死去的九个兄弟的家人,说好的帮孩子读书,帮老人送终,怎么能忘? 自幼没读过几本书的包龙兴,就认这个死理。 这天黄昏,一只飞鹰落到江州锦衣卫馆,江州锦衣卫官职最大的青衣卫慢慢悠悠的取下信条,打开一看,顿时双眼都快瞪了出来,拿着信条的手颤抖不已,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老包啊,你看这个事情本该我亲自出马,但是我怕那歹人又杀回江州城来,到时候江州就没有人能够拦下这歹人,所以这事就交给你了,我向你保证,你如果能够抓到那歹人,到时候平步青云,我这个位子也都交给你来座,你私下收的那些酒钱我也当没看到。”那江州唯一一个青衣卫田不二对包龙兴说道。 田不二武功平平,能够做到青衣卫不是没有原因的,现在先对包龙兴许以重利,再暗自透露包龙兴有把柄在自己手上,逼得包龙兴不得不接下这个任务。 包龙兴接过纸条,半天不说话,然后转身就走,不再多说一句,田不二那张肥胖的脸上堆起一个笑脸,看着包龙兴默默离去。 当晚,包龙兴带着手下十人,加上另一队的十人,一共二十个锦衣卫的庞大队伍离开江州,要知道,当初查处江州司马也才出动二十人而已。 锦衣夜行,为白大将军事也! 大明朝七位大将军之一的白一封横死锦州醉云楼,朝野上下无不震惊,当今圣上震怒,连夜招紫衣侯进宫,要测查此事。 怎么查,查什么?和白大将军对桌的锦州州牧杜大人都没见到凶人,只见到前一刻还在饮酒的白大将军刚放下酒杯,就人头落地,鲜血一直喷到屋顶,落下来时,将杜大人染了个鲜红。 杜大人身边也有一流高手护卫,不过依旧没有看到究竟是谁杀的白大将军,而白大将军本人也是有望成就宗师的人物,远非一流高手可比。竟然落得人头落地,让人无不唏嘘。 这事不知从何查起,那就用老办法,从身边的人开始查,一圈圈的查当时在醉云楼附近的人。如果还是查不到,就继续查当时在锦州的高手。 这一查,竟然查出当时在醉云楼的江湖客不下十人,其中有八人已经被关进了大牢,有两个人没有抓到,原因是在醉云楼出事之前就出了锦州城,然后一路南下,仿佛是在逃命一般,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于是紫衣侯亲自下令,一定要抓到那两个江湖客。 那是一对爷孙,老的叫苏仁忠,孙女苏倩倩,苏仁忠年轻的时候是二流高手,现在是青龙山庄的客卿,地位介于二流和三流客卿之间,平时在青龙山庄也不怎么受到重视。 事出蹊跷,必有因。 包龙兴接到的任务就是捉拿已经到江州的苏仁忠苏倩倩二人。 二十人的锦衣卫队伍从江州出发,走府道行了一天一夜,路过十个驿站,换了三十匹马。累死了七匹马,现在就连那二十个锦衣卫都各个嘴唇干裂,双目充血。如果还没有寻到,这一夜过后,怕是有人会力竭而死! 午夜之前如果没有苏氏爷孙的身影,我们就休息两个时辰。包龙兴这样想到。 天大地大,老子的命最大! 但是有的时候,这老天爷偏偏不能让你如愿。刚刚路过一个客栈,客栈老板点头哈腰的说到:“是有这么一对爷孙,不过还有一个年轻男子,二十岁左右,现在应当还在客房内。”
包龙兴让客栈老板带路,手一挥,二十个锦衣卫立马包围了两间客房,金刀在手只等出鞘。 两个锦衣卫汉子同时破门,两队人立马涌了进去,哪里还有什么人? 包龙兴看了一眼客房,对两队人说道:“刚走,还跑不远,留下两个人在这客栈,怕是金蝉脱壳。其余人跟我追。” “是。”锦衣卫们立马行动起来,片刻不敢耽误。 看来午夜之前就能够捉到他们啊,包龙兴这样认为,不由得又紧了紧腰间的锦衣金刀。这到是皇帝陛下亲自设计的,刀口上有一条金色的血槽,“每一把锦衣金刀都是喂血长大的。”刚进锦衣卫的包龙兴在接过金刀的时候,被老队长教育到。 时至今日,这把刀不知道被喂了多少人的血,是该长大了。 现在这十八人里包括自己在内有两个二流高手,其余的都有三流水准,去捉拿一个年轻的时候才堪堪二流,现在只怕三流都不如的老头子,以及一个不知道深浅的小姑娘,还有一个请报上没有提到的青年男子,这笔买卖,应当是稳赚不赔的。 做完这次买卖,给大伙买酒。包龙兴在心里说道。 做锦衣卫的买卖,讲究一个快字,快点抓人,快点结案,快点杀人,都是功。如果慢了,那就是过,所以锦衣卫里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能杀人,绝不和你废话,能抓人,绝不和你打哈哈。任务上写的三日之内,绝不拖到第三日。任务上写的能杀人,绝不留活口。原因很简单,因为杀人提着人头回去领赏和抓人带着人回去,明显前者要快一些。所以,江湖上和庙堂上都害怕和锦衣卫打交道。 江湖上都传锦衣卫嗜血成性,喜欢滥杀无辜。 包龙兴出江州之前看了两遍任务单,然后把它烧成了灰烬,在确定任务上写的生死不论的时候,包龙兴就没想过要带活着的人回去。 “老朋友,今天又要难为你了。”包龙兴对腰间的金刀轻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