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活剐
“你们听说了吗,各地的商号老东家们都进城了。” “东家们年年进城,这有什么稀奇的?” “我听说东家们想寻叶尚书入股商号,叶尚书也有这个想法,皇上听说后,闷声不响地打了叶贵妃板子。” “我也听说叶贵妃如今还卧床不起呢!” 珞珈城中,一夜之间如同疾风一般刮起了叶家与商号相接的事,口口相传,没有多少时间便刮满了全城。 琉璃立在枝头缀满冬枣的几棵枣树下,眼见着几颗格外早熟的枣子掉下来,落在地上翻滚了两圈,没有滚远。 “这冬枣便是熟透了,早个把月落下来,此时尝起来也依然涩口。”她看着静静躺在地上的红枣,漫不经心地说道。 “不会吧,这枣红红的,应该不难吃。”霍灵蹲在地上,将枣子捡了起来,交给一旁的婢女,道,“快拿去洗洗,我要尝尝看。” 夏桀知琉璃是意有所指,却也没有阻止霍灵的举动,有些东西还真是只有自己尝试了才知道。 婢女拿着清洗干净的枣子递给了霍灵,她拿过咬了一口,清丽的小脸立刻皱了起来,不住地往外吐着枣rou,“外皮看着挺好看,结果居然酸酸的,干干的,一点也不好吃。” 琉璃盯着被她吐在树底下的残渣,神情没有半分变化,口气平缓,“有些东西,仅是表面风光,内里所蕴含的到底不如时间沉淀而来的深厚。” “公子,你在说什么啊?”霍灵茫然地抬起头,“我们不是在说冬枣吗,怎么还引申起这么高深的学问了?” 琉璃浅笑着回望过去,不紧不慢地说道,“是啊,我们就是在说冬枣。” 等婢女捧着甜食点心过来时,霍灵的注意力很快便被转移了,忙走过去捡了块玫瑰蜜饯放入嘴里,好去了口中那股涩麻的味道。 琉璃垂下眼,看着被霍灵弃在泥地里的半个枣子,红唇微微翘起,淡淡道,“香掌柜这张嘴果然厉害,才没几日便传遍了珞珈城,比我预计的要快,甚至还误打误撞地带上了叶贵妃一事。” 夏桀默默地瞥了她一眼,从她口中听到误打误撞一词,总觉得可信度不高。 琉璃素手轻擦过袖上的银丝绣线,眸色隐隐幽暗了一分。 叶尚书此时被城中百姓这一张张嘴推到了风口浪尖的位置,商号的东家们定不会喜在这种时候太出风头,便是原本有一想法,此时也消散了。 至于名为护送,实为押送他们进都城的沈竟桓,除开这一桩事令东家们不快之外,一路上他的作为也能让他们看清,沈竟桓根本就是个淡泊名利之人,这样的人如何能入股商号。 琉璃就是要让他们只剩下一个选择,一个最好的选择,一个不得不选的选择——秦罡。 毕竟,她向来不喜欢意外。 “如何利用秦?”夏桀默然了片刻,想通了她的意图之后,却怎么也想不通后面该怎么走,忍不住问道。 “阿桀竟然也对这些事感兴趣?”琉璃笑意吟吟地回身,望向便是怀有疑惑也依然毫无表情的夏桀。 夏桀站在她面前,一本正经地回道,“没兴趣。” 琉璃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伸手接过婢女递来的茶,回答了他的问题,“我不会利用他,都说万事开头难,我都替梁墨萧做了最难的部分,剩下的自然不能让他坐享其成。” 夏桀刚接过茶杯,听到琉璃的回话,险些将杯子扔了出去,与她曾经在番月做的任何一件事相比,这都绝对称不上是难事。 在番月时,大小烦琐难为之事,她似乎几乎不让明哲月插手,事事亲自解决,反观南夜的这些日子,基本上全是梁墨萧自己出手,她顶多在一旁提点,真是应了那句“混吃混喝”。 对比明哲月与梁墨萧二人的差别待遇,夏桀只能说一句,能者多劳。 琉璃捏着茶杯,若有所思地看着夏桀,幽幽问道,“阿桀,你是不是在腹诽我?” “无。” 夏桀回得极快,琉璃默然看了他一眼,见他神情不变,一副坦荡荡的模样,轻声说道,“阿桀,有没有人同你说过,你不会撒谎。” 闻言,夏桀的眼中微光一闪而过,依然固执地说着,“无。” 琉璃负着手,朝夏桀走近了几步,微仰着头,脸上带着抹调笑的意味,自若而缓慢地说,“那本公子现在告诉你了。” 倾泻的阳光是温暖的橘黄色,照在累累待收的枣树上,落到琉璃的面颊上时,是一束束带着间隙的斑驳光影,微微颤动的眼睫正好隐在阴影之下,而那双清亮的眸子便如吸收了所有的日头光线般耀眼。 夏桀一低头,便看到了这样的场景,他觉得心中忽然一动,深埋在记忆中的一些东西被猛然掀起,就像泛起在心间的涟漪,他犹豫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恭敬地回道,“是,少主。” 他这么严肃的模样,惹得琉璃反倒怔了怔,诧异地看向他,见其并无异样,这才缓缓走开。 琉璃正捧着个茶盏满院子走,一名仆从匆匆跑过来,举着手中的信函递给她,“公子,您的信。” 琉璃将手上的茶盏递了过去,接过信展开看起来,看了两行,对那仆从道,“你先下去吧。” “公子,您的茶……” “不喝了,带下去吧。”琉璃头也不抬地说道。 那仆从并没有立刻退下,捧着茶,依然立在原地。 琉璃正低头看着手中的信,眼角的余光死死地盯着跟前的一双脚,不论是梁墨萧还是她自己,都不喜身边有下人久留,所以只要是在梁墨萧的宅子里,院子里的下人都遵守着这个规矩,这个人…… 凛冽的风声响起,琉璃飞快地向后退了一步,“嘭”地一声,是夏桀徒手打开那仆从迎面砸来的茶盏的声音。 琉璃看了一眼与那人缠斗的夏桀,凌厉的掌风翻转,给人一种很安定的感觉,她向后退了几步,复看起手上的书信来。 确实是梁墨萧的笔迹,也就是说这个欲对自己下毒手之人,已经在这所宅子里埋藏了很久,至少要比她住进来的时间更久,毕竟院子里的老人不会将送信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一个生人。
比她更久的人,为何会对她下手?事先应当谁也不知道她会住进哪所院子,是哪边的人,或者说是哪国的人?实在叫人深思。 破空之声,一道金光以眼睛追捕不及的速度极快地朝夏桀二人打斗的方向而去,夏桀一个毫无预兆地侧身,金光紧沿着他的衣袍刺入了仆从肩胛骨的位置,“噗”地一声是金属利器刺入软rou的声音,随之那仆从竟被死死地钉在了墙垣之上。 那人低头时,还来不及看清究竟是什么东西,这束金光便没入了他的体内,他稍一向前移动,肩胛这一块便传来钻心般的疼痛,竟是支布满倒刺的箭。 夏桀见他一动,快速地伸手捏住他的下巴,用力打向他左耳根下,向上攒打,腕力一弹,那人的下颚直接受震而脱臼。 夏桀朝他口中看了一眼,略显失望地放下了手。 “你看他下手的时机,身手以及应变方面,显然就不是训练有素的死士,不会藏毒的。”琉璃看了一眼那人胸前开了花般的大片血迹,还在不断往外冒出,慢悠悠地说道。 接着回身看向正将小金弓挂回腰间的霍灵,嘴角上扬,“灵儿,你这次可是抢在阿桀前头擒了贼,不过方才我没看错的话,你是不是对着你夏桀哥哥的背瞄准的?” 仆从在看到伤自己的人竟是这个整日就知道玩的小姑娘时,翻着白眼差点晕厥过去,一个姑娘家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一箭便将他钉在了墙上。 霍灵飞快地瞄了一眼夏桀,只觉头皮一阵发麻,她不敢再抬头看他,只能一直低头干笑着,“哈哈,凭我的身手,怎么可能伤的了夏桀哥哥,这也不是第一次这么试手了。” 琉璃三人完全不顾被钉在墙上的仆从,自顾自聊得正欢畅。 “喂,你们几个,要杀要剐尽管来!”那仆从听着耳边不断的聊天声,不耐地喊道,因失血过多,脸色苍白,连说话时的声音都显得中气不足。 “好啊,夏桀哥哥,那就把他给剐了,要活剐。”霍灵转过头,拍手叫好道。 仆从一听,脸色比刚才更白了一分,愤恨道,“你,你这个恶毒的女子!” 霍灵不屑地看了他一眼,嗤笑了一声,“你害怕了啊,那就别学别人说要杀要剐的,胆小鬼!” “你,你!”那仆从被气的浑身一哆嗦,忍不住喷出一口血来。 霍灵鄙夷地撇了撇嘴,嘟囔了一句,“肚量还这么小。” 琉璃好整以暇地折叠好信纸,收入封中。 目光清冽地定在他身上,这一刻,她身上如水般温淡的气韵已经完全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冰雪之巅的冷寒,四溢流动的秋风都带着一丝令人不寒而栗的意味,她的声音极低,却又反常的如化雪的春风般和煦,一字一顿,清晰无比,“是谁,派你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