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林云锦失踪。
柳抱朴起身,温文尔雅的举杯敬李猎水:“该说的话,中午咱们哥俩全都说了。这一杯酒全在不言之中,愿君幸福安康。” 接下来属于黎木元和李猎水拼酒阶段,师兄弟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如今阔别两年,顿时嚷嚷着要喝个不醉不归,黎木元询问似地看向柳抱朴,后者脸挂微笑,转身从储存柜里取出四瓶干白三瓶茅台。 两个师兄弟话说当年,柳抱朴和林惠美都是过来人,时不时能插上两句话谈笑风生,柳行风没年龄没资历没阅历,所以只能充当旁听者,但也听得津津有味。 他当然很不舍得李猎水从此淡出他的视线,但那又怎样?三年后大学毕业了,要找工作了,还不是一样得离开父母走向世界?难道要哭哭啼啼恋恋不舍畏缩不前? 该珍惜的好好珍惜,努力打拼的时候才有感动支持。柳行风想。 可他似乎还是把自己的人生想太简单了。 门被轻轻叩响,走入两个中年男人,一个相貌堂堂有七分威武,另一个其貌不扬,穿着复古式的唐装布鞋跟在后面。 柳行风拿了两个鞋套递过去,叫了声舅舅,然后对舅舅身后那个常年形影不离的布鞋男人一点头。 林惠龙和应道儒进门的时候看见李猎水抓起一只脆皮鸡腿满嘴流油地啃来啃去,习惯表情木然的应道儒脸上露出微笑,冲着李猎水一竖中指。 “老天爷还没收了你这只大妖精。”应道儒微笑道。抢在林惠龙之前说话,这种例子以前绝无仅有,但今天似乎是个破例的好日子。 李猎水伸手一抹油光发亮的厚厚嘴唇,笑道:“收了。但是老天爷爷嫌我烦,又把我放回来了。” 林惠龙先和柳抱朴夫妇招呼了两声,然后笑着摸了摸柳行风的脑袋,最后在李猎水身旁坐下,倒了杯酒,伸出舌头稍稍在酒面上一点,哈出一口气道:“猎水啊,你叫老天做爷爷?” “老天爷,叫老天‘爷’怎么啦?咱中国人和老天是最亲近了,你看看全世界还有没有其他人种会叫老天‘爷’?”李猎水端起酒杯,敬林惠龙。 林惠龙笑道:“哈哈,有道理。”举杯一饮而尽。 “是嘛,你现在发达了,高高在上了,别人都只能仰视你,跟仰视老天一样。所以他们都叫你林爷,哪天你不在云端的时候,说不定就是林孙了。惠龙,小心哦。”李猎水半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林惠龙神色一震,继而哈哈大笑:“这番话犀利,我记在心头。来,干一杯。”倒上满满一杯酒,一碰李猎水酒杯,一饮而尽。 应道儒站在林惠龙身后,也倒了杯酒,然后向李猎水一点头,很干脆地喝完。 长辈说话,貌似是没有晚辈插嘴的份了,柳行风很自觉地干起斟酒的活儿,林惠龙七八杯下肚,一张脸涨得通红,李猎水笑道:“老林,喝酒还上脸啊?” “你们是练武功的人,喝酒跟喝汤似地,我咋能比?不过今儿高兴,放开了喝,上脸怎么了?要的就是这关公红!”林惠龙又满上一杯,干。 李猎水和黎木元的功夫大抵在一柄剑上,内息不算太深,但气血运行无滞涩,酒很难醉倒,柳行风现在练气化入脏腑,内息之浑厚当场唯有应道儒一人可比,所以当他这个生力军加入战场拼酒的时候,黎木元和林惠龙马上节节败退。 不醉不归这个成语貌似有着某种矛盾逻辑,醉了的人根本回不去,饭后,一身酒气的黎木元和林惠龙躺在柳家床上呼呼大睡,应道儒守在旁边。而柳家三口人送李猎水送到机场。 李猎水上飞机时脸带笑意挥手告别,目光落在柳行风身上时有着说不出的慈爱,锦样年华水样流,一晃二十年啊,那个小小婴儿已成了长身少年,这里面也有自己的一份功劳吧? 李猎水有些落寞地笑笑,他这前半生都在充当着整个世界的旁观者,介于出世入世之间,嬉笑怒骂,万物不萦于心,只做柳行风一个人的守护者。但后半生是注定不能再出世了,他必须有一个安稳的工作,一份稳定的收入,然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养家糊口。
离愁别绪什么的柳行风多少有一些,他知道这份男人之间的情谊永不会变,但他有些害怕这份友谊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慢慢变淡,实际上他并不知道在李猎水眼中其实他比他即将要出生的女儿还亲,所以柳行风也没蔓延出太多不舍,只是在心里暗暗祝福这个怪叔叔下半辈子生活美满,儿孙满堂。 飞机嗡嗡地飞走,柳家三口回到家中,黎木元躺书房那张黄杨木椅子上,他内功精湛,早醒了过来,抱着个脑袋望着天花板怔怔发呆。 柳抱朴端了两杯咖啡进去,带上门,这两个原本注定没有交集的男人谈着些什么,不时有爽朗笑声传来。 躺在柳行风床上的林惠龙呼吸均匀,应道儒拿了张报纸坐在窗前,柳行风走进房间,给应道儒泡了杯茶,后者满脸笑意,鞠躬称谢。 林惠龙随身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应道儒脸色一变。 林惠龙的手机少说二十多个,每天带不同的出来,只有家里最亲近的人才知道,现在打电话来,难道是出了什么事? 应道儒伸手在林惠龙脖颈处输入一道真气,再在他胸腹之间一推。林惠龙“哇”的一声吐出大堆秽物,顿时清醒过来。 他听到电话铃声,连忙掏出手机,接通问道:“怎么了?” 电话那头传来妻子的略带哭腔的声音:“云锦、云锦她不见了!” ps:下午赶火车,唔,发一章先,明天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