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咸鱼
初九汗了下,说道:“推荐会有的,只接要你稳定更新。” 杨鑫连忙回答道:“好的九哥,不过九哥对更新时间有没有什么要求吗!” 初九说道:“这个虽然没有什么特定的时间,不过中午跟晚上的人比较多,这个时间更新点击的人会多些。” 杨鑫回复道:“谢谢九哥,明天我就这个时候跟新。” 初九说道:“那行,我就不打扰你休息了,早点睡吧,明天合同一到我就给你该签约状态,还有推荐的事情你不用多想,稳定更新就行。” 杨鑫回复道:“谢谢九哥,九哥晚安。” 杨鑫看着责编初九的QQ头像变成了灰色,就站了起来,去厨房烧了点开水,泡了一碗泡面大口的吃了起来,就感觉到今天的泡面格外的可口好吃。 正在吃完泡面想睡觉的时候,就听见电话响了起来,杨鑫拿过自己的手机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好友咸鱼打来的,话说咸鱼的大名叫做王宇,不过大家都喜欢叫他咸鱼。 电话一接通杨鑫就道:“咸鱼你小子,怎么想起来给打电话了呀!” 电话那头一个年轻的男子,一脸无奈的说道:“你说我为什么给你打电话!前几天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明天过来帮我看一天的店,我有点事想出去一趟,我就是怕你了忘了,才特意才打电话来提醒你一下。” 杨鑫这才想起来,前段时间确实答应过,连忙说道:“我这不是一时间忘了吗!不就是明天帮你看店吗!小事一桩你就放心办你的事吧。” 王宇笑着说道:“好了你小子记得了就好了,等我明天回来我请你小子吃大餐怎么!” 杨鑫连忙说道:“吃什么大餐啊,咱们两个一起去吃涮锅多好,又实惠又好吃。” 王宇笑着说道:“我就知道你小子还是喜欢吃涮锅,那好咱们就去吃涮锅。” 杨鑫这才满意的挂了手中的电话,不过这时有些头疼的想到,明天要帮咸鱼那个小子看店,恐怕就没有时间码子了,得看来今天晚上有的熬了一会夜了。 第二天早上杨鑫七点半就让那该死的闹钟给叫醒了,先是抬头看了下时间,就连忙下了床简单洗漱了下,就出了家门下了楼。 坐着十二路公交,杨鑫来到了市中心的一处小书店旁的公交站点下了车,走进来了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小书店里,就大声的说道:“咸鱼你小子赶紧给我弄点吃的,我都饿死了。” 王宇看着大喊大叫的杨鑫,一脸无奈的说道:“早就给你准备好了,你小子自己吃吧,我可是要走了。” 杨鑫看着桌子上放着的,鸡蛋饼说道:“行了,你小子走吧,不用管我。”说完话就拿起鸡蛋饼大口吃了起来。 王宇看着大口吃着鸡蛋饼的杨鑫,摆了摆手就转身出去了。 你还别说咸鱼买这个鸡蛋饼还真挺不错,不光是加了一个鸡蛋、还加了一根香肠,味道就是比自己买的什么都不加的好吃多了。 其实王宇这个小书店并不大,不过他店的地址太好了,对面就是一家医院,后面就是一排的高级写字楼,最主要的这里紧挨着公交站点跟天桥,店门口人流量那是络绎不绝,虽然看书买书的人不多,可是架不住这店是人家自己啊,怎么干都是陪不上。 杨鑫在收银台上做了一个早上,也没有见到一个客进来,看来咸鱼这个小店的生意确实不太好,就在杨鑫坐着都有些打瞌睡的时候。 店门终于被人打开了,一位年轻靓丽的白领丽人走了进来,来来回回的在书架上看了好几遍,才说道:“老板你们这里有没有关于盗墓的小说或者是什么书籍的!” 杨鑫一听就是一愣,说道:“我们这里的书都在书架上呢,没有什么盗墓的书籍。” 这位白领丽人一脸疑惑的,说道:“不会吧!怎么会连一本有关盗墓的书籍都没呢!” 杨鑫想了下说道:“你是不是要买关于考过方面的书籍吧!” 白领丽人摇了摇头,开口说道:“不是考古的,就是盗墓的还有血尸什么的书籍,老板你听说过吗!”
杨鑫听到血尸两个字,就是一愣,小心的说道:“有关血尸的书我倒是在网上看到一本。” 白领丽人一脸惊讶,说道:“老板你在网上看着那本书是不是叫《盗墓笔记》!” 杨鑫笑着说道:“没错就是这本书,不过就是更新的太慢了,才几章看着不过瘾。” 白领丽人一脸生气的,说道:“那个作者确实可恨,昨天都给他打赏了不少的起点币了,可是现在都快到中午他都没有更新,都快气死我了。” 杨鑫一脸尴尬的说道:“我看这位作者应该是个新人作者,写着慢点还是可以可原得。” 白领丽人瞥了瞥嘴,说道:“说的也是,不过这个作者要是敢做太监,我就诅咒他一辈子坐不能人事,好了老板时间也不早了,我就先走了。” 杨鑫看着这位漂亮的白领丽人出了店门,就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下身,自言自语的说道:“以前我怎么没有发现写个小说还挺危险的,这么漂亮的一位美女尽然还诅咒我做太监,这不是要了我的老命了吗!” 杨鑫看着刚才这位白领丽人一脸怨念的样子,连忙拿出了手机打开了作家助手系统,把昨晚上码好的一章传上去,又看下昨晚上又多了三十多个收藏,还有好几位粉丝打赏了,虽然昨晚上那个土豪羊没有打赏盟主,不过还是给杨鑫打赏了50000起点币。 接着有了下作品评论几乎都是在催更的,不过倒是有一位叫做梦梦的读者写道:“作者大大那个血尸好酷呀,可以跟我说说你是怎么想到这么酷的血尸的吗!” 杨鑫就是一阵疑惑,血尸酷吗!活人扒皮成血尸,汗这是恐怖好不好,看了这个叫做梦梦读者的留言,弄得杨鑫也是一阵无语,看来这位女读者还是个粗线条,连血尸这样的东西都叫酷,他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