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缩头
“刘行,你听说没。军方的老大,大将军曹帷要来观看今年的大比。”武法一脸激动。 “哦,你有啥好激动的,他来又不送钱给你。” “怎么不送,你没听说嘛,今年大比的奖励是历史上最丰厚的。团队大比冠军可是有每人一百枚银币,亚军也有五十枚,你赶紧去拿个冠军,就差不多可以还清那些债了。” “这冠军哪里是那么好拿的?” “别假谦虚了,我好歹也是百夫长,这不明摆着嘛。巴松虽然快,虽然猛,但你攻防均衡,玩阴的他肯定玩不过你。唉,不过可惜了,团队赛冠军这个百夫长没有什么特别的奖励,那个人赛冠军奖品可是一把‘贯天’剑——‘剑神’邱冶子成名以后唯一一次批量铸造的剑啊!”说到这里,武法两眼放光,咽了一大口口水:“如果这个能奖给团队赛冠军就好了,你拿到了,我至少可以经常摸摸。” “送你一句话,一切皆有可能!” “草,这不是废话嘛。” 与此同时,军营中一座不大但却是最豪华的小楼里,两位身着锦衣的中年人正靠在躺椅里,一边喝着琥珀色的美酒一边闲聊着。 “今年的新兵里才四个多月,就出现了三位百夫长,真的想不到啊!”那红脸稍胖的汉子说道。 “是啊,最近十年来一共才出了七个,每年最多一个,更有三年一个都没出,那些还是训练一整年的呢。今年倒好,四个月一下子出了三。”另一个白面短须瘦高的中年人道。 “要不怎么说时势造英雄呢,这战事一起啊,天下的妖星就都出世了。对了,马上就要进行新兵大比了,团队大比你看好谁?我们来赌一把怎么样?” “我看好巴松,这小子整个就是周无畏的翻版。除了个性没有周无畏冷傲之外,其他的简直一模一样。当年周无畏也是在四个月过后便成为了百夫长。” “呵呵,确实太像了,不过我总觉得翻版的没有原版的好,不够冷就不够狠,缺了那股狠劲,就不是周无畏了。我看好刘行。” “哦,刘行,感觉太稳了,没有缺点,但优点也不突出。太温吞了,感觉缺少一个年轻人的朝气。” “呵呵,他确实是最均衡的,在这个年纪能有这样大局观的。我的印象里,只有龙在天曾经做到过!” “什么,军神龙在天?不会吧!”瘦高的中年人腾地一下从椅子里弹了起来!他表情凝重,想了想,说道:“仔细一想,真的是像,不显山不露水的!不过,如果他真的是像龙在天的话,那郑兄你可要输这个赌了。当年龙在天虽然也是四个月成为百夫长,但那届的新兵团队大比他可没赢。” 龙在天,在晋国军队里就是神的代名词。两百年前,正是他带着晋军南征北战,硬生生将国家的疆土扩大了五倍,让当时还是一个弱小边国的晋国一下子成为了三川大陆东北角上的一个强国。他还留下了许多以弱胜强的经典战役,他总是在补给和兵力都处于劣势的状况下获得压倒性的胜利。他,对于晋国将士而言,根本不是偶像,而是神! “哈哈,如果能见证新的军神诞生,输你一个赌又如何?单兵大比呢,你还是看好巴松?” “当然,十九岁的年纪,就已经是五重天顶峰了。同样的年纪,军队里的那些高手们还没有这样的修为吧。” “确实,这个实在没有什么悬念。” “听说大将军曹帷会亲自来观看新兵大比。” “是的,战端起了,前线紧张,他作为兵部尚书也理应来给新兵们打打气。再说了,一个新兵营里出了三个百夫长,谁不想来看看热闹?” “说起这战端,可真够蹊跷的,感觉完全是有人故意挑起的,明明两国都处在休养生息的阶段,根本不可能去主动开战。还有,最近国内也不安宁,好多城市都发生了冲击衙门的事情,看来···” “卫兄,打住,隔墙有耳,这些事咱们不谈,喝酒喝酒。” 晋国的新兵大比武已经有了上千年的历史,而这上千年来,晋国也在日渐强大着。现在,周边的国家无一不模仿晋国搞起了自己的新兵大比武。大比分为两部分,分别是团队赛和个人赛。 团队大比一以百人队为基本单位,比赛项目有基本的队列考核,各兵种战术演练和模拟实战的对抗,各自在总分中占有不同的权重,最后得分最高者获得团队冠军。获得前八名的团队将会保留整体建制编入正规军中,而团队中的指挥者则会获得军方的重点关注,列为军官的培养对象。 相对于团队大比,个人比武得到的关注当然更多。个人比武分为基本功考核——射、骑和骑射三样,以及擂台比武。个人比武除了个人荣誉外,也是军方选拔各种人才的大舞台。一万人的新兵里,前一百名都会授予百夫长军衔,而前十名则授予千夫长军衔。除了丰厚的物质奖赏以外,前十六名更可以自主地选择真正入伍后的兵种和部队——也就是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加入谁的部队,成为什么样的兵种。 真正让士兵们最看中的,正是这自主选择权。例如,巴松的梦想就是加入周无畏的旋风营,成为冲锋陷阵的先锋队的一员。有的人则希望成为位高权重将军的亲卫队,一来不用在最前线冲锋,二来和将军更加亲近则会有更多晋升机会。 刘行看中的也正是这一点,正是在确认了这一点之后,他才下定了入伍的决心的。当然,他既不想去冲锋,也不想去拍马,他只希望成为一名军医。 有了三位妖星出世,这一届的新兵大比武注定是最受关注的一届。在众多关注的目光中,大比的日期渐渐临近。 但就在大比武开始的前一天,突然传出了一个重磅消息:刘行病倒了,退出了第二天开始的团队大比。 ······ ······ 团队大比进入了最后一天的比赛。团队大比一共是十天,比赛的前两天是基本的队列和战术考核,随后根据得分确定各百人队的名次。这名次便是之后进行的团队对抗的对阵排序依据。再经过了七天淘汰制的实战对抗,今天将要进行的是团队的冠军争夺战。对阵的双方,便是巴松带领的旋风队和武法带领的破天队。 刘行悠闲地坐在观站台上,静静地看着练武场上两地人马正在进行着紧张的赛前准备。奇怪的是,他的身边居然一个人都没有。平日里那些对他拥戴无比的士兵们虽然坐在旁边,却刻意与他拉开了四五米的距离。在这样的距离下,他们的小声议论自然逃不过刘行的耳朵。 “你们觉得今天谁会赢?” “应该是巴松吧,他成为百夫长的时间早很多。内部各十人队间的战术配合、人员默契度要好很多。你们看,两边的气势也不一样,巴松这边的士兵明显信心更足一些。”
“估计是没什么悬念。唉,你们看那个巴松牛哄哄的,其实就是一个暴力肌rou男,真的论到战术变化,比咱们行哥差多了。” “混蛋,你怎么还叫他行哥?我们都是好样的兵,没有这种缩头乌龟一样的大哥!” “可不是嘛,你看他活蹦乱跳的样子,天天都在这里看比赛,哪里有一点生病的样子,根本就是装病。” “我可实在搞不懂,有什么必要装病。以我们的实力,只要去参赛,冠军肯定是我们的。巴松那头牛虽然猛,但根本就是只有进攻没有防守,不讲均衡。而我们的防守那么好,只要挡住前三波冲击,他们的伤亡肯定比我们多多了,之后再灭他们还不是砍瓜切菜?!” “别激动,你激动也没用,你又不是百夫长。昨天晚上我听到一些事,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缩头了。” “怎么回事?说来听听。”一群人激动起来,一下子围拢到了先前说话那人身边。 “他和巴松都是从云山城来的,两个人以前就有过冲突。他当时被巴松抓住衣领抽了两巴掌。现在不敢参赛,肯定是怕赢了巴松的话,要再挨打。” “那也太孙子了吧!打不过巴松很正常,那变态可是五重天巅峰了。可是,如果是一个男人的话,就应该在战场上狠狠回击对手。你说,如果我们今天打败了巴松他们,那不是等于抽回对方两巴掌了吗?打不过就躲,跟个娘们似的。” “对啊对啊,真他妈的是个娘们,呸!” 军队是一个男人的世界,这里崇尚的是不屈的血性和永不熄灭的斗志。你可以技不如人,但只要战斗至死那你就还是个大英雄。而如果你害怕了,当了逃兵,那就只能是遭到所有人的唾弃。 刘行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过脸向主席台看去。今天主席台正中多出了一个人,将原本坐在正中的虎头军偏将郑爽——一个红脸胖子和新兵营总指挥使卫城——白面短须的瘦高个挤到了两边。 这人是一个身材高大的老者,头发已经花白了,看起来年约六旬。除了腰杆挺得像标枪一样直外,他和一个普通的慈眉善目的老人并没有任何区别。 似乎感觉到刘行正在打量他,那老者抬起头向刘行望了一眼。刘行的身体一震,就像被利箭射中。是的,这老者的眼神十分明亮锐利,真的就像一支闪着光的利箭。 刘行转过头,看向练武场中,此时,比赛已经开始了。 巴松和武法两人的风格极为相似。在之前的比赛中,他们都是仿效周无畏的风格,以凶悍的强攻在最快的速度内冲破对方防御,瓦解对方的战斗意志从而获胜。 在决赛中,两边都没有任何保留,也没有做任何的改变。一上来便集中了全部的力量开始了硬碰硬。而战局,就如人们意料的那样,武法这边很快就陷入了被动。战场中不断地有比赛特制盔甲被击破的士兵退了出来,而武法这边‘死伤’士兵的数量是对方的一倍有余。 武法心里暗暗叫苦,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毕竟这半年来形成的风格,根本不是一下子就能改变的。而且,如果改变风格的话,就变成了以己之短对敌之长,更加不会有胜算。 不管了,战斗至死吧!武法紧了紧手中的钝头钢枪,一马当先地向着对方的阵脚猛冲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