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 霸体!
从情绪中转回,云不凡变得又开始抵触起了蔡如花。当对方说着自己以后要当‘贤妻良母’,但其目光却直勾勾的看着自己,心中不免一阵恶寒。身躯,也是不露痕迹般的颤抖了一下。 于是,云不凡赶紧扯开话题,询问了李小白如何前去天地人三榜之后,便是脚底似是抹了油一般,一溜烟直接先行一步。不高兴的跺了跺脚,蔡如花也是招呼了一声之后,爆力追向云不凡,李小白紧跟其后。 两人的伤势,经过些许时间的调理,虽说未回巅峰状态。但,也有十之八九,仅差不多。再花些许时间,便可回到巅峰状态。 ··· 一处广场上,有着三处相同的地方,那是擂台! 在每座擂台下方,都有个简单的标识,是相同的一块牌匾。三块牌匾上,分别写着‘天’‘地’‘人’三字。而在牌匾上方,皆有一道浅蓝光幕。每道光幕之上,皆有百个人名。他们,便是天地人三榜之中,前百的天骄。同境界之中,属于佼佼者,属于顶尖的。 来的路上,云不凡似是想起了什么。先前见到蔡如花和林坤动手时,身上为何会出现乌金之光。 询问之下才知道,体院之主武动天对于蔡如花这个苗子,可谓是非常喜欢。当然,是另外一种含义的喜欢。所以,为了把她培养起来,武动天可是下了血本。直接便是把自己修炼的炼体决教于蔡如花。而这炼体决品阶还不低,竟是属于地阶上等。 乖乖,这可不得了。 地阶功法,那几乎是对宗门有大贡献的才可修炼。而蔡如花呢?一点贡献都没有,反倒是轻易就能修炼地阶上等的炼体决,想不叫人不羡慕都难。 而看来,武动天这次真是下血本了,是决心要将蔡如花培养到至高点。就算不能培养成千年前的霸天尊者,也要培养成超越自己的存在。 至于这本名为‘霸体’的炼体决,听蔡如花介绍,分五个阶段,为铜体之境、银体之境、金体之境、玄体之境、和最终阶段,霸体之境!每个阶段,则于灵修相同,分为前期、中期、后期、巅峰、圆满。 练就铜体之境,其实力可比肩五行之境的灵修。银体之境对应四象之境、金体之境对应两仪之境、玄体之境对应太极之境、而霸体之境则是对应阴阳之境。至于之后的境界,则是到时再去寻找合适的炼体决,以此继续修炼下去了。 而本身因为混元体的缘故,蔡如花成年便可拥有对抗五行之境修士的实力。因此,这一月之中轻而易举便是修成铜体之境,施展出来周身闪烁着乌金之光。 ··· 四周转了转,云不凡也是汗颜一阵。 广场此刻,人山人海一般,一大群人都围在擂台旁边,看着擂台上那些弟子为了进入榜中前百名,疯狂挑战。甚至有些不要命的,太过贪心,妄想直接一跃向前,直接以无排名的身份,直接挑战前九十的,并没有从第一百名开始挑战。 而每榜之中,除了前十的天骄弟子之外,前十之后那些弟子每日基本不得安宁,天天都要应付其他人的挑战。唯有前十之人身份皆是特殊,宗门给予特权,每七日随机从余下九十名榜上弟子之中,随机抽出一名挑选。当然,排名靠后的可以直接弃权。只不过一日一机会便已用完,剩下的时间便是前十弟子自己的了。 所以,正因为这样,为了每天不这么累,能有时间多多修炼,余下九十名弟子皆是不断修炼。为了能够安心,为了能够进入前十不怕被众多弟子不断挑战,他们也是非常刻苦修炼的。 ··· 暗自摇了摇头,云不凡看向李小白二人问道:“小白,以你二人如今的实力,也算是数一数二,顶尖的。再加上你二人劫数天才的天赋,可不惧五行圆满的人。你们,有没有把握进入前十呢?” 闻言,李小白道:“尘哥,把握是肯定有的,但······这有点挺困难呀!” “何意?” “你看,前十弟子,每日只接受随机弟子的挑战。而随机,这完全是看脸了。就算我能进入到前百名,但我也不能保证能成功被抽中呀!”
“尘哥,小白说得对。这完全是看脸的时候,如果你脸不好,就算那八十九名弟子全部轮流一遍,说不定也会直接跳过你,又从别人开始了。” 闻言,云不凡也是皱眉沉思片刻,道:“确实,按照这种情况的话,哪怕我们想要安宁,选榜中第十一的弟子挑战,或是第一百的弟子挑战,皆是无间断的被后面的弟子不停挑战。这样,又如何能有时间修炼呢?” 话锋一转,他继续道:“而如果不去参加天地人榜,但那碧岭泉是个好地方,是绝对不能错过的。唉,纠结呀纠结~” “唉~~” 说到这,三人皆是对视一眼,无奈叹了一口气。 “快看,那···那不是新晋弟子云尘嘛?” “对,就是刚才击败地榜第十的云尘,我们快过去。” “······” 却在此时,异变生! 不知谁突然喊了一声,四周的人目光齐刷刷的望向某处。而这一处,不偏不巧,正是云不凡所在之地。 下一刻,云不凡三人四周,便是围着人山人海,密封不透。 “尘哥,这···这是什么情况?这···这群人好像是来找你的吧?” “卧槽,小爷也知道都是奔我来的。但小爷好像不认识他们吧?为什么,我名气会突然就这么大了呢?” 云不凡和李小白相视对望了一眼,暗中传音。接着,前者便是看向四周尴尬道:“那啥,那个各位师兄,不知来找师弟所为何事呢?” 人群中,走出一位气宇轩昂的青年,眼神中尽是看猎物般的贪婪,问道:“你···可是先前击败地榜第十,林坤的爆菊阴魔,云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