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来客人?
对于那些处于睡梦中的人们来说,夜晚,就好似那天上的流星。 才刚刚降临,醒来时却已悄然消逝。 只余下一抹鱼肚白在遥远的天边,徒生感叹。 一轮火圈照常上班,挥洒光明照耀大地。 当林墨缓缓地睁开眼睛时,窗外却早已褪去火红,变为白炙。 揉揉泛着些许泪水的眼睛,又打了一个尚未满足的哈欠,林墨这才抓起床头柜上放着充电的手机一看。不过这一看,他却顿时睡意全无,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原因无他,只因现在,已经是早上九点了啊…… 回想起昨天正午冒着烈阳前进的‘恐怖’经历,林墨就不禁打了个寒蝉。 幸好昨晚的事情他解决得够快,除了因看星星看入迷,而稍稍花的时间多了一点以外,其他倒是很快就搞定了。因此两点不到,他就已经躺在了自己柔软的床上,沉沉的陷入梦乡。 搓了搓脸,让自己完全清醒之后,林墨手脚利落的下了床,穿上拖鞋,走向了房间里的卫生间,准备先把个人卫生搞定。 十分钟后,林墨已经穿戴好了今天的衣物——一件黑色短袖,一条白色休闲裤,来到了一楼餐厅。 今天是周四,林影倩这个还是高中生的丫头早早就出了门去了学校。不过,林墨却并不担心自己没东西吃。 因为在来到一楼的时候他就已经看见,像往常一样的,餐桌上正静静地摆着一份meimei在出门前,特意多帮他准备好的爱心早餐。 一个煎蛋,金灿灿的还黄里透着一丝嫩白;两片土司正好可以填饱他的肚子;最后,一杯牛奶最为餐后饮品,绝对是再好不过了。 嘴里咬着香喷喷的柔软土司,林墨不由的露出了一丝窝心的笑容。自家meimei虽然那张小嘴毒了点,但从每天早上不管他多晚起来都能看到一份早餐这一点来看,说明在她的心里,还是有自己这个哥哥的嘛。 一边很是自我陶醉的想着,林墨往嘴里送东西的动作也不慢,五分钟不到,便已经把盘子里的食物给消灭干净。 大气的一口喝光牛奶,接着林墨又把盘子给洗干净放回餐柜里后,随意的拿纸巾擦了擦有点油腻的嘴,便直接出了门。 感受到周围蓦然升温的空气,林墨呲牙咧嘴了一番。不过还好,九点多的阳光还没有昨天正午时分的那么毒辣,恩,他还能挺得住。 走到车站,上了公交车,这个时间点,其实坐公交车的并没有多少人,而且路况也还算畅通。所以才刚到十点,林墨便已经坐在了梦墨侦探事务所的办公室里。 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林墨照常把空调打开,然后潇洒的摆出了老造型——两只脚交叉着高高放在办公桌上,接着才拿出手机,准备开始混过这新的一天。 嗯,没错,就是混。 这种日子对于那些喜欢到处闯荡打拼的人来说,肯定会感到浑身不舒服,因为实在是太闲了。 然而林墨却觉得这种悠闲的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反而过得滋滋有味。 前些年,他觉得自己已经把这辈子改动的都动完了。 而且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每天和青梅竹马打打趣,晚上再吃着可爱的meimei做的晚餐更幸福的了。 所以,林墨对于自己的生活,无疑是十分满意的,当然,前提是那个不知名的银发少女,没有把他牵扯进‘死神’这一诡怪行业的话…… 每每想到这里,林墨就忍不住想要翻白眼。 他觉得自己哪一天捉到了那个神秘的银发少女的话,一定会忍不住把她的小屁屁打开花的。 当然,想法很好,但这句话林墨也只能放在脑中YY一番罢了。 关于那个银发少女,他可是在过去的时间里足足找了三年之久,却到现在都依旧没有得到丝毫有价值的线索。以后能否找到,都还是一个未知数。 但有一点林墨可以确定,那个**……绝对是狱界人! 不然,普通人类是绝对不可能拥有连他都无法看透的身法的。这点自信,林墨还是有的。 还有那把诡异的血色镰刀……其中奥秘,他可是至今都未挖出丝毫来。 这让他在过去的三年来,一直单纯的把那把镰刀当做‘引魂入狱’的媒介在使用。 但林墨却隐隐间有种预感,那个镰刀的威效……绝对不止如此简单而已! 这股预感让林墨时常心像被猫给挠了一般,想要解开镰刀的秘密,却又始终不得其法,简直是欲罢不能,心痒得很。 所以,如果说找到银发少女问明白一切是林墨的人生目标的话……那么解开镰刀的秘密,算是林墨的另一个稍稍次之的目标了。 有的时候,男人的好奇心,以及对于神秘事物的探知欲,可是完全不下于女人的,甚至还犹有过之。 君不知那些狂热的科学狂人大多都是男性? 在林墨的眼中,时间的流逝,就像是一场捉鸡。 你越急着赶它追它,它就跑得越快。
但如果你慢悠悠的走过去,它虽然也会躲,但却比前者温驯得多。 它没了警惕心。 届时只要略施手段,一只鸡而已,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样一来,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有没有费太多的劲,当真是两全其美。 别人对此是怎么看的林墨不知道,反正当他放下微微发烫的手机,并慵懒的舒展着僵硬的身子时,只觉得这一天过得很是满足。 瞥了一眼窗外再次变得昏黄的天空,林墨砸吧了几下因吹空调而显得很是干燥的嘴,拿起桌子上下午买来的饮料一口把剩下的那一点全部干了。 随手把空瓶子扔到角落的垃圾篓里,又起身把空调关了,并打开身后的窗户后,林墨这才重新坐在椅子上,一边享受着温热的微风温暖着自己略显冰凉的身体,一边眯起眼睛,照例开始等待女王大人降临。 不一会儿,一阵脚步声忽然从外边通往侦探事务所的楼梯处响起。林墨竖起耳朵仔细一听,却忽然睁开眼睛,皱了皱眉。 那脚步声……不是他所熟悉的轻巧的凉鞋声音,而是皮鞋摩擦地面发出的声音。 而且从稳重并均匀的节奏来看,那是一个男人——一个身手还很不错的男人。 虽然还远远不及他,但在普通人中,已经算是很厉害的了。至少单从这对脚力的控制来说,空手搏斗三名身材健壮的成年男子应该不在话下。 至于拿上武器会是什么样子,使用的又是何类武器这一点……林墨倒是还没神到没看到人就可以凭空猜出来。 不过这不是重点,林墨并不担心对方能够威胁到自己的生命。 或者说,这世上能够打败他的或许有那么一撮,但要谈威胁生命,估计只有站在巅峰的那么寥寥几个罢了。 至于现在这个脚步声的主人,那是完全不入流的。 他在意的重点是……这种人,来自己这个三流的小侦探事务所干嘛? 或者说……有何目的? 想到这里,林墨虽然依旧慵懒的坐在椅子上。但他盯着侦探事务所门口的目光,却渐渐地变得凌厉了起来。 莫不成…… 他早年的那个身份,被什么人发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