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火焰烙印(上)
于是本打算硬抗一击重拳的魔剑士临时改变策略,马上终止念诵到一半的火系魔法,改成一个简短许多的咒语。这个咒语并不复杂,连不擅魔法的阿仑听知道它的名字——加速术。 阿仑的双眼眯成一条线,嘲弄的笑容填满他英俊的脸蛋:加速术的速发性确实有利在这种环境下施展,但多半施放在近战队友身上,对于迟钝的魔法师而言,加速术没有多少作用。 阿仑不用看都猜得出雷诺肯定主修智力,次修魔力,剩下的辅修是速度,再加上3级加速术的6%速度提升,也不会超过选择次修速度的阿仑。这样的结果也就无谓地延缓受攻击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0.5秒,根本于事无补。 一念至此,阿仑强有力的一拳带着拳风呼啸而至,落点正是雷诺的后背心处。阿仑相信,自己全力一击足以重创几乎没有防御可言的魔法师。 但他错了! 铁拳没有击在预料中的魔法师身上,而是直接穿过雷诺开始模糊的身体,拳头上没有任何着力感,显然打空。还未等他回过神来,左肋处的一阵刺痛令他微微皱眉,但始终没有减缓他的速度。 待站定,雷诺早就不在他的视线中,这位古怪的“魔法师”已经绕到他的左后侧,正手举重击他左肋骨的史诗级法杖咏唱咒语。 “该死,还是让他得逞了。”阿仑明白与魔法师战斗的第一要诀是不让对方有施展魔法,尤其是强力魔法的时间,所以在战斗拉开序幕时就首先抢攻。 虽然计谋达成,谁料对方也不是省油的灯,辗转间便找到突破口,以诡异的速度避开雷霆一击,并转到阿仑的死角处施法。 短短一秒时间的间隔足以改写魔武战的结局。 不知为何,本该欺身近战的阿仑竟然选择了后退,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要特意去和一个魔法师拉开距离,这等于是给对方更多的可乘之机。 台上懂行的观众也都摇头叹息,为阿仑的失误而叹息。主动与一个魔法师拉开距离,无异于授人于柄。 唯有坐在贵宾厅里的海虎用钦佩的目光盯着闪退中的泰拳高手,他竟然仅凭意识察觉到雷诺蓄势待发的火爆术,如果选择冲上去的话,正中雷诺下怀。 一圈火焰冲天而起,如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将雷诺保护起来,而外围两码内都被火焰席卷,阿仑的视野很快被烈火完全填充,无数的火舌****着他紧绷的皮肤,在上面留下一道道灼伤的痕迹。 一惊之下,阿仑非但没有停下后撤的步伐,反而以更快的速度向后退去,直到退至竞技场边缘。 当后背裸露的肌肤贴着冰凉的围栏墙壁,阿仑这才停下喘气。刚才实在是太惊险了,一般来讲群攻魔法的杀伤力不会太高,可从一块块烧伤处传来的剧痛给他上了特殊的一课:不要以常识去揣摩一个胆敢在竞技场挑战拳手的魔法师。 雷诺则在暗自惋惜,启动魔斗轮回的火爆术威力随着等级的提高越发强大可怕,但与之相对的,施法时发出的无形威压往往让有敏锐第六感的强者知难而退,常常一击难成,平白浪费五点宝贵的斗气值。 启动魔斗轮回的火爆术余焰还未消退,一个个阴阳顿挫的字符从核心处敲打阿仑的心扉。 “不好!”阿仑大叫一声,身体迅速膨胀一圈,刚才还灼伤累累的肌肤变回原来的古铜色,没一会儿又转为铁青色。 “钢筋铁骨?”雷诺心中浮现一个问号,钢筋铁骨作为防御技能确实有它独到的地方,可副作用同样明显,一旦启动,玩家身体处于高度僵直状态,别说反击,就是动一下尾指都难如登天。 明着防御,实则挨打,只有处于绝对劣势无从还手的玩家,才会被迫使用。 答案很快揭晓,处于高度僵直状态的泰拳高手竟然动了,铁青的肤色说明还处于钢筋铁骨状态,即便雷诺发动强力魔法攻击,钢筋铁骨的效果是将伤害降低75%,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高僵直状态可以让阿仑的一切行动不会受到魔法攻击的影响。
一个足球大小的火球在法杖的挥动间落下,正砸在不顾一切冲来的阿仑身上。炙热的火球像是打在一块坚硬无比的钢板上,碎得四分五裂,无数星星的碎焰片如雨般溅射在竞技场地上,余热竟将周围土地灼得丝丝冒烟。 可奇怪的是咏唱声并未因火球术的施展而终止,难道魔法还没有结束吗? 阿仑不及细想,人已在近前。 铁青色的臂膀直伸向雷诺的咽喉要害,对方竟然连魔法防御罩这种最基础的防御手段都没有,便直接握住咽喉。 可惜的是,雷诺的最后一个魔法音符就在此时五指扣紧前一惊完成。 阿仑早就有两败俱伤的觉悟,五指并未因魔法咒语的完成而放弃。可就在他准备发力扭断脖子的时候,雷诺猛地一吸气,喉结一滚动,堪堪躲过那必中的一抓。 雷诺使出超越魔法师极限的速度向后闪避,只在阿仑的五指尖上残留下几片喉间的皮肤组织。 一招落空,临场经验丰富的泰拳高手展现出他强悍的一面,竟不用换气,仅凭双足点地之力将七十五公斤重的身体弹向急速后退中的魔剑士。 意思很明白,绝不给对方施法时间和空间。 阿仑的战术在魔武对决中无疑是正确的,单以威力而言,格斗家的杀伤力远不及魔法师的魔法伤害,可在狭窄的竞技场中,尤其还是一对一的比赛,魔法师绝对不是格斗家的对手,甚至和任何近战职业交手都占不到丝毫便宜。 要知道,越是威力强大的魔法,施法时间越是冗长,没有队友的掩护,魔法师是无法真正发挥自身的威力。 只有极少数高阶魔法师在借助传奇级别的装备情况下,还有一战之力。 前提是能够为自己争取足够施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