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赢者通吃
十位游击一路纵马疾驰,蹄声如雷,狂飙如风,来到这座小石头城。 十万飙风铁骑的大营就设在这座远离元武腹地,突兀的耸立于草原上的四四方方的小石头城之中。 小石头城很简陋,简陋的有一点萧条,城墙由巨石堆砌,城内的一应建房筑屋的材料也都取材于石头。 平时坚固耐用又防火,战事一起则是牢不可破的营垒和唾手可得扔下去毙敌的重武器。 此地距离高兰很近,原本无城,不过是一片荒芜,乃是战功卓著的武安王,亲自督导砌石建造。 武安王乃是当今广武大帝的三十九弟,十五岁从军,十六岁斩敌将,一路从元武东北杀高兰蛮子至西北境,累积军功为大将军王,灭大小部落三十余个,碾碎高兰外线三十余边城,镇压西北深山之蛮夷十六族,斩二十将杀两王,是赢氏帝族近百年来战功彪炳,无人能及的骁将。 尤其是二十年前,北境雄关大会战,武安王提一旅锐骑,突破敌营,横扫千军,战绩耀眼。 那一战精锐铁骑的幸存者也造就了今天飙风铁骑的雏形,从此武安王带着这拨人马筑城西北,在于高兰人的交战中,越打越强,才有了今天飙风铁骑的十万规模。 这座石城见证了武安王的崛起和丰功伟业,也是元武帝国对好战的高兰人的武力威慑,它突兀于长城之外,就像是坚盾前方的一根锐利矛尖,抵刺在高兰的胸口,因此得名尖矛城——不服气的高兰人当然称之为石头城,它也名副其实是石头做的。 穿过宽阔厚实的城门洞,一条青石铺出来的主路径直通向大帅府,帅府的左边是鳞次栉比屋檐相连的骑兵营,右边是宽敞阔大的练兵场。 所谓的小石头城,其实就是一座筑石为壁垒,架木为营帐的大兵营。 士兵吗,总是离不开兵器护甲,而兵器护甲可都是铁制,来源于铁匠铺;士兵也是人,自然离不开吃喝拉撒。 所以大路两边的各种吵声震天的破败门面,小店商铺都是为大兵服务的,尤以铁金铺,酒馆最为兴盛。 今天与众不同,大路两边原本吆喝吵闹混作一团的酒馆,还有没日没夜叮叮当当个不休的铁匠铺子都悄无声息。 与大军集结肃杀一片的军旅气氛不同,在将逝的天光下,安静之中透着一份祥和与慵懒。 路面干净的一尘不染,虽说这青石大路每天都有兵卒打扫,干净是干净,但今天这路面似乎被打扫了千百遍之后,又用袖子给抹了一遭,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贵气。 路的尽头那一抹平淡的不起眼的青和灰,被黄金甲胄渲染成一片金灿灿的夺目颜色。 金盔金甲反射西下天光,军容整齐肃杀。 这也是帝国最精锐的金甲御林军。虽然仅仅只有一百位,但他们都身份金贵的高手,拱卫皇城重地,寻常难得一见。 尖矛城偏远又在作战的前方,很少有远自京城的贵客。 但凡有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灭国劲旅的调动,封侯拜相的主将升迁,或者伏尸百万的大战在即有大帝亲信的钦差驾到,基本都不会是好事。 主政西北的大将军王,当今广武大帝的排行三十九的弟弟,武安王,端坐在石路尽头主位,露出黑色甲胄的脸庞,面色冷峻,似有不悦。 十位骑兵大将披甲执兵陪侍在后,而替午安王把盏的掌印大将林功藏,神色焦急地不停望向城门。 客位上是一位银发无须,手持拂尘的苍老太监,神色甚是安详。他的装扮是一身的锦缎白衣,白袜白鞋。 他是李公公,皇帝信赖的近侍,三朝老奴,从广武大帝登大宝至今,没有令大帝心焦的大事要处理,轻易不会离开京城。 大红鹰出城传讯到今天已经是第二天。 本来就交浅言浅的主客双方,初次见面时的流于表面的热情敷衍过后,情绪像桌子上的那杯掌印大将斟满的茶水,本来热络沸腾,现在已经冷却安静。 在李公公的身后是被称之为左秃鹰右獒犬的两位得力内侍,旁边十位金甲金盔的御林军统领与十位骑兵大将遥遥相对。 御林军统领金南安的肩膀上的一只大红鹰,正在啄食统领喂给它的鲜rou。 这只大红鹰,体型硕大,一看就是矫健善飞的良禽,它的小腿上拴着一节用于传讯的细细竹管。 “第二天啦!”双手插袖躲避的秋寒老公公喃喃自语。 进入九月份,南方还是小阳夏,这西北的寒意已经能够浸入骨头里,想要御寒再简单不过的是添加几件厚实的衣裳。 衣着单薄的他,虽然裹在体贴下属为他披的一件白狮皮的厚实软披风之下,奈何还是手冷。 而一向与他朝堂不对付的大将林功藏对他这份遭遇视而不见,没有为他去做那件吩咐一声就能完成的简单工作。 心知肚明的武安王也没有怪罪林功藏公报私仇。 这老太监万里迢迢,不辞劳苦地赶到这座不起眼的西北小城,干的正是不讨人喜的勾当。 老太监好面子,没有当着寒冷钢铁覆盖之下的大将军王武安王和掌印大将林功藏的面,示弱的默运玄功或者取出异宝驱寒。 “人选众多,也没有必要就非得是他,如若赶不及,改换一下次序,只怕结果都一样。”飙风铁骑的缔造者及统帅武安王道。 “只怕有人不肯,不然也不需要这番大阵仗。”掌印大将望着城门口,铁青着脸道。 这句话似乎别有所指,是说大将军王急招游击的手法过于霸道夸张,还是暗讽阵容豪华的金甲御林和老太监? 一生戎马,被太阳晒得皮肤黑如锅底的武安王的大黑脸,依旧淡然,看不出异样,但老太监的嘴角若有若无地抽搐一下。 “在游击营多历练几年,说不定还真可以结果不同。”掌印大将补充道。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长幼有序,岂可悖逆。”老太监声音轻而细却不容反驳。 “哪就等着啰!”掌印大将的声调略带嘲讽。 “可这都第二天了……”老公公嫩如莲藕的右手,不耐烦地捋一捋白如新雪,细弱纤丝,由数十冰蚕吐血而成的拂尘。 “公公放心,十万飙风铁骑,军纪严明,令行禁止。召唤归队的将令一出,各路游击守着金山银山,也必定弃之而归营,就算遇到火海刀山,也必将纵马急返。 武安王可以不安抚身份尊贵的老太监,但他绝不允许有人质疑飙风铁骑的铁血军纪。 “哪就再等等吧……”老太监声音阴沉地道,“希望陛下不要等不急……” “来了!”一直目视城门的掌印大将,不客气地打断老公公的絮叨,喊道。 下马进城,赵猛跟随十几位游击想要拐弯转去营房,但哲子执缰在前,一马当先,朝着石路的尽头走去。 “这边……”赵猛停下脚步提醒道。 哲子回头报以鬼脸,挑衅地朝他勾勾手指头,继续走向那张熟悉的脸。 赵猛皱皱眉头,不甘示弱,牵马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路边持戟而立的卫士,甲胄的金灿灿反光让他有一点睁不开眼。 吴老大也无声得跟在后边,他对这个报名不报姓的神秘少年,有诸多猜测,难道是真的,他姓赢?看他的去向不言而喻,答案不久就会揭晓。 整个小城似乎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哒哒的马蹄和军靴踏地的声音。 路边兵卒的目光都注视在这奇怪的一老二少身上。脚步稳健的哲子似乎很坦然,赵猛却感觉有点迈不开步子。 “是老十四吗?”常年军旅的武安王,面色黝黑,身穿黑盔黑甲,站起来就像是一座黑色的铁塔。他声音洪亮,回音在小石城的街道回荡。 “我是赢哲,三十九叔。”少年回答。 赢哲这个名字好呀,那一年他坐在一位老人的膝盖上,老人一手擎着个小茶壶哧溜哧溜的喝茶,一手搂着他的小腰,告诉他,“赢哲”这名字的寓意是:赢者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