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轻松击溃
“怎么还不进攻”李贤疑惑的看着施彭毅。 “等他们进攻啊。” “你到底会不会打仗!?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懂不懂,蠢货!对一帮乌合之众你还等他们进攻,你被解除指挥权了,要不是考虑到让你练兵,我早就一个人就搞定他们了!”说完李贤腾空而起,“噌”的一下朝强盗密集的方飞去。 “二条路,一条是做我的奴隶,另一条,就是快滚!给你们三秒时间考虑……”李贤使用扩音魔法嚣张地说道。 这时候强盗人群开始sao动,对他们这些普通强盗来说,敢跟正规军拼命,却不敢和魔法师战斗,因为他们对魔法师已经有了心理阴影。 “射他,慌什么,射他!”一个大胡子喊道。 几十支箭稀稀拉拉的朝天射去,李贤轻松的地闪开了这些箭支,紧接着从戒指中拿出“雷鸣”。这场战斗主要为了立威,这是双方面的,同时也是震慑自己那群手下,毕竟新来的人之中,很多人没见识过他的实力。 “时间到!”随着李贤宣布开战之后,一大片刀气从李贤的“雷鸣”上发了出来,冲到了人群均密集处。 可以说效果和李贤设想的一样惊人的,“雷鸣”自带斩断属性让所有被刀气伤到的强盗最低是肢体分离的重伤,大部分都是被分尸的效果,血rou模糊,内脏和碎rou洒落了一地,瞬间被刀气斩杀的强盗附近,所有没被刮到的强盗的腿都软了…… “太TM吓人了……”石头小声嘀咕道,附近的人都深有同感的齐齐点头。 王晶王静姐妹则满脸迷醉,此刻的李贤犹如神一般,站在半空中,刮起的风吹的紫色长袍沙沙做响。 施彭毅和新加入李贤队伍的莽族战士则露出了恐惧的目光。 “雷鸣”直接撂倒了大群人,众山贼哪见过这种阵势,慌忙开始逃跑。 “你们这群蠢货,以为在百老汇看歌剧吗!?上啊!”李贤大喊一声。 众人这才醒悟过来,重骑兵在这几天施彭毅的训练中也有点样子了,虽然还不整齐,但至少有了队形,十人一排,平端起了长枪,在战马的嘶喊声中,开始跑动。 看到对方出动了骑兵,这些强盗也知道这时候逃跑的只会死得更快,话慌乱之下匆忙掉头,几百个强悍的盗贼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发出狂叫。 可是重骑兵根本不在乎,同一时间重骑兵们也发出巨吼:“杀!”马蹄如雷动,整齐的队列象一面黑压压的墙般急速压向这伙盗贼! 重骑部队到了盗贼们不到一百米距离的时候,莽族头领兼重骑兵团长的石头开始发号施令,粗糙的声音传遍战场的每一个角落:“长矛压低!” “刷”的一声,战马上的骑兵们干脆利索地完成指令,并且马速丝毫不减。这些重骑兵们开始压低身体,长矛整齐的超出马身一米半的距离。 两伙人的距离越来越接近,九十米,八十米,七十米…… 当双方的距离还有五十米的时候,莽族重骑兵们突然呐喊一声:“杀啊!”一夹马腹,战马加速朝强盗冲去。重装骑兵恐怖的冲击力开始显现,石头虽然武学不怎么样,但控马还是挺不错的,力气也大,只见他左手拿枪,右手拿剑,每前进一步必倒下两具以上尸体,杀到兴起,还拿枪直接挑起了一具敌人的尸体,漫天血雨的情景说不出的血腥。 施彭毅带领的一百个重装步兵,紧紧跟在石头带领的重骑兵的身后,砍杀那些幸存的盗贼。 亚历山大和亚当斯,好整以暇的守护在王晶姐妹的附近,他们可不认为这群强盗值得他们出手,只剩下自认为头号走狗的卡文迪许在考虑着这些人的价值,按照唐朝的法律,袭击皇族的人将全部被绞死或者沦落为奴隶。 李贤则明显和卡文迪许是同一种想法,此时已经飞到了最前面,几道冰墙档住了强盗的去路,“放下兵器,跪在地上,乞求我的饶恕!”李贤又放了个扩音魔法大声喊道。 “放下兵器,跪在地上者不杀。”追杀过来的李贤的手下们也跟着一齐呐喊道。 面对退路上仿佛神一样的男人,强盗们没有丝毫犹豫,纷纷抛下兵器跪在了地上。石头直接跳下了战马,放好武器,挥舞起了长鞭,把强盗们赶在了一堆,嘴里还喊着:“你们这群杂种,没吃饭吗,都跑快点。”现在他感觉自己像个上等豪门贵族了。 李贤看着地上零乱的兵器,狠狠的踢飞了一把长枪,竟然是木头的,真TM穷。 再看着围在一圈,身穿破烂皮甲的匪徒,不高兴地说道:“你们难道全TM是瞎子吗?就你们这样的破烂强盗也敢挑战我的队伍?谁是头领,自己站出来!” 众强盗互相看了看,一起低下了头…… “不要试图挑战我的耐心!”李贤不满的说到。 石头果然机灵啊,随便抓住了土匪中某人的头发,把他拖了出来,一脚踢向了膝弯,让他跪在了强盗们的面前,手中剑横在了他的脖子上,目露凶光道:“说不说!” “别杀我,老爷,求求你别杀我!”这个盗贼哭着求饶道,说完指着一个满头红发的人道:“他是我们中队长!” “去NMD!”石头一使劲,一剑刺穿了这个人的心脏,一股鲜血直冲石头脸部,看着龙套男死不瞑目才想起给人家个解释:“伟大的,神一样的,大唐世袭文山县子爵,兵部侍郎李贤大人问你们首领是谁,你TM竟然指了个中队长出来,这不是找死吗!?” 龙套男显然还有那么一点点知觉,听到石头解释到了这里,眼一闭,瞑目了。 紧接着石头又拉出了那个红发男,老规矩一脚踢向了膝弯将人踢倒,问道:“蠢货!你们首领呢,别在TM再敷衍李贤子爵!” 红发男此时都快吓的失禁了,作为一个强盗,虽然他也杀人,但没见过长相这么凶恶,身材那么强壮,还他妈这么聪明的莽族人,更过分的是这个黑人太他妈讲道理了,杀完人都要再给个理由。 目光四处扫射,想要快点找出那该死的首领,可越急越找不到,直急的满头大汗。看着凶恶的石头,红发男灵机一动道:“老爷,莽族贵族老爷,别杀我,我知道冀彭祖的秘密巢xue!” 刚想杀人的石头,听到别人称呼他贵族老爷立马手软了,多美妙的声音啊,多动听的嗓音啊,越看这个红发男越顺眼,于是石头立即决定,只要主人不发令,就留着他的小命。 李贤眼睛一亮,道:“冀彭祖是谁” “尊贵的大人,冀彭祖是我们的首领。” “是不是刚才那个叫人向我射箭的大胡子?”李贤问道。 “没错,没错,就是那个该死的冀彭祖!”红发男马上接道。 “你叫什么名字?”李贤问道。 “小人叫松宜年,今年三十岁,六级刺客,以前是卢石城边防军的斥侯小队长,后来得罪了长官,就逃了出来,家里还有一位叔叔一位母亲,一个弟弟小人实在是没办法,才加入强盗的。求大人饶我一命吧。”松宜年竹筒倒豆子般的把个人简历背了下来。 李贤非常满意他的表现,很机灵的一个人,“站起来吧,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手下了,表现好的话,我的斥候队,你就是队长了!” 被李贤收编的松宜年此时非常开心,并没有一般人从自由人成为下人的沮丧表情。自从他从军队里跑出来之后,他就有了被抓回去的觉悟,大唐对于军队的重视程度还是很高的,逃兵被抓回去就是一个死字。现在有机会成为皇族老爷的下人,既可以免去死罪,又可以过上安稳的生活,可比当山贼好多了。 大唐的皇族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李氏皇族开国帝王李世民就有“位之所在,则尊君为重”的说法,就是告诉普通人必须要尊重皇族,这是皇族的“位子”所决定的。 大唐的皇族有两层含义,一个是指作为皇族的这个人,一个是指皇族这个称谓。即使不敬重作为皇族的这个人,也要敬重皇族的这个称谓。 也会有人觉得这种说法是奴性的表现,但唐朝大多数人觉得敬重和奴性是两个概念,而且尊重皇族本身就含有两层意思,一个是敬人,一个是敬位。你可以说出不敬人的理由,却说不出不敬位的理由,所以在唐朝,你可以不敬作为皇族这个人,但一定要敬皇族这个位。 位子,正是唐朝权力与秩序的象征,当我们把这些位子与位子上的人分开来看的时候,位子是组织权力与秩序的象征,并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理解的官位。比如宰相、尚书、侍郎等等,它与上面坐的是谁没有关系。只要你是组织中的一员,你就要对组织中的位子给予应有的尊重。 松宜年知道,军队的逃兵最受这些皇族们欢迎,只要把家庭情况一介绍,基本能得到任用。毕竟有军队里训练的经验,要比小白强多了。其实这些皇族们最擅长的就是占帝国的便宜,挖帝国墙脚,一有机会就从大唐的正规军里挖人。相当于现代社会高薪聘挖其他大公司的墙角。 像松宜年这种平民想要成为贵族只有两条路,一种是进入豪门当差,如果干的好,很多世袭大贵族都会提拔他们成为低级贵族,不过可能性非常非常小。首功历来都是伟大的皇族成员的,次功肯定是世袭大贵族的,然后还有普通贵族,长官,副官,到小兵这基本什么都不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