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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轩本意是喊住正在拍戏的几个人,问个明白,然后回医院办理mama手术的事宜。不曾想那黑衣人速度快得超乎寻常,在一回头的瞬间,与左轩撞了个正着。 左轩只感觉一具柔若无骨的身躯扑入了自己的怀中,那随风舞动的青丝,如飞天仙子的广袖般掠过他的鼻稍,发出阵阵清香。他想用力稳住自己的重心,却奈何对面速度太快,二人一道摔倒在地,缠绕在一起,并顺势滚入了道路旁边的芙蓉花林。左轩浑身酥软,那凸凹有致,软若凝脂的身躯让左轩忘却了地上尖石树枝的刺痛,仿佛置身瑶池仙境一般。二人一路翻滚,惊动了还在梦靥中的醉芙蓉,此时晨雾已经散去大半,洁白的醉芙蓉花瓣随着柔和的朝晖,如雪般片片飘落。左轩只感觉鼻子所能嗅到之处,芳香四溢,沁人心脾。待定睛一看,只见眼前女子约摸十七八岁,身着一身黛黑色夜行衣,绛唇被一块蚕丝黑巾裹住,只露出一双清澈干净的眸子,如春水般清波流盼,又长又密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随着那女子的呼吸轻轻的扫过明眸下面的卧蚕。此时左轩双臂正搂抱着那细若无物的腰肢,双手没能忍住内心的冲动在那浑圆的臀部轻轻摸了一把,那女子眼角绯红,尖叫一身:“无耻登徒子!”(注:“登徒子”出自宋玉所写的《登徒子好色赋》,古人将其作为好色者的代表,“登徒子”一词因此赋变成好色之徒、色狼的代名词),使出浑身力气提掌朝左轩胸口劈去,左轩中掌后,被震到了丈余远的一丛蒿草里面,一口热血喷涌而出,幸得周围都是芙蓉花枝,将这掌力削减了几分,同时左轩酷爱运动,体格也耐打击,要不然定当场毙命无疑。那少女挣脱了左轩,踏步至蒿草丛,待要发第二掌,却见眼前的男子衣衫褴褛,憔悴不堪,嘴角的鲜血不住地往外冒,顿时心有不忍,挥起的右臂,又缓缓放了下来。左轩感觉胸口阵阵剧痛,深刻地明白了两件事情,第一这他妈不是在拍戏,第二这他妈也不是在做梦。只是这汉服,这秀发又怎么解释,难道进入了别人的身体? 那少女起身直往大路奔去,还只走了十几步,玄武七宿就已经追至芙蓉花林,将她团团围住。为首的一人横眉虬髯,面若重枣,中气十足,举止沉稳,正是七宿中的老大,姓吴,名信,字伯诚,外号“斗木獬”,只见他微微颔首,朝那黑衣女子正色道:“宵小狂徒,还不束手就擒!” 黑衣女子蔑笑道:“吴信,无信,果真是如此不讲信誉!你我约定一炷香的功夫,猜出我的师门,却如今时辰早过,竟然还安插如此登徒子在此设伏,陷害于我,莫不怕传出江湖,令人耻笑?” “哼!若论阴谋诡计,我兄弟七人加起来怕也是不及姑娘半分。鄙人与姑娘约定比试招术,姑娘却不出一招半式,仅凭轻功之利,戏耍某等。我兄弟七人受圣君委托,承蒙侯爷厚爱,护卫皇家重地,岂能任尔等鸡鸣狗盗之徒肆意妄为?鄙人念及我玄武门微薄的名声,方才答应与姑娘过招,不曾想姑娘如此戏耍某等。念尔夜闯定王山,行此暗室苟且之事,定是怕辱没了师门,才不敢使出汝派招式!哼!姑娘轻功了得,某等望尘莫及,当今江湖,有如此轻功着,也不外乎三处,洛阳白马寺,定王台朱雀门,句容茅山道派。”吴信边说边环视一下周围,却并未见到除黑衣少女以外的另一人(左轩已隐没在了蒿草丛中),只道是这鬼精灵丫头片子又在使诈,因此多了几分提防。 “吴老头,你倒是还有几分见识,也不辱没了你‘斗木獬’的名号,但不知我又是属于这三派的那一派呢?” “姑娘属于何门何派,为何人指使,待某等提回侯府,细细审问便知。” “哼!那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那黑衣女子说道,微微一台脚,蹙地一下,如一只轻盈的雨燕般窜到了芙蓉花林的枝头。 “姑娘如此冥顽不灵,那吴某只好得罪了。”吴信冷笑一声,从容地至衣袖掏出一把锋利而又精巧的飞镖,暗运一股气,眼睛瞟都没瞟一下,“嗖”的一声朝黑衣少女的方位掷去,不偏不倚,正中那少女的肩胛。黑衣少女“啊”的惊叫一声,自枝头掉落在了左轩身边。 “卑鄙!无耻!有……有毒……”黑衣女子落地以后,说话间显得有气无力。 “姑娘此言差矣,江湖各门各派,均有安身立派之独门绝学。我玄武门善使暗器奇毒,江湖人人皆知,何来卑鄙无耻之说?弑杀索命本不是鄙派炼制奇毒的初衷,只要姑娘如实招供,让某等在侯爷面前有个说法,吴某定会赠与解药。” “你……”那姑娘欲要再辩论,却已是毒气攻心,刹那间,浑身乏力,昏倒在了地上。 这一幕幕左轩都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据此情形,自己八成是玩穿越了,至于穿越到了什么时候,却依旧还是个谜题。 那吴信径直走到黑衣少女身旁就要提人,说时迟,那时快,左轩强忍住胸口的疼痛,从蒿草丛中冲出,双臂紧紧抱着那少女纤细的腰肢,箭步跑出花林,“扑通”一声,鱼贯跃入了奔腾的江流之中。 “呜……呜……”玄武七宿正准备跳入江中追捕二人,江对岸的临湘城传来了阵阵急促的牛角号声。 吴信大呼:“不好!调虎离山!” 七人赶紧冲回大道,跨上白马,流星般的马步径直赶往临湘城。 且说左轩与那黑衣少女一同跃入江中后,体力消耗大半,才敢浮上水面。然后凭着熟练的水性,拼命朝江心游去,湍急的水流卷着他两往下游奔腾着…… 这条江怕是有几百米宽,现在自己有伤在身,又加上一个中毒的累赘,怕是再好的水性,也要葬身鱼腹了。如今左轩只能赌这条江就是熟悉的湘江,若是如此的话,江中有很多沙洲绿渚,运气好这江水或许能载二人至某一处,这没准就还有一线生机。 上天总算没有置左轩于死地,果然,江水将二人冲到了一个半条江宽,近十里长的天然绿渚上。左轩大喜,抱着那黑衣少女使尽最后一丝气力冲到了绿渚边缘的一片草地上。他放下那少女,全身瘫软在草地上,仰望着湛蓝的天空,长长吁了口气,江水渗透了他的衣服,寒风穿透他的骨髓。 得赶紧生一堆火才行,左轩这样想着,手不由自主地伸向了那紧紧跨在身上的爱包,首先是触到了一个梆硬的物件,掏出一看,却是前几天为了给昏迷的mama吹个曲子去太平街买的一只小陶笛(左轩本不是一个对音律很感兴趣的人,奈何生长在家家户户种竹子,左街右坊制笛箫的湘西。从小耳濡目染,竟然也学会了吹笛奏箫,大学更是参加了笛子协会,乃至于对意大利陶笛、印第安木笛都有了涉猎)。左轩顺势将那陶笛塞了进去,又伸手掏出了一包湿漉漉的黄色芙蓉王烟,打开烟盒,里面除了几根抽剩下的早已经被江水泡发的过滤嘴香烟,还有一个打火机。左轩喜出望外,尝试着连续按了几下,那打火机“噗呲”一声喷出了小小的火苗。左轩赶紧熄灭掉火苗,这东西可是宝贝,得省着点用才行。有了打火机,接下来就是寻找柴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