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生意
沈鸿雪的话,让翎钧心颇好的眯起了眼睛。 这种既能帮他处理掉麻烦,又能漫天要价的“暴利”生意,顿时,便引起了他的浓厚兴趣。 “要多少,给多少?” “不还价?” 伸手,稍稍活动了下手指,翎钧那带着邪气的笑容,让他只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也给人一种危险至极的感觉。 仿佛,他已经准备好了,可以拿来出手的“货物”,现在,只差沈鸿雪一句肯定答复。 “这……生意人,自然讲究个漫天要价,落地还钱……” “若你把价格开的过于离谱,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他们,自然是会跟你商议下,可否赊欠一些,后偿还的。” 沈鸿雪出商贾,自然明白,这种联姻,对商贾来说,是有多大惑。 若非沈家,祖上曾助高皇帝夺天下,得了高皇帝御笔特赦,此时今,也不可能如此做大,每代,皆有子弟入仕。 严格来说,沈家,应算是“官商”。 柳家与沈家结亲,是高攀了沈家,因此,对沈家老爷子的话,柳家断不敢心生忤逆。 之前柳轻心能以嫡妻份,嫁入哱家,亦是因为,她的外祖家,沈家,并不是份位列四等的商人。 需钱养兵,仅仅是哱家最末的一条需求。 若只为图财,平妻份,已足令诸多商贾趋之若鹜,又何必,浪费与其他官宦联姻的机会? “我这里,许有几位二三品大员家的嫡小姐出手,不知,鸿雪那里,可有合适下家接盘?” 商贾,能求娶到官宦人家的庶出小姐,都会被视为“祖上积德”。 嫡小姐? 开什么玩笑! 若当真,有这等好事,那些富贾们,便是砸锅卖铁,休妻灭妾,也要为这种机会,挣个你死我活。 讨价还价? 不存在的! “这种货,自然不愁卖。” “只是,你确定,做这么大的‘生意’,不会给你自己惹麻烦?” 钱,是好东西。 但也得有命赚,还有命花才行。 沈鸿雪稍稍迟疑了一下,抬头,看向了翎钧。 如果,能当真把这“生意”,沈家在商界的地位,定能再上层楼。 可他不希望,为了一点儿外之物,让翎钧惹麻烦上,甚至,牵累到柳轻心。 “瞧你说的。” “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么!” 燕京里,有许多讨厌的家伙,为了与他搭上关系,甚至不惜亲自上门,许诺把嫡出女儿送来给他做妾,做通房。 之前,他已拿年龄说事,婉拒了十几人。 可待到几个月后,他与柳轻心的大婚尘埃落定,那些人,必然卷土重来。 介时,年龄,便无法再作为借口了。 为了后清净,他必须得提前,为这些“苍蝇”准备好,适合她们的去处。 “我即使敢说,要把她们卖了,自然,就有法子,让她们心甘愿,感恩戴德的应承,让她们的家里,毫无怨言。” “当然,为了让金主们觉得物超所值,我还可以稍稍牺牲一下,跟他们有些萍水交。” “只是,我家娘子,痴迷珍稀药材。” “若他们来拜访时,未备好,能入我家娘子眼的药材,守门儿的侍卫,恐不会为他们禀报。” 说罢,翎钧眉眼弯弯的,看向了坐在他边的柳轻心。 他,从来都不是什么乐善好施之辈。 想从他这儿拿到好处,却不付出,与之相应的代价? 可能么? “好罢。” “既然,你有如此把握,我便信你所说。” “一个嫡小姐,你打算要价多少?” 沈鸿雪对翎钧的了解,仅限于他摆在明面上的皇子份和远在西北的粮马生意。 他不想雇人调查翎钧。 虽然,这有助于他更多的了解他,规避与他合作的风险,但凡事,有利必有弊。 他不希望,为了一点未必会到来的风险,伤及他与柳轻心的感。 不舍,为柳轻心的将来,埋下祸根。 “三品以上,嫡小姐,黄金一万两,庶小姐,白银一万两,三品以下,就各自折半罢。” “过门前,货款付清,没钱的,拿能入了我眼的好马来换也行。” 把官宦人家的小姐,嫁给商人做妻妾,这种在旁人看来,难如登天的事,从翎钧嘴里冒出来,却似打个瞌睡般简单。 他要的价,并不算高。 大部分经营有道,敢惦记这种事儿的人,都出得起这价儿。 “彩礼,由买家准备,嫁妆嘛,无论多寡,也都归买家所有。” “成交之前,我会使人寻机会,带买家看货,婚礼当,我会使人送去贺贴。” “需我前往观礼的,可去王府送请帖。” “去不去,瞧我家娘子心。” 翎钧稍稍想了一下。 许是觉得,自己没什么需要补充的了,便把目光,转向了坐在他旁边的柳轻心。 “你们这些家伙,怎能把人当畜生贩卖!” 对柳轻心而言,贩卖人口,是一种非常野蛮的事。 她来自未来,对这种事,可谓深恶痛绝。 之前,她没有发声,只是因为,她以为,这只是翎钧和沈鸿雪,在信后胡说,瞎闹着玩儿的,而非,在谈生意! 可现在…… “娘子,这可就冤枉死我了!” “真正卖掉她们的,是她们的父兄,我,不过是借个势,给她们换个买家!” 见柳轻心面露不悦,翎钧忙跟她解释。 他不知道,为何柳轻心对人口生意,有这般大抵触,但不管原因是什么,他,都不想她不开心。 “官宦家族出的女子,有几个,不是家族牟利工具的呢?” “轻心,你这么责备我们,着实有失公!” 在沈鸿雪的概念里,柳轻心,他的表妹,一直都是那个,看到家里丫鬟犯错挨打,都会掉眼泪的善良姑娘。 在他想来,柳轻心会对人口生意这般厌恶,也该是因为,她觉得,那些被贩卖的女人可怜所致。 思虑再三,沈鸿雪最终决定,换一种,柳轻心能接受的方法,跟她解释,这买卖,其实,并不像她想的那么可恶。 “翎钧说的这生意,虽归为买卖,其实,也不能算是买卖。” “嫁入贵门,固然能让她们收益些许风光,但风光之后呢?” “宅府之斗,后院之争,子嗣夺嫡,一着不慎,就会连命都搭上!” “而嫁给商贾,就完全不一样了。” “那些花费重金,将她们娶进门的商贾,为了能让家族脱离商籍,定会对她们这些‘来之不易’的妻妾,百般疼惜,力求令她们多育子嗣,为家族多备‘希望’。” “纵是将来,她们年老色衰,夫君移旁人,只要,她们家族不倒,或子嗣尚存,那家里,就总会有她们一席之地。” 说罢,沈鸿雪稍稍犹豫了下,最终,决定保持缄默。 他不知道,柳轻心还记得多少以前的事。 也不知道,她对翎钧,这个令诸多燕京贵族恨参半的“煞星”,到底有多少了解。 但他知道,翎钧跟他提“人口生意”,实际上,是在跟他,跟沈家,表明一种态度,他,对柳轻心的态度。 没有人可以取代她。 连与她相争,令她委屈,都不行。 而他,作为沈家人,理应,或者说,必须,给翎钧一个,衬得上他诚意的回答。 “若这些女人,都是如你说的这般,逆来顺受,苟且度之徒,被卖给谁,好像,还真就没什么太大区别。” 在柳轻心的概念里,女人,最应该具有的,就是自之心。 趟无自之心,自尊之气,别人,又有何能,对其施救? 这就好像是患病之人。 若这患病之人,自己都没了求生意志,一心盼死…… “罢了。” “你们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去罢!” 想明白翎钧和沈鸿雪的话之后,柳轻心自嘲的笑了笑,仰起头,看向了颇有些灰暗的天空。 这里是古代。 生活在这里的女人们,大都被三从四德束缚,甘愿,甚至以成为对家族有用的人为荣。 她这样的“疯婆子”,怕是翻遍一座城,也寻不出几个的。 “我只盼,你们在做这生意的时候,别伤天害理。” “若有女子,有心意所向之人,那得其倾慕的人,亦愿与之相守……” “莫为三寸之利,毁人姻缘。” 人,总得为自己的喜欢,付出一些东西。 若一人,连对抗自己命运的勇气都没有,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当真喜欢? 极无惧。 恨极无畏。 喜极无怨。 怒极无智。 这是她自恩师手中接下,象征传承的玉牌时,恩师给予她的教诲。 …… 吃过饺子之后,白发老者就客气的跟李素告辞。 为“地主”的李素,亲自帮他挑选了马匹,并将他送出了江南大营。 临行,他回头看向了李素。 见李素着实没有要挽留自己,或跟自己问询什么的意思,才长叹一声,扬尘而去。 见李素矗立原地,一副错事机会的遗憾模样,一直跟在他边的李七,笑着摇了摇头。 急功易失,近利易损。 他家少爷,自幼便是个急子。 为此,不知吃过多少亏。 虽他每每后悔,发誓赌咒,后绝不再犯,可事到临头,他却总难自抑。 不过,他今听从了自己的劝阻,没有画蛇添足的,去与那白发老头儿近乎,倒是让他颇感意外和惊喜。 “咱们该回去,处理军务了,少爷。” 李七上前一步,压低声音,跟李素禀告了一句。 李素只是个小小校尉,虽暂时的,被翎钧授权看管江南大营主事,但地位在他之上,又早就被分派了主管事宜的将官们,却都还官在其职。 换句话说,真正轮得到李素处理的军务,并没比之前时候,多出太多。 跟在李素边的李七,当然知道这个况。 所以,他跟李素提醒,该回去处理的“军务”,显然,是指的他们刚刚得手的那本,记录了诸多人把柄的暗帐。 “知道了。” 李素答应了一声,回头,看向了站在他背后的李七。 他还是觉得,自己错过了一个,与李铭的亲信结交的好机会。 在他想来,若那白发老者,只是为了考验他,临走,便没必要,再回头看他,更没必要,以一声长叹,代替与他辞别。 虽然,李铭有很多亲信,这白发老人,只是他众多亲信中的一个,不知何时,都可能死于非命。 但李素认为,人脉,总需要一个,积月累的过程,能结交讨好一个,就总比,一个替他跟李铭说好话的人都没有,要强得多。 “我还是觉得,该寻个机会,跟这位先生,好好儿的喝杯茶。” “你帮我打听一下,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可好?” 跟李七,李素永远只会用商量的口气。 他知道,李七,比他聪明的多,敏锐的多,冷静的多。 如果,李七对一件事,连续拒绝两次,那就意味着,这件事,绝不是他能觊觎。 当然,通常况下,李素,不会做第二次的尝试。 “老爷最不喜的,就是家中晚辈,与他的亲信保持亲密。” “少爷可是忘了,旌德少爷,是怎么死的?” 李七永远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能在说服李素的同时,最大化的,帮他保留面子。 也正是因为这样,比李廿七更晚成为李素下人的他,才步步为营,先是成了李素的书童,之后,又得了“自由”之,成了李素的“军师”。 李旌德,李素平妻王氏所生的次子,在德平伯府,排名第五的嫡少爷。 十年前,为帮他母亲王氏出气,试图以黄金千两,收买李铭的一个亲信,劝说其毒杀李素。 结果,那亲信非但没受其贿赂,反将黄金递呈到了李铭面前,详述了李旌德试图收买他的前后事宜,李旌德也因此,被李铭下令,于庭院正中,乱棍打死。 彼时,李素已到达东北大营,无缘目睹,李旌德被杀惨状。 但恰巧前往德平伯府,为李素取衣和单鞋的李廿七,却将彼时之景,详细的讲给了李素和李七听。 皮开绽。 血溅三尺。 收尸时,除了头骨,已无一处骨头,不是碎的。 据说,李铭没让李旌德白死,他用这具破烂不堪的尸体,诬陷了一个,与他有隙的武将,那武将,被隆庆皇帝治罪,施以“檀香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