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秦风
一个一望无际的森林里,早上明媚的阳光照在森林边缘的一个湖水清澈的小湖里,鱼儿快乐的游来游去,呼吸着早上新鲜的空气。 湖边有着一间简陋的草屋,歪歪斜斜的,就放一张一米宽两米长的小床都感觉狭窄的草屋,床上躺着两个小孩,一个十四岁大,就看现在就知道长大后会是一个非常吸引女孩子的注意,有着一张刚毅而英俊的脸孔,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有点黑的皮肤在他身上更有一番男子气概的风情。而另一个小孩却是一个小女孩,十岁大,只是这么大就有着一张闭月羞花的脸孔,长大后也会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就是身上那破破烂烂的麻衣拉低了一点评分。 明媚的阳光照在男孩好看的脸孔上,男孩感到脸上的温热,就睁开朦胧的眼睛,抬起手来揉了揉眼睛就坐了起来,伸了一下懒腰,看了一眼睡在旁边的美人,也没有任何的心思,只是用欣赏的目光去看而已。心里想:哎,不知不觉的来到这两年了,想我秦风可是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已经是二十岁的人了,虽然不知道父母是谁,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而且跟着一个古董的老院长学习着琴棋书画,而且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却有着过目不忘,举一反三的能力,所以就有着神童之称,小时候最喜欢听老院子讲三国演义的故事,对那里面的情节都记得滚瓜烂熟,不过每次听老院子讲三国还是听得津津有味,对三国演义里说的群雄并起,英雄百出,谋定天下的世界还是挺向往的。不过长大之后,靠着过目不忘的能力被清华大学特招,而且四年都不用交学费,还有着奖学金,全校皆知。已经读大二了,还利用大学放松的状态经常出去搞点兼职,帮人策划一些东西,挣了一点钱,大多回报着照顾着他的孤儿院,就留下一点生活费自己用。 而就在他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和寝室另外的三人,加上追求已久的校花答应他的追求,让他更有奋斗的力量,那天晚上就喝多了一点,而一醒来就出现在一个破庙了,身份没变,就莫名奇妙的少了七岁,身上还是那一套地摊上买的衣服,头发也还是那个清爽的平头,也不是附身在别人的身上,没有着其他的记忆,还是原来的记忆。出了破庙,来到一个镇子上看到一个不同现代的镇子,而且看到的人都是穿着麻布的衣服,留着长头发盘着,开口就是之乎者也的,而人们看到他的神态也怪怪的,毕竟穿着跟他们都不一样,而且头发短短的。而经过打听才知道是公元180年,也就是说他回到了三国开始的时候了,也就是汉朝的时候。 之后秦风就有点惆怅有点兴奋了,兴奋的是可以见识到这个群雄并起,英雄百出的时代。惆怅的是不知道校花知道消息了会不会伤心,毕竟才刚确定关系就出现了这事情,还有还没能好好的报答一下老院长。 而他在这时代也没有着什么身份,也是孤儿一个,就帮人打打散工,混点小钱,至少不会饿死,平常也经常锻炼一下身体,虽然不会武功,但是他记得军训的方法,也就来到这森林里建了这个属于他自己的房产,所以他虽然人小,锻炼了两年也就有着一些肌rou了,而且看着都阳光帅气了很多。而且在森林里设下一些陷阱,能抓到一些兔子,山鸡什么的野味,伙食也还不错,而且还弄了几个鱼钩,还可以吃上海鲜呢,多了可以拿到镇子上去买换点钱,生活也算是过得有滋有味,要不是知道现在是汉朝要灭亡的开始,他还打算好好的去游览一下古代华夏的大好风光呢,毕竟现代被科技发展污染的太厉害了,空气浑浊,很多好的风景都没有了,那里像古代这里空气清新,而且风景那么美。 秦风看了一眼旁边还在睡着的小女孩,这个是他在公元181年在他出现的那个破庙里遇到的,他那时是去那里怀旧一下的,可是一进去就看到一个破破烂烂衣服,而且脸上也很花的小女孩在破庙的草堆中蜷缩着,冷冷发抖,嘴唇都泛白了。他就赶紧上去摸了一下小女孩的头,就知道小女孩发烧了,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他,受到老院长的教育,所以就算是不认识的人,他也真做不到冷酷无情的当做看不到,就抱起小女孩回到镇上找到大夫,拿出他一年存下的资金去为小女孩救命。 本来秦风一年存下的钱还是挺多的,不过有时候看到一些乞讨的老人小孩也会施舍一些,而且拿钱买一些面粉回去,做一些馒头回来镇上施舍给他们,所以镇上的人也都认识他,也都知道一个乐施好善的秦风秦子炎,而且还是一个孤儿,那就更得称赞了,当然秦子炎是他自己起的字,所以每次秦风来找散工做的时候,很多人都抢着请他,工钱也会给多一点,当没散工做的时候,秦风拿着鱼和一些野味来出售也很多人照顾他的生意。 带小女孩去看完病之后,就抱着小女孩回到自己唯一的房产中,为小女孩擦了一下脸,他就呆住了,那一张脸跟答应他追求的校花是多么的相似,如果不是知道的话还真以为是同一个人。就为了再次看到的那张熟悉的脸,他狠心的把家里准备养的兔子给杀了,之后再抓就好了。再从湖里钓几条鱼做了一顿丰富的午餐。 等小女孩醒来,秦风就问小女孩为什么在破庙里,小女孩说也不记得以前的事了,就知道不知道怎么的就在破庙里晕倒了,而且还生病了,也记不得自己叫什么名字。 秦风想这可是就是缘分吧,就帮她起了一个名字叫陈馨,也就是校花的名字。从小女孩好了之后,他家里就多了一个人吃饭,干活也得努力点了。就这样跟着小女孩过了一年,加上他自己那一年就已经来到这里两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