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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又见葵花籽

    十七岁的豆蔻年华,一份美丽朦朦胧胧的初恋,一如江南水乡红土地上漫山遍野的映山红,悄然盛开在匆匆那年的春天里。【】初恋的酸酸甜甜,初恋的心如鹿撞,初恋的魂牵梦绕,初恋的铭心刻骨------有过初恋的人不会忘记那份美丽。斗转星移,月朗星稀,美丽还在那里。

    在那里,在这里,李翔一样是个凡夫俗子。他有着凡夫俗子一样的情怀,一样的重情重义。

    重情重义的李翔,当他误打误撞闯进了少女刘云的心扉,少女的情深似海不曾让他迷失了自己。不是朝秦暮楚,不是见异思迁,是他清楚了一个男人应有的的责任和担当。敢作敢当,一诺千金。“尊前拟把归期说。未语春容先惨咽。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风与月不相干。洪江兰的魅力是风,排山倒海摧枯拉朽,李翔察觉自己不是月,自己的定力在摇摇欲坠,“魅”之力是可怕的,也是让他惶恐不安的。洪江兰进去将酒水呕吐了,来到李翔身边洗手的时候,红脸变成了白脸,她说的第二句话,更加让李翔云里雾里了。洪江兰仿佛是自言自语,“坐在你旁边的女孩子喜欢上了你。”这又是什么意思?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人?说过,就过去了,过去了头也没回。

    回到堂前,洪江兰除了脸色有点苍白,你看不到她身上有任何异样。

    异样有出现,李翔留意到了。

    到了大家吃好喝好了,黄彩莲招呼她的同伴率先下桌回房间的时候,她们先后进房门的一瞬间,黄彩莲的女伴回首瞧了李翔一眼。

    一眼里面没有脉脉含情,更别说千媚百态,一点内容都看不到,李翔唯一看清楚了的是,相比较于其他的人,她的眼睛有深度。

    眼睛有深度的人,是让人最难捉摸的。洪江兰有涵养,有风度,有见识,有自信,有魅力,有面面俱到的八面玲珑,有令李翔莫名其妙难以琢磨的言行,李翔没有从她的眼睛里面看到那种深度。美中不足。

    美中不足的是,洪江兰说的那个女孩子,人到底长什么样?李翔还是没搞清楚。

    搞清楚了此行最终的目的是落实结婚的日子。

    日子定在哪一天?

    哪一天最好?大家七嘴八舌讨论起来。最有权威的一种意见是叔公提出来的,他建议将叶建华和黄彩莲的生辰八字写下来,请个算命先生,合一合。还说东门口有个瞎子,很会算命。

    算命了,以后他们小夫妻两个好不好,能不能夫妻走到白头,谁都不赖,赖命。叶建华叔叔的意见,其实就是过去的风俗。

    过去的风俗没有完全成为过去。解放后,婚事新办的很多,知青中还有集体结婚的,依老一套的也不在少数。最后是洪江兰厂长一锤定音,她说的幽默风趣,合情合理,“瞎子的话,我看还是不听为好。我建议放在五一,五一劳动节,不远不近,正好大家都放假。华仂和彩莲两个年轻人,是在生产劳动中,结下了革命的战斗(此处说的略慢)友谊,也是在劳动战斗中,收获了爱情的结晶,劳动节好,有纪念意义。”

    有纪念意义的还有一点,那就是这个日子是她洪江兰亲自挑选的,等于是代表厂领导亲自挑选的,厂领导当然比瞎子有水平,厂领导又没瞎。

    没瞎的李翔在和叶建华回去的路上,看见了那个拿了他十块钱的人,那个人在一个年轻人面前如法炮制。李翔停下了脚步,心痛的看着眼前的那一幕。叶建华见怪不怪,“走吧,那就是一个骗子,经常在街上骗年轻无知的人。”

    无知的人?我是无知的人吗?我是真正瞎了眼的人!李翔悲愤了。叶建华敏感得很,“是不是你也给了他钱?给了多少?我们过去拿回来。”

    拿回来属于自己的钱,李翔肯定这不会有任何困难,但是他放弃了。他不得不佩服这个人的聪明,凭这一点李翔觉得自己花十块钱买经验买教训,值。李翔的一生,不同的教训买了很多很多次,他没有一次去追回来过。他认为这是自己成长的代价,付出了,教训才会深刻,才会终身难忘。

    忘记了是哪个领导,第一个将花代价买经验、买教训总结归纳为“交学费”。李翔很佩服那个人的才智,“交学费”这个比喻确实形象生动。话又说回来,咱们老百姓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交学费,不算什么。如果一个领导,总是将自己的过失用“交学费”来搪塞,那就需要好好反省一下了,因为你“交学费”,买单的是党,是国家,是人民。当然,这里是咸吃萝卜淡cao心。

    cao心的往往不是当事人。叶建华家里的人忙的团团转,他自己却想跟李翔一起走,去李翔家玩。李翔正烦着呢,看见了那一幕,心里就像吞下去了一只苍蝇一样恶心别扭。“你早点回家,我也回去清静清静。”

    “清静?你在乡下还没有清静够?对了,上午我们去小南门的时候,跟你打招呼的是不是甘新建?”

    “甘新建,他就是甘心贱。”李翔更烦了,“你知道他想做什么吗?他听说你是去提亲,居然也想跟我们一起去,脑袋就像进水了。我说你去算怎么一回事,他说他去看热闹,看热闹的人不是越多越好吗?嘿嘿,搞得我还没有话说了。”

    “说了去,你就让他一起去,多一个少一个有什么关系?”李翔纳了闷了,怎么叶建华说的也跟去玩似的。“甘新建最近到副食品公司上班去了,顶替他老子,挺吃香的,管香烟仓库。”

    “香烟仓库?不错呀。你去玩过吗?”李翔并不讨厌甘新建,这个人简单直接,热情好客,就是有点一根筋,自己做什么都是对的,总是有理。

    “理是真的不想理他,可是你不理他,他根本不在乎,碰见了你,就好像碰见了亲家一样,热情的让人受不了。”看来叶建华也烦甘新建的热情过了火。“他住在公司里,我晚上去过两次,最近一次是去让他帮忙买香烟。去了,他便恨不得把你抓起来陪他聊天过夜。你说聊天就聊天吧,他又从来不会听别人的,真是搭错了线。”

    “搭错了线的是你,不聊就是了。回家吧,我真的想休息休息一下。”李翔确实需要冷静冷静。

    冷静的去想这些天发生的一切,李翔回到家躺在床上是百感交集。他深感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几乎没有了自我,有的是无穷无尽没完没了的应酬。

    应酬领导,应酬朋友,应酬身边的每一个人,谁来应酬自己那颗“天生我材必有用”的心呢?自己吗?自己还有精力吗?我的理想,我的抱负,我的未来在哪里?不如归去!

    去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山清水秀里,去到属于自己的姑娘身边,过平平淡淡甜甜美美的小日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天下的事风云变幻,有道是“天有不测风云”,岂是你我一介草民可以窥探的,更何谈左右。

    左右都不会让李翔逍遥自在,他躺下不到半小时,毕湘怡来了,来换了一本《青春万岁》,临走,问他,电影《庐山恋》看了吗?他不得不说谎了,“中午去看了,刚回来。”

    来不及再躺下,叶建华又来了。李翔连发牢sao的劲头都没有了,有气无力地看着他,真的不知道他有何贵干。

    “干什么搞得跟杨白劳似的,我又不是黄世仁。”李翔不冷不热的看着他,天知道他怎么有了好心情。

    情急之下,叶建华直截了当把一张电影票递过去了,“晚上第一场的,《庐山恋》。早一点去。”

    “去看电影?还有谁?”李翔兴趣不大,他在小镇很少有电影看,不看也就那样,不多什么,不少什么。“你不去?”

    “去,我与黄直接过去,不等你。”这一次叶建华到干脆,说了,就走了,没有节外生枝。

    节外生枝的是在电影院里面。李翔在电影院门口,看见了叶建华和黄彩莲来了的,找到座位才发现不是和他俩坐在一起,两边的人都不认识。不在一起,李翔自在多了,还省的做电灯泡。

    电灯泡在电影院里面的上空亮着,电影还没有放。李翔环顾四周,心情不错,这里看电影比小镇的大礼堂确实舒服很多,至少没有什么人大呼小叫。他想起了小镇,想起了大礼堂,想起了刘云,想起了葵花籽------

    "葵花籽,吃一点吗?"身边有人轻轻的碰一碰李翔的手臂。

    手臂一缩,李翔连忙说,“不不不。”李翔以为那人认错了人。

    人家的手还在举着,笑容挺灿烂的,是个漂亮的女孩。李翔仔细端详了一眼,脑袋飞速在记忆中搜索,不认识,他肯定。除了女同学,李翔接触的女孩十分有限。绝对不会搞错,他想。

    “想不起来了?中午我们还在一起吃饭呢。”女孩的笑容迅速消逝了,目不转睛地看着李翔。眼神里面有李翔似曾相识的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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