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异教:讲经论孝
这一场戏跳得实在震撼,过了许久,在一旁观看的三人才从令人窒息的压抑中缓过劲来。 大约是许久不曾说话的缘故,若昭的声音有些喑哑,有些,心绪不宁。 “世默,我有个问题要问你。如果你是那个县令,你会怎么判仇陵这个案子?” 自从两人开诚布公谈过之后,一路上这样的问话在两人之间已经习以为常,上至朝政格局,下至人情冷暖,天南地北,权当是互相探讨互相精益。 实在是每一次和若昭的谈天说地都能让他颇有所得,李世默也很快调整了姿势和情绪。他坐在地上回头,撑着下巴,兴致盎然地注视着轮椅上的女子,顺着她的话道: “仇陵救亲,其情可悯。但他终归是打伤了人,依《永徽令》,诸斗殴人者,笞四十;谓以手足击人者。伤及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就算伤及他人毛发,不过是判杖八十。流刑,确实判得重了。” “谁说不是呢,五刑,笞、杖、徒、流、死,活生生从杖刑到流刑,足足判重了两个等级。地方吏治之弊,其弊之一就在于官府与地方富商恶霸勾结,枉顾律法,错判刑狱,以致是非颠倒,黑白倒置。” 李世默顺着若昭的话点点头,又将这地方吏治问题牢记于心。 “那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在此案已经错判的基础上,如果你是押解仇陵的小吏,当他请求回乡尽孝时,是否应该答应他的要求?” “这……” 李世默显然没想到若昭会问他这个问题,答应与否两种想法在他脑子里打了个架,不分胜负。 因为这个问题并不好答:不答应他的要求,于情不通,答应他的要求,于法不合。 好在这种时候李世默总是善于虚心请教,他思忖片刻之后道: “侄儿愚钝,请姑母赐教。” “律法中有允许流刑犯人回家尽孝的规定吗?” “嗯……并无。” 若昭点到为止。 “这就是答案。” “啊?”李世默显然没想到她竟然如此直白明了地把她认为的答案说了出来。 “与法而言,一个流刑犯人请求回家尽孝,无明文允许,不准就是不准。或许因同情之心,你尚可答应帮他料理后事。只是,答应他就是僭越律法,无论情理上多么说得通都不行。 “因为,法不容情呵……” 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若昭突然想到,当初她为了让屠杀西陵氏四十六口的前工部尚书定罪,不惜在杨文珽面前跪地求情,求他伪造了一份画押。 这是她至今觉得做错了的事情,错得离谱。 可扪心自问,就算重来一次,她还是会做此选择。 多么讽刺啊,其实她自己也不过如此,她口口声声告诉世默要敬重律法尊严,可轮到自己的时候,却用这样作伪的方式去践踏。 明明自己做不到,却要求比她更重情义的李世默狠下心来。 她再一次恨上了自己,厌恶自己,厌恶自己虚伪、无能,厌恶到骨子里。 “咳咳……” 心头郁结难以平息,若昭一口鲜血咳出来。 “姑母!” 李世默不知道若昭想到了什么,竟然生生咳出一口血。他慌乱地从地上爬起来,帮她拭去嘴角的鲜血。却在指尖触及若昭嘴角的时候,被她扯住了袖子。 “没什么事,不必大惊小怪。” “可你……” 若昭自顾自摇摇头,长长叹了一口气,“我们换个话题吧。” 李世默惴惴不安地坐回到地上,紧紧盯着轮椅的女子,生怕她再出什么闪失。 “仇陵这个案子,根本的问题在于情与法、孝与忠、家与国之间的矛盾。我再问你个问题,汉以孝治天下,凡帝王之谥号,皆冠以‘孝’字,诸如孝文帝、孝武帝。郑康成、王子雍等人遍注群经,也包括《孝经》。但为何我朝定科考九经,《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为小经,中间却偏偏没有《孝经》呢?” “那先容世默对这个问题提出质疑,姑母可是想说我朝并不重视《孝经》吗?世默并不认同。《孝经》与《论语》乃学童启蒙之书,早在九经之前便要修习。虽然科举并不推崇,可举凡我朝士子,没有不懂《孝经》之人。玄宗时期,甚至于开元、天宝年间两度御注《孝经》,颁之于天下。除此之外,玄宗御注的只有《道德经》和《金刚经》。我朝之崇孝,可见一斑。” 若昭摇头,“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如你所言,《孝经》确为我朝学童启蒙之书,但启蒙之书和科考九经,是有差别的。你能体会其间差异之妙吗?” 李世默垂头不语,揣摩几分之后才道: “世默以为,《孝经》童蒙之书,先习《孝》后读经,此乃先为人后为官之道。” “这是一种理解,但我换个说法。人之精力有限,研习经典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一儒生深研《孝经》,另一儒生熟读《左传》,两人同时科考,谁人更有机会考上为官?” “据我朝科考习惯,自然是后者。” “那么在这一导向下,儒生精力有限,是钻研《孝经》还是钻研《左传》?人人皆面对此等抉择,科举选拔之官吏,是更熟于孝道,还是更精于春秋经义?” 李世默点点头,又摇摇头——虽然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何点头为何摇头。 “那照你的意思,在朝之官吏,相比于孝义,更懂所谓王政之道?” 若昭并不点头也不摇头,“我们回到讨论的最初点,何为孝?何为《孝经》?” 李世默答:“《孝经》开宗明义,‘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据此而言,孝道,起于对父母之亲爱敬重,我这样理解可对?” “没错,身体发肤,一丝一毫,皆是父母所赐。为子女者当予以回报,理所应当。” “那么孝之本意,并非所谓经典规定,而是人之自然情感。乌鸦尚知反哺,羔羊亦有跪乳。玄宗御注《孝经》自序也有云‘上古其风朴略,因心之孝已萌。’” 李世默点头,“确是。” “那《孝经》又为何物?” “此乃先贤,或者说以孔夫子之名对孝行的阐述与规范。” “为何?” “孝乃德政仁义之始。” 若昭颔首,“据你所说,经典所述孝义,实为服务于德政。而孝行之所以能服务德政,根本原因在于,家乃国之起点。那么,从王朝视角来看,只有在家之利益与国之利益统一时,重孝道才是应当的。” 这个说法有些冷冰冰的,李世默本能并不太喜欢。父慈子孝,本是家之和乐的情感,与利益无关。但是他顺着若昭的话想了想,《孝经》第一章: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玄宗注:“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 其实《孝经》中的孝道,“事亲”不过是起点,“事君”和“立身”才是方向。 她的话,并无差错。 这种抛开人之情感谈为政总让他浑身不适,李世默有些不甘心道:“可照你这么说,当家之利益与国之利益矛盾,就不该重孝道了?” “不是不该重孝道,而是为君者不希望臣民重孝。 “举个例子,《韩非子》中《五蠹》篇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鲁国有一人跟随国君打仗,屡战屡逃,原因是他家有老父需要赡养。在此处,父之孝子,实乃君之背臣。此处韩非确有污儒之嫌,但抛开儒法殊途的立场,如果你是为君者,是否还要在此时大谈孝道?” 李世默固执地摇头,“此事未尝不可调和,如果我是为君者,家中仅有一子,便不会让其上战场。” 每一次李世默提出异议的时候,若昭都颇为满意,她赞许地点点头道:“此事尚可调和,那我换一个例子。如果家中仅有一子,而此子顽劣不堪,以致犯下需要偿命的罪行,是否该行刑呢?” 这个问题李世默不能否认,但他还是不甘心地想了想,“大可以赡养父母之后再执死刑。” “同样是执死刑,有人可以享受几月乃至数年的自由,有人却即刻赴死。如此,公平何在?” 李世默不语。 若昭再问,“如果此子在赡养父母之时遇到大赦,或者趁官吏不备逃刑,那律法何在?” 李世默无言以对。 “因此,为君者重孝行,所为不外乎二。其一,奉孝合乎人之自然亲义,此乃为顺民心。其二,以孝义归顺万民于家,以皇室为例,讲孝道是为规范皇室中人行为以正秩序,此乃为行教化。” 李世默终于想明白若昭为何要绕那么大一个弯子和他讲经论孝了。有些问题,不在其位便不知其心境。君临天下,御下有方,远不仅仅只靠一腔热血和一颗真心,便能政通人和,百废俱兴。 情与法、忠与孝,都是他今后不得不面对的命题。就算他希望给每一次非此即彼的抉择另一条出路,可万一别无选择呢?可万一只能两者择其一呢? 这就是统治之术么?这就是他今后要面对的人生? 他有些嗫嚅,“所以,学童启蒙尚用《孝经》,而真正参与朝局这场游戏的人反倒不需要了。” 若昭心知他在想什么,可是她又能如何?面对这条凶险的路,她只能硬下心来,教给他在惊涛骇浪中足以游刃有余的运用之道。 她俯下身,头垫在一侧的胳膊肘上,温柔地注视着他,如水的目光缓缓抚过他心头每一处焦躁。 “絮絮叨叨这么一大堆,无非是想说,人伦亲义、圣贤经典,和君主统治之术终有不同。明慧的君主善用其中共性,尽可能笼络民心为己所用。但揭开这层外壳,所有的手段,都是有目的的。” 她瞥了一眼祭坛上戴着面具的载歌载舞,不动声色地回到了最初的话题。 “比如天师道这场面具戏,抛开仇陵救亲这个故事中暴露的苛政腐败之弊,天师道弘扬救亲中的孝义,所为也不外乎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