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完结
面对5人的期待视线,常嫦抬头,痛苦地说:“对不起,我、我做不到……” 啊?! 看来还是小看了人在情感上的保守倾向呢。 怎么办?继续劝么? 或者,放人?! 镜和兰蕾互望,似在用目光商议…… 常嫦在医院里的消失终于被发现了,便衣和医警们搜遍了整个医院,也未找到常嫦踪迹。 甘南分局李局长只好下令,通缉常嫦,一时间常嫦画像挂满大街小巷,警力大范围出动搜捕,但都无结果…… 这是第二天的夜里,月黑风高,那片草丛带里,一个看着明显是女子的人跌跌撞撞闯进去,四顾搜寻,并且一遍遍叫喊着:“义父……义父……我是常嫦,你在哪儿啊……” 飘悠的无助叫声顺着乱风传遍四野,却无有回应。 但女子并未放弃努力。 半天,草地某处忽升起一双通红的眼睛,从喉咙深处嘶吼一声下,一个头上长角、身披鳞片倒刺、锐牙闪亮的大型野兽猛然起步,朝着呼唤的女子冲去,是欲扑杀猎物的架势。 但是,在这“猛兽”距离目标几米远的时候,那个作为目标的女子猛然转身,并以半蹲抬臂的姿势举起一把枪来,啪啪啪向着猛兽连射,猛兽一时冲势止住。 这时候,草丛之外,不同方位的阴暗处各有令声:“出动,支援兰组长,围捕任何嫌疑犯,击杀非人猛兽!” 强劲的发动机声下,几辆越野车猛然从不同方位驶入草原区,同时车顶安置的大探照灯亮起,将原野照得如白昼。 这样的强光惊吓到了那头原先想扑击目标的猛兽,猛兽掉头想夺路而逃,但那几辆车已于不同地角停下,每车都有数名警察分散下车,警枪与电筒同在,向着草原中心包抄,猛兽很快和某些警察遭遇,砰砰砰的开枪声连起,猛兽最终只能呜咽一声,轰然倒地! 这时候,一个站在某辆车车顶的女性忽一手叉腰大声说:“不要多管这头野兽,东北方向,追捕另一头野兽,对方正在逃匿,千万不能放过!” 于是,大部分警力向东北方向移动,其中两辆警车也被开动追踪。 三个人小心翼翼汇合到倒地的野兽附近,一看,啊的一声,惊言:“果然是头怪兽。” 三人是兰蕾、镜和方良。 兰蕾也是前头孤独呼唤的本尊,她换上了常嫦的病号服及被捕时的外裳,至于开口说的话,是根据常嫦曾经的口供录音,和在前面那个安静的茶馆包间里的录音,由小韩截取组合在一起的,再用录音器大声一播放,就成了常嫦本人在呼吁一样。 镜用手电照着那野兽,说:“浑身披着金属的鳞甲,带锥刺,头上的部分还刻意装了两个角,至于这嘴里的牙齿,呜,钛合金的牙么?” 方良则疑惑问:“先不管这身上的甲具,它到底是只什么动物啊?” 兰蕾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甲具下的本体,是一只完全去掉了毛发的藏獒。” 藏獒? 这时候,远处的草野忽传来其他警察大惊失色的声音:“啊,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怎么,驱使这“藏獒”的东西也捉到了? 等三人到达时,才知道警察们的震惊是怎么回事儿。 只见一张网子里网起来的,是一个比野猫大不少的毛茸茸动物,正萎缩在一起,看不见面部。 镜初始吓了一跳,凑近看了看,继而哈哈大笑,说:“没见过,以前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呢!” “怎么了?”旁边的方良被她笑蒙了,其他警察也是。 镜说:“你们难道还没看出来么?这所谓的四脚兽,其实是穿着动物皮毛装的人扮的!” “什么,这是一个人?不可能吧!”方良一时不信,其他人也不信。 若说是人,这块头也太小了吧。 而且,这只“四脚兽”明明“四肢”俱全的。 镜冷笑一声,说:“小良子,你忘了么,刚才那只没毛的藏獒身上穿着什么,一套浑身的连体甲具,连獒足都被新的足具套上了,所以我们用其踏出的爪印去鉴定,就找不出对应种属,再看这个四足兽,爪子是不是明晃晃的?估计是某类合金吧……喂,四足兽先生,别妄想蒙混过关了,是你自己把脸露出来呢,还是我们帮你将伪装扯下来?!” 被问下,那四足兽动了一动,由皮毛里探出一张成年人的干瘦的脸来,五十多岁的样子,一双眼无限阴骘,他嗓音沙哑,冷哼,问:“小姑娘,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的?” 镜还没回话,由一辆车上下来一个人,不敢置信地看着网子里的“毛团”,说:“这声音……你、你真是义父?” 来人赫然是常嫦。 网子里皮毛装的人不由将视线避了过去,显然是默认。 旁边镜说:“常嫦,现在你看到你所谓的义父的狠毒的真面目了吧?那只大怪兽之所以袭击兰警官,就是因为她彼时扮演的是你!” 常嫦缓缓软倒在了地上。 她心里的旧有感情基础正在缓慢崩塌,能否重建就看以后了。 那“义父”重新问镜:“小姑娘,我承认,我输了,你到底是怎么发现这一切的?” 镜失笑说:“我又不是神,哪里能未卜先知,我只是在赌博而已,赌这一片草原发生的野猫事件,怪兽事件,都是凶手的布局的一环而已,他要在厂区仓库布置那样一个局,就要时常进进出出,如果路上人太多,那就很不方便了,为维护效果,这就要布局者潜藏在这附近,随时监控……但我也没想到你竟然一下就被钓了出来,真是省了不少功夫啊。” “怪人”叹息:“是我大意了。” 镜说:“你最大的麻烦不是大意,而是贪心……如果只是为了嫁祸谭老头和常嫦,你已经成功了,早该逃之夭夭,可还是没离去,依旧在这一片儿装神弄鬼,可见这里有着你很看中的东西……我猜,是那些赃物或是钱吧?” “怪人”瞳孔收缩,脸色立马变了。 镜继续说:“这一片原本荒凉,还有个破烂回收站,是埋藏东西的最佳所在,但不久前回收站要拆掉盖大楼了,这些草地估计很快也会规划开发,你的宝藏将藏无可藏,更可惜的是,你的团伙除你和常嫦之外,悉数落网,你没有可以信任和指挥的人,只好先将这一带制造成无人区,再自身慢慢搞,但这也害了你,如果你不是对警察的仇太执着了,开头就和常嫦一起转移赃物,而不是利用和加害她的话,兴许早就逃亡成功了呢。” “怪人”终于无力地耷拉下了脑袋。 兰蕾和孙警官及小韩商量后决定临时让分局增派人手,连夜搜索这一片的荒野地带,力争找到相应赃物赃款,那也将是指控“怪人”的最佳铁证。 不理警方的忙活,事务所二人来到了一边漫步歇息。 “助手君,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镜悠闲地对方良说。 “助手君”……这个称呼,一时让方良兴起怀念之感,他想了想,说:“这个怪人是侏儒么?” 不然不会能钻进那么小的皮囊里。 镜想了想,说:“或许不是,而是双腿残缺……不,准确说,他应该没有双腿,但是能在腿根上套上类似足具的东西,在双臂上再套上近似的足具,这样在地面跑起来就可以像是背部平坦的寻常四足兽了……对了,你不是在案发那夜见过一个掠地的黑影么?应该就是他。” “这……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方良放弃了一步步发问,干脆让镜来整体性地讲述一下。 镜说:“好吧,我就从头说起。”
“这个怪人做这一切事的动机,我想不用细述了,就是了结集团案件、复仇、守护赃物!” “怎么做,首先要从谭老头说起。” “我估计谭老头应该原先是一个捡破烂的,不,更可能是个流浪汉,从他居所的怪味儿,屋后积攒塑料瓶的习性就可感觉到,最重要的,他之前没有手机,一个社会人,但凡有一点儿社会交际,或者存着这方面的一点心思,也都会拥有手机的。” “但谭老头后来是有手机的,就是凶手给他买的,谭老头的卧室底下,灰尘的地上有个长方形的压痕,那应该是手机不小心掉落时留下的,连摄像头的小孔都显示了出来。” “为谭老头买手机,是为了方便私下的联络,不必通过前者卧室的固话通讯好免除证据,但是,给谭老头配备手机,应该是最近一段时间,不会超过一月。” 方良插口问:“也即他们是这一个月内结识的?” “不,谭老头和凶手的认识,至少有三年了,谭老头是凶手三年前买通厂方而安插进里的棋子,就为了仓库那案子。” “啊……我有些明白了,那个怪人原来自三年前就在筹划了!” “嗯,案发那夜,7点31分,凶手用手机将谭老头叫进仓库,打晕了谭老头,夺掉手机,等常嫦进来就杀掉谭老头——” “等等,”方良说,“凶手是何时进去仓库的?” “当然是通过后面那扇小窗。” “啊,不是说玻璃窗成年人钻不进去么?” “能否钻进钻出,无非是个肩宽的问题而已,你看方才被捉的凶手,本身就十分瘦小,再饿一饿自己,收拢一下双臂,钻进去还是有可能的,如果真钻不进去,狠狠心,砍掉一只胳膊,也不是不可能。” “那也不对呀,窗户的插销不是在内部被插着么?从外面如何进入,打破玻璃是会被鉴定出来的。” “真麻烦,我给你顺序讲一讲吧……我前面不是让查过大箱子小箱子的事么?凶手在案发前十天的时候,买通一个商店货检员,躲进了小箱子里,进入了仓库,注意这是他第一次进入,然后从箱子里出来,利用其他货物之类爬到气窗那里,开启插销——开插销将是关键一环。” “这第一次进入仓库,如果幸运,他可能发现自己可一次性钻出窗口,不幸则再从小箱子被运出去,重点是,可以记下来窗户的尺寸。” “从窗户出去后,如果那窗户原钻不进去,他可以依照相同尺寸制作一个假窗,练习、修正体型,直至成功,所以在案发那天他可以顺利从后窗爬进仓库——前提是内部插销已被打开。” “你知道凶器为何是一把长有一米的剑么?因为这种剑可以穿透胸口,让刃尖透到人体后背,只要临时躲在死者身后用重物击打刃尖,短剑就会主动飞出去,当然可能有声音,但伪装惨叫蒙混过去就行。” “杀完人,引爆多次带进仓库的易燃易爆物,凶手快速爬上窗户,钻出去,用爪臂吊在窗台外,让窗户虚掩,等爆炸发生,玻璃自动爆开,凶手再用另一只手探进窗户里,把仓库内部的插销推上,跳下后窗口,利用夜色和皮囊,逃之夭夭,凶案完成。” 说明白了,就半点不稀奇了呢。 方良想。 (本书OVER!) 作者语: 这最后一个故事,本想写个密室杀人案的,可看内容也知道,失败了。 另外,本书也到了真正结束的时候,因为状态实在不剩了。 本书人气虽惨不忍睹,但应该有下本书的,所以如果收藏一本书不占书架位置的话,希望诸位不要从书架下架,开新书活络气氛还要各位协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