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床榻之谜
整个洞府此刻依然一片通亮。 林芸一直望着凌宵离开的方向,那洞宇闪耀的美丽的星星在强光下显得若隐若现,那轮“圆月”的光亮却似乎不曾减弱,在林芸眼中,只有神日才会发出如此炽热的光芒,使得她因为这山洞湿冷的气温而带来的全身冰冷这会儿温暖了许多。 林大则好奇地盯着木床看,他从没见过如此精美绝伦的木床,看得他心中微痒,想将它据为己有。不过这念头一闪而过,他感觉得出这个木床的神秘,那看不清的床铺上,定然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否则,凌宵也不会如此谨慎。 林大转身走到那张长桌前,心想,这么一丁点四方四正的小东西怎么会让凌宵那般惊讶,其中也必然有蹊跷。他开始觉得,自己已经习以为常的世界变得神秘而不可捉摸,许多疑团在他硕大的脑袋里慢慢形成,而自己却又没有解决的智慧,苦恼地摇了摇头,跟林芸一起等待凌宵的出现。 “凌宵——”林芸激动地喊,片刻功夫,却如同隔了无数岁月,神剥夺了这个世界的时间,却拭去不了人心深处对时间的感知。 在那洞宇正中的一处微弱的亮光里,凌宵如从天而降,缓缓落在林芸的身边,和煦的微笑让林芸倍感内心温暖,让她突然觉得,这一生,能在他身边陪伴一刻已足矣。 不求奢华权贵,只为君怀一梦。 “傻瓜,这才多久,就想我了?”凌宵用手指刮了刮她的鼻子,然后将用一只手抱在怀里的小狼慢慢地递给林芸。 林芸见状,吓得往后一退,那小狼和沙漠角狼长得如此相像,它可是部落的克星,听大大说角狼暴虐恶毒,嗜血成性,是恶魔的化身。林芸不明白大大为什么这样来形容角狼,她第一次见那传说中的恶魔的化身时,它正叼着一只血淋淋的东西奔跑,速度极快,如一道黑色的闪电飞驰而过。第二次便是和凌宵在神树林见到的那一幕,当时因为害羞都没顾得上害怕!现在和恶魔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她害怕再也正常不过。 一旦某种记忆被根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凌宵知道林芸为什么会躲开,因为,他也有关于角狼的记忆。 “丫头,它不是沙漠角狼,也不是恶魔的化身,它是刚刚失去母亲的一个可怜的孤儿而已,帮我照顾它。”凌宵凝重地说道,刚才看到的那一幕让他也心痛不已,他不明白为什么当火狼发生危险时他的心会疼,想不明白,就暂时搁浅。 林芸相信凌宵胜过相信自己,她这才开始打量凌宵双手抱着的这个小家伙:它是非常漂亮的,黑红相间的毛发,毛茸茸的小脑袋上有一双清澈而美丽的眼睛,只是此时里边装满了悲悯和愤恨! 林芸心中一动,突然觉得很难过,至于为什么难过,连她自己也不明白,没有再说什么,将小狼接过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它小小脑袋。 小狼没有挣扎,温顺安静地趴在林芸的手臂上,那双手就如母亲的舌头般让它留恋,让它怀念! 林芸开始喜欢这讨人怜爱的小家伙,她抬头望着凌宵,想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因为她发现凌宵又变了,不见了之前的那身麻布衣,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细腻而洁白的长袍,在光的照射下泛出晕光,让她如痴如醉。 凌宵从她的目光中读出了她想说的话,抬起手掌,一道紫光射出,将林芸包裹。 “看来我的方法是正确的,这不是神话,七彩闪电带给我的异能确实可以用意念控制,意念越强,它发挥出的能量也就越强,意念越真,它也会越真。”凌宵心中如此想着,爱慕地盯着林芸看。 林芸楞了半天,待她反应过来,发现自己原来的衣服不见了,一袭紫衣临风而飘,一头长发倾泻而下,紫衫如花,小狼卧怀,说不尽的美丽清雅,温暖绝俗。 凌宵吞了吞口水,使劲地咽下,此刻的林芸,是他心中完美的形象,没有胭脂俗粉,从内而外散发出的气质和美丽足以倾国倾城,回眸一笑万士倒。 林芸发现了凌宵脸上的痴狂,低头看了看,一脸的惊讶,两腮泛出阵阵红晕,抱着小狼跑到小屋旁边的草地上,仰头对着“圆月”翩翩起舞,发出“咯咯”的笑声,醉了整个世界! 小狼吓得不轻,感觉整个天地都在旋转,发出“呜啊呜啊”的叫声。 转累了的林芸回到凌宵身边,踮起脚尖在凌宵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又急忙低下脑袋,不好意思地摸着小狼,抚慰它被吓得不轻的心灵。 凌宵轻轻一笑,走到林芸身边,胳膊揽住她的肩膀,朝着木屋走去。 林大还没有从震惊中缓过神来,他现在敢肯定,凌宵绝对是神的化身,否则,这一切根本无法解释! 想到这儿,他为自己感到庆幸,因为,内心深处之前隐约感觉到的担忧指引自己来到了神的旁边,成为他至死不渝的追随者! 当凌宵再次来到木屋,站在床榻前,心神不再起伏,他相信,床榻后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这个秘密,掩盖着一个真相。 凌宵再次踏向那个脚桌,这一次没有了之前的地动山摇,整个空间再次陷入彻底的寂静,每个人都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凌宵屏住呼吸慢慢伸手掀开木床的纱帐。 透过掀开纱帐的缝隙,凌宵看到了一张美丽而煞白的容颜,一张皱巴巴的被子盖着她的全身,散发出一种香味,飘在空中。 林芸和林大也凑了过来,眼前的场景使他们本不平静的心绪更加复杂和紧张。 凌宵皱了皱眉,一时间不知该做些什么,那香气飘进自己的鼻子,也飘进了林芸和林大的鼻子。 “不好,快捂住鼻子!”凌宵发现不对劲,急忙捂住鼻子大声喊道。 林芸和林大对凌宵的话毫不质疑,也赶紧用手将鼻子捂住,但似乎已经有点晚了,整个人陷入迷糊状态,眼前的场景慢慢模糊,全身乏力,乏力到林芸没有力气再抱着小狼,倒在了地上。
小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疑惑地望着林芸,又抬头看向正紧闭双眼站在床榻前面的凌宵。 “唔哦——”小狼不知所措,发出一道低鸣声,伸出小小的舌头,****林芸细芊的手。 凌宵闭着眼睛,凝神聚意,试图解开这香气的毒。 是的,有毒的香气。 “看来,你为了她,确实花费了不少的精力!”凌宵想,这香气估计有保存尸体不腐的效用,否则,床榻上的女人不会保存得如此完好。 “高木源,你到底想要我做些什么?”凌宵吐出这样一道声音,他知道,他听得到。 “哎——”叹息声又在整个空间响起,这一道叹息声吓得小狼退了两步,夹紧尾巴四处张望,活像一条受到惊吓的小狗。 “哀叹又如何,逝者已逝,你不能扭转乾坤,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不如告知真相,我没有恶意,如果我们本同根,我自然帮你完成你的愿望!”凌宵仍然闭着眼睛,试图扑捉那一丝飘渺,在自己体内,也在这个空间里。 “我从一开始就没想要害你们,从你的身上我闻到了那亲切的味道,只不过年代太久远,都感觉到陌生!”声音飘荡在整个空间,不像真人发出,却如神灵的指点,让凌宵无处可寻。 “亲切的味道,难道你也来自那个地方?”凌宵试探性地问道。 “你不是都看见了吗,那火红的世界难道不觉得很熟悉吗?” 凌宵打了一个机灵,突然像想起些什么,那坚硬而粘稠度极强的红土! “如此说来,我们确实是同一类人!”凌宵道。 “你错了,我来自那个地方,不代表我们就是同一时代的人,可以这样说,我比你先生了无数个纪元。” 这道声音给凌宵带来的震撼已经完全超过了的他的预知,关于纪元,他是知道一些的:那个蓝色星球的历史纪年以传说的耶稣出生那一年为元年,历史上各国有不同的纪元。文明出现之后就有了纪元,苏美尔人、埃及人等上古文明出现之后就有了纪元的存在,但尚未完全确定详细年份。而其他文明,如希腊人以公元前776年(即第一次奥林匹亚竞技会)为纪元,罗马人以公元前754年至前753年(建罗马城)为纪元,阿拉伯人以公元622年(穆罕默德由麦加迁麦地那)为纪元。 那么,无数个纪元代表着什么?难怪那台电脑带给他如梦幻般的感觉,意味着高木源所处的时代…… 凌宵强迫自己不要再往下想,这颠覆他历史认知的概念让他彻底无从下手,呆呆地站在原地,忘记了自己还要知道些什么! “无知,傻了吧!岁月已经磨掉了我最初最为坚韧的执念,如今,只有一个愿望,希望你能帮我完成,我会将我的力量完全融入到你的身体,让你有资格去探寻以后的未知。”淡淡的声音在凌宵的脑中盘旋,如最初的诱惑,让他欲罢不能。